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 *** 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 *** 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为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国将设立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联合国全球知识中心)和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新助力。这要求我们借助联合国全球知识中心等平台,加大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的创新与供给力度,更加深入地参与全球治理。
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global geospa-tial public goods)是指能够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或个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地理空间数据、信息及知识类产品。以往,这一领域长期被欧美国家垄断,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缺乏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的创新与供给能力,严重影响其在国际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参与能力。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开始重视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例如自然资源部组织研制了多期全球30米地表覆盖信息产品 GlobeLand30,成为中国 *** 向联合国提供的首个全球性地理信息公共产品。但总体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创新研发能力明显不足,可供国际社会共享使用的产品数量也有限,供给服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这与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难以有效助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究其原因,主要是全球性地理信息公共产品不同于传统的国家公共产品,其覆盖和受益范围超过一个国家的边界,对公共产品的设计研发、服务能力、资金保障、政策机制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科学可行的发展战略,整合多方资源,组建专业队伍、研发高质量、多类型的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提供协同化、多元化的服务。为此,笔者建议:
首先,将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研发与供给纳入国家发展计划。针对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碳达峰―碳中和”等主题,我国可以发挥比较优势,制定提升全球地理信息知识创新能力、研发高质量多类型的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提出明确目标和任务,安排专项经费,落实责任部门,扎实推动实施;加大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创新研发力度,设计和研发高质量、多类型的数据、信息、知识和服务类产品,打造覆盖全球、服务国际、共享共建的地理信息知识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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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借力联合国全球知识中心这一重要平台,推进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联合国在我国设立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这一机构,主要依托联合国自身优势和我国先进技术与基础设施能力。为此,一方面我国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积极地向联合国全球知识中心提供先进适用的地理信息知识产品与服务,协助其开展面向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面向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技术服务等,使联合国全球知识中心真正发挥作用,避免空转。另一方面,我国也可借助于联合国广泛的国际联系 *** 和国际号召力,构建合作 *** ,整合国际资源,为我国地理信息成果、企业走出去创造条件。
最后,加强专业队伍与运行机制建设。目前,我国缺乏从事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创新研发的专门队伍和持续的资助机制,应创新组织架构与运作模式,成立与联合国全球地理空间信息管理专家委员会(UN-GGIM)对口的中国专家委员会,将我国该领域的有关单位和专家组织起来,从以往临时性的参会(与)到常态化的深度思考与参与,从散兵游勇式到集团军作战,从被动式的应对到主动式参与;应根据全球地理信息服务的远景规划与近期急迫需求,开展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与服务的顶层设计与创新研发,不断地推出中国产品、服务,提出更多中国方案,发出更多的中国声音。
创新研发全球地理信息公共产品,助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地理信息及相关领域的重要努力方向。我们应谋局造势,借力发展,把好牌打好,把大事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