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江苏省测绘条例
- 2、一个公司可以有甲乙测绘资质两个证书吗
- 3、有 *** 测绘资质的不?
- 4、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2003修订)
- 5、2020最新建筑资质改革消息,资质“取消、合并、审批权下放”..._百度知...
- 6、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1997修正)
江苏省测绘条例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提高测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经济建设、公共安全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3、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提高测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个公司可以有甲乙测绘资质两个证书吗
1、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十个专业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申请乙级测绘资质至少需要2名注册测绘师;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暂不做要求。
3、工程测量员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国家地理测绘部颁发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 ***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有 *** 测绘资质的不?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任何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 测绘资质证书和测绘作业证件。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测绘仪器和设备。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或者业务范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变更手续。
第八条修改为:严禁伪造、涂改、转借、 *** 测绘资质证书。测绘单位申请资质等级变更及中止测绘业务的,应依法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
测绘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测绘项目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测绘单位资质等级作出要求,不得让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中标,不得让测绘单位低于测绘成本中标。中标的测绘单位不得向他人 *** 测绘项目。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 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人员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测绘资质跟一般测测绘资质不一样的。
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2003修订)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行业的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删去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修改为:“承揽市场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组织实施该项目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测绘基础设施费,用于测量标志维护。
3、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拒绝、阻碍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最新建筑资质改革消息,资质“取消、合并、审批权下放”..._百度知...
1、除更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
2、年12月2日住建部正式印发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由593项压减至245项,多项资质被取消、合并,本次众多改革举措将给建筑业带来巨大变革。
3、建筑资质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1997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将第三条修改为:“省测绘管理机构管理全省测绘工作。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行业的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陆地、水域、滩涂等一切土地。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