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管理规定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可以委托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测绘作业证件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
第十一条 省和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其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编制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从事测绘市场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协商自愿的原则,不得分割、封锁、垄断测绘市场。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保障经济建设、公共安全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全省测绘工作。
测绘资质属于哪个部门审批
目前测绘资质是由上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办理须知:首先得知道自己想要申请的等级和专业。2021年7月1号实施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现行测绘资质管理政策自2014年发布实施以来,在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国家安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1、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十八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及时公布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测绘专用仪器计量检定场等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的名称和位置。
3、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4、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从事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5、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6、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