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相关要求,经吉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现将2024年第13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3日-12月30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书面反映情况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zrzydkc2023@163.com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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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初审:蔡文钻
复审:王超
终审:崔晓飞
附件:2024年第13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xlsx
原文链接:http://zrzy.jl.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23_9014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