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省委办公厅省 *** 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07号)等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修订了《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电话:0531-81691961、81691965,
电子邮箱:shij@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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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