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南昌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2006年11月1日南昌市人民 *** 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11月17日 南昌市人民 *** 令第115号公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 *** 对我市各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我市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450项。其中,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281项;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97项;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29项;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36项;省 *** 规章设定的临时性行政许可7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市审改办要切实加强实施的监管并做好后续衔接工作。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公布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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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县级以上 *** 投资主管部门
部分参加
联审
2
不需要中央 *** 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
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
批
市发改委
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县级以上 *** 投资主管部门4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国家发改委审批,省、市发改委
初审
5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市发改委6流标项目不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市发改委7市重点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审批市发改委8招标事项核准项目审核部门9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省发改委审批,市发改委初审10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审批省发改委审批,市发改委初审1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县级以上发改委12开办煤炭企业审核省煤炭行办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3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省煤炭行办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5石油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资格审查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6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
省经贸委审批,县级以上经贸委
初审
17招标事项(技改项目)核准项目审批部门18流标(技改)项目不再采用招标方式审批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19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省经贸委审批,市经贸委初审20
供电营业许可证发放
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
经贸委初审
21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
全作业批准县级以上地方电力主管部门
2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市经贸委23权限内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市经贸委24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县级以上 *** 投资主管部门25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省、设区市、县经贸委26权限内境外投资(技改)项目核准省经贸委核准、市经贸委初审27限额以上外商投资(技改)项目核准省经贸委核准、市经贸委初审28
限额以上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省经
贸委审核,市经贸委初审
29
国家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外的新型墙体
材料产品认定市经贸委
30在规定区域使用粘土实心砖批准市经贸委审核,市 *** 审批31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市经贸委3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市经贸委
33
民办学校办学许
可证核发
(1)民办学校分立、合并
市教育局
(2)名称、层次、类别的
变更(3)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
办学校34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5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36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市教育局
37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特等、
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的子女跨地段、
跨县区入学批准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
38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公安消防机构39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公安消防机构40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41
大型聚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
前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机构
42
水上加油设施设置审核
公安消防机构
临时性许
可43消防培训合格证核发公安消防机构44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45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46枪支、弹药运输许可市公安局47城市养犬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48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
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49大型群体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0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2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5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
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54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市、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55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测绘成果提交所需资料
房产测绘成果备案须提交的资料
一、商品房项目预测成果备案
1
、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成果报告书、电子文档;
2
、经审查批准的 *** 建筑施工图和电子图各一套;
3
、宁波市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4
、共有公用面积分摊彩图;
5
、经人防部门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6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8
、有关商品房预售方案;
9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二、商品房项目实测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扩初会议纪要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校验原件);
4
、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5
、地名办门牌编号图原件;
6
、地名使用批准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7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区域划分图原件;
8
、建筑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9
、交警部门出具的地下室汽车位验收意见原件;
10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11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12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及电子文档;
13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委托合同复印件(校验原件);
14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三、新建房(单位或个人)测绘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建筑竣工图;
4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5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6
、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坐落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7
、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区域划分图(专指有地下室工程的建筑)复印件(校验原件);
8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文档;
9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委托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校验原件);
10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改扩建项目测绘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及土地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
、扩建、改建、翻建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校验原件);
4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校验原件);
5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文档;
6
、其他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五、商业、办公用房权属分割项目测绘成果备案
1
、宁波市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申请表;
2
、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
、土地部门分割联系单原件;
4
、消防部门意见原件;
5
、原设计施工图或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分割平面图原件;
6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及电子文档;
7
、其它应提交的相关资料
哪个地方因无火灾取消消防
0202 随着本土新冠确诊病例仍在增加,一些高风险地区考试被迫停止举行。对于11月份的消防工程师能否如期举行,大家备考的同时也是心惊胆战的等待。目前来看,低风险地区的考试正常会如期举行,对于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来说,不确定性因素很多。
不得不感叹,今年的考生太难了!现在距离我们的一消考试还有2天时间,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继续静心备考,等待考试的到来~~
目前已经有4省市(北京、江西、甘肃、宁夏)发布了停考通知,今天同时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各地区防疫要求汇总。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实时防疫要求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份人事考试网官方通知!
多地停考通知
01常州市
因常州地区突发新冠疫情,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取消常州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原定 11月6、7日举行)。
成功报名常州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将退还至原支付账户,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成功报名常州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报考人员,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相应延长一年。
咨询电话:86617131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id=1635918971050
02北京市
各位考生: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取消北京地区2021年度11月6、7日和11月13、14日举行的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我市2021年度以下考试项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二、以上考试中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2021年度在北京考区报名成功的考生,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考试退费事宜详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公告;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退费事宜详见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公告。)四、以上考试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咨询电话请拨打010-12333。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
03江西省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江西考区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翻译专业资格口译笔译等三项考试停考,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年度内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一、已完成2021年度考试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参加2022年度相同科目考试,其中参加翻译专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参加2022年度上半年考试。在参加2022年度相同科目考试时无需再报名缴费,届时可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决定不再继续参加2022年度相同科目考试的,可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申请办法:将考试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东路支行)发送至邮箱(2197318575@qq.com)。
若需咨询其他有关情况,可拨打省人社服务热线0791-12333。请各地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广大考生主动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范。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
04甘肃省
各位报考人员:根据甘肃省疫情防控要求,原定于11月6、7日举行的202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软件与技术三项资格(水平)考试停止举行。2021年在甘肃考区上述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希望广大考生理解配合、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守望相助、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931-4810793、8507219。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2日 原链接:
05宁夏
宁夏取消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通知如下: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取消原定于2021年11月6日、7日举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考试。
2021年在宁夏考区报名成功的上述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取消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951-5099130,0951-5099131。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
其他省市防疫要求
01河南省
一、考生参考的健康要求(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二)提供之一场开考时间前72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三)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网址:;Id=5336
02陕西省
一、考生应当提前申请“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健康码”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考前14天(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生考试当天的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行程卡为绿码,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直接进入考点。 三、每场考试前,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有效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首次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适当休息后接受再次测量。经第二次体温测量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网址:
03重庆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如参加首场考试时间为11月6日的考生,需出示11月4日0:00及以后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 网址:
04湖南省
(一)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二)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外)。网址:?
05湖北省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安全排查,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不限湖北省)和考前72小时内(10月13日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2.应试人员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尽量在考前接种,因禁忌症状等原因未接种人员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状类型等原因,进去考点需出示提交承诺书。 网址:
06江苏省
“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特殊情况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重要提示: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除此前告知书所列要求外,其他有9月底以来报告过境内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旅居史的考生,应主动报告,并出示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后确定能否参加考试。 网址:
07辽宁省
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现场出示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准考证3.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 “辽事通健康码”(绿码)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6. 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网址:
08河北省
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网址:
09上海市
应当提供“两证两码一承诺一报告”。 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当次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本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 网址:
10贵州省
1.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已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记录;未全程接种疫苗的,须提供接种疫苗记录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接种疫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且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网址:
11浙江省
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
考前无法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应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并带上考前7天内检测有效合格证明材料。
网址:
12山西省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检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但考前由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入晋返晋人员,须在考试当日,出示考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网址:
13云南省
应试人员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网址:
14福建省
考生在考前14日内自行监测体温,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提前下载闽政通APP并申领“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八闽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且首考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场。网址:
15黑龙江省
应试人员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网址:
16 ***
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藏且不离藏。凡考前14天内所有区外进 *** 员必须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均可)。考试当天务必提前2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藏易通绿码、行程卡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37.3℃以下)。网址:
17广东省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网址:
18广西省
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保持绿码状态,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网址:
19四川省
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密接的密接的考生需提供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网址:
20海南省
海南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等8项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详见附件)将于近期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请所有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海南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应在考前申领“海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三、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考试管理机构(0898-65375001)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和隔离管控措施,隔离期满后健康通行码“绿码”,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可在考前40分钟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前,应接受“海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提供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