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测绘资质年检记录

2024-05-17 江西测绘资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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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企业年检及资质年检情况

查询上一年企业年检资讯的步骤:

1.可以先在百度里面搜企业公示系统,然后在搜寻结果里,找到并进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页面。

江西省南昌市测绘资质年检记录

2.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根据企业所在省份选择本省份进入后,就将进入查询页面。

3.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里,找到在查询栏目中输入本企业全称后进入验证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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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里,验证通过后,将进入企业信息页面,可查询到该企业的详细信息(包括资质年审、资质等级等信息)。

拓展资料:

企业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

企业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2014年2月19日,工商总局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年检日期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基本概述

企业年检是工商行政部门对企业资质的复核行为,企业年检通过表明该企业可以进行次年的企业经营活动,企业年检不通过表明该企业不能进行次年的经营活动。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地震灾区截至9月30日)。

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年检原因

公司年检其主要目的是要审核这些已登记的公司是否合法经营,是否具有继续经营的能力。

其中对注册资本的年检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内容,因为,有否足够的资本是考核企业是否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

实质上,注册资本的工商年检是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一种定期审核,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在验资通过后,再来抽逃资金,远比对公司时点资金的验资要可靠的多,这也是为什么要进行工商年检的目的之一。

测绘院具体做什么工作的 有什么部门?

测绘院具体做某个地区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维护,以及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提供多种不同比例尺现势图,同时还承担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城市地下综合管线探测、基础地理信息开发和制图等项工作。

以天津市测绘院为例部门主要有天津市测绘院地理信息中心、天津市测绘院测绘一院、天津市测绘院测绘三院、天津市测绘院测绘四院、天津市测绘院测绘六院、天津市测绘院测绘七院、天津市测绘院测绘八院、天津市测绘院滨海分院、天津市测绘院遥感工程院、天津市测绘院基础院。

扩展资料:

具体案例:

天津市测绘院下设11个职能处室、10个测绘作业院和1个中心(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全院共有在职职工64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97人,正高级工程师21人,高级工程师120人,工程师112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全院职工的39.2%。

职能处室:负责全院的日常事务工作。测绘作业院:负责全市域基础测绘、地形测绘、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量、地下管线测量以及地图的编制和印刷等工作。天津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负责天津市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及测绘成果的对外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更新维护和编辑制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用开发与技术研究等。

江西核工业测绘院(原核工业华东地质局测绘大队)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CBD中心,是全国首批综合性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是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百强企业,是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江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江西省遥感应用协会等团体会员单位。2019年3月,江西核工业测绘院院长涂梨平荣获“地理信息产业杰出女企业家”荣誉称号。

测绘院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三维建模、大地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登记 *** 、土地复垦工程规划设计、互联网地图服务、计算机集成及软件开发、无人机整套解决方案、激光雷达行业解决方案、地质灾害自动检测系统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测绘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西核工业测绘院争创全国一流测绘院

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2001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工作,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管理工作以及各项测绘活动,包括军事测绘单位从事民用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测绘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省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测绘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县测绘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驻赣有关单位,依法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测绘工作,并接受省测绘主管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把本地区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增加对基础测绘事业的投入。基础测绘的实施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测绘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以及国家测绘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第六条 对在测绘工作、测绘科学技术研究和维护测绘基础设施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七条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测绘工作的监督检查。

测绘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并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被监督检查者应当向测绘监督检查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第二章 测绘规划与实施第八条 省人民 ***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省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

省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局部地区的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的具体编制,经省人民 *** 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测绘主管部门在省测绘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局部地区的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的具体编制,经设区的市人民 *** 批准并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驻赣有关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测绘规划,报省测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注:本款中关于“专业测绘规划备案”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江西省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30日)停止执行。第九条 省测绘主管部门管理全省地籍测绘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地籍测绘规划,按规划组织地籍测绘工作的实施。第十条 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省外测绘单位在本省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持有有效的《测绘资格证书》,并向省测绘主管部门办理验证登记。

*注:本款中关于“省外单位在本省从事测绘的验证登记”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江西省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30日)停止执行。

境外组织在本省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向省测绘主管部门交验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书。第十一条 测绘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由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测绘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乙、丙、丁级测绘资格由省测绘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的,省测绘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驻赣有关单位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的测绘任务,其测绘资格审查办法,按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申请测绘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二)有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主要仪器设备有法定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四)有技术、质量和资料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作业区域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检。第十四条 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测绘主管部门进行测绘任务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从事测绘活动。但列入全国测绘规划的测绘任务,不再另行登记。

测绘任务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 *** 另行规定。

*注:本条中关于“测绘任务登记”的行政许可项目已被《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江西省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7月30日 实施日期:2004年7月30日)停止执行。

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2005修订)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包括军事测绘单位从事民用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从事测绘活动涉及军事设施的,应当遵守军事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三条 测绘事业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第四条 省人民 *** 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 *** 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五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第六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 ***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 *** 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更新;

(二)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

(三)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与更新;

(四)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五)编制本省综合地图集;

(六)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七)其他应当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一条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更新;

(二)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与更新;

(四)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其他应当由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省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过10年;设区的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不超过5年。

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三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十三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省地籍测绘规划。

市、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归口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市、县人民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市、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不归口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应当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制的土地权属界址线图或者房屋平面图。

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线发生变化时,有关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变更测绘。第十六条 城市建设、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以及房产测绘和地籍测绘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测量技术规范进行。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设备年检吗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设备年检

办理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5、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6、《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具体过程

一、内 容

测绘资质申请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75号);

(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家测绘总局制定,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到我局业务受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四、条 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请问测绘资质申请的较为具体的过程是什么?

贯标集团为您解答:

测绘资质办理相对于其他的资质办理要容易一些,当然想要办理测绘资质,对该资质的整体脉络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条件

合法合规的公司主体,对于公司名称原则上无特殊限制,对于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业等。对申报测绘资质的公司主体的出资形式有明确界定,目前只能是内资公司。

对于申报主体办公场所面积的要求:甲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50平米;乙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级资质不少于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级资质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档案室必须具备三铁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强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气体、防虫、防盗,且档案室中不能连接外网,对于存储信息数据的电脑应该做物理隔离;另外就是要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进行上墙且做好后期成果调阅登记处理。

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注册测绘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证件都需通过正规的评审部门颁发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术人员需需要满足:毕业证可以网查且学历真实有效;初级职称需大专毕业2或3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年以上;中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满5年以上;高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满15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0年以上。

二、办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甲级资质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最终要到自然资源部;

乙级资质一般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来审批;

丙丁级资质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然后转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签批发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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