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相关管理规定,我局对2025年度第2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5年3月20日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在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 *** 、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 *** :0477-8582361、8582378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文明东街国泰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1-T2群楼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A区市住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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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zjj.ordos.gov.cn/gsgg/202503/t20250318_3774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