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示〔2024〕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组织对建筑业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点击“正在办理”-“我的办件”查询审查意见,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027-68873075。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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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
相关附件 :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pdf
原文链接:https://zjt.hubei.gov.cn/bsfw/wyk/bljg/scgs/202410/t20241028_53896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