今天给各位分享辽宁省沈阳市转借测绘资质处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测绘资质 *** 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公司资质对外转借是否违法?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 2、有 *** 测绘资质的不?
- 3、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修正)
- 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
- 5、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公司资质对外转借是否违法?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出借资质的建筑企业在实际施工人承揽的工程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x0d\x0a\x0d\x0a还要承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证书、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相应的行政处罚。
严格意义上讲借资质是违法的。但现在很多大公司和企业要么自己靠本事拿资质(费时费力费钱)要么找一个有相对资质的公司借一下。不过现在很多空壳公司不做项目专门借资质给别人赚钱。你要是没资质考量下究竟严不严重。
对于以上的问题肯定是不可以的,要知道转借资质是违法的。建筑企业还是更好办理一个资质,拥有属于自己公司的资质就可以承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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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测绘资质的不?
目标企业的 *** 费,一般是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等综合因素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决定。在商定 *** 费时,应该依照有关法律,确定资产权属性质、界定资产范围和审计评估不同特点的资产价值。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任何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 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测绘仪器和设备。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或者业务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变更手续。
第八条修改为:严禁伪造、涂改、转借、 *** 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单位申请资质等级变更及中止测绘业务的,应依法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 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促进测绘成果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九条修改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地图送审资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决定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市场管理,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推进测绘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测绘市场管理活动。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保障测绘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八条修改为:“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批。
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市、县可以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修改为:“违法当事人应当在车辆、设备、工具被暂扣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将《辽宁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兴建集贸市场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取得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将第八条修改为:“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有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法律分析:颁发测绘资质证书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不包括罚款。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按照《测绘法》,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处罚款,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等行政处罚措施。
本法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离境由公安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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