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防验收实施办法》《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要点》工作要求,修订印发《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了六个方面12条细化落实举措。
《意见》从匹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点出发,着力解决以下突出难题:一是建设周期长,时间跨度大,线路各站点分段出图导致建设过程中面临多种版本的技术标准;二是土地、规划手续办理滞后导致无法提早申请消防设计审查,设计方案和成果无法及早固化;三是既有审图机构普遍没有轨道交通审查资质,无法纳入既有施工图审查体系;四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别繁多,审验范围区分不够明确;五是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性强,原有消防验收现场评定记录表缺乏针对性;六是跨市区线路面对不同地域的审批监管部门,审验模式和技术标准要求不尽统一。
《意见》明确“坚守底线、精准分类、超前介入、明确标准”四项工作原则,提出明确消防审验模式和标准、靠前服务保障项目高效推进、规范审验强化重点节点把关、依托服务机构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升消防审验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 于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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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0/14/art_8638_11387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