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活动中的担保国责任,规范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际海底区域的勘探、开发及相关活动,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修订形成了《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许可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根据2018年发布的《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意见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意见建议和主要理由等,意见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一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大洋办(邮编10086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eli1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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