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14号
郑重声明
我局在办理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受理、初审、公示、申诉、打印证书等业务时,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咨询、服务等活动或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企业有关疑问应直接拨打我局行政审批科电话或到现场咨询(联系电话:028-38166029),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或线索,应向我局监察内审科举报(举报电话028-38195685),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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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内提起申诉,上传佐证材料,不再进行现场申诉。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申请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公示情况详见附件
联系地址:眉山市市民服务中心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邮 编:620020
联系电话:028-38166029
【附件:建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2024年第14号.xlsx】
原文链接:https://www.ms.gov.cn/info/6570/1177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