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宜昌固陵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2家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市民之家四楼4B17窗口(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210506),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至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邮编:443005,电话:0717-6210506)。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意见公示名单(2024年延续第16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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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rzy.yichang.gov.cn/content-42422-9848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