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问题一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他人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违章作业。
二、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我防范能力。
三、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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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五、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六、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八、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问题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哪些内容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含的内容为:1、明确、具体的亥全生产要求。2、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3、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5、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问题三:企业主要负责人有哪些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详见:安全生产法
问题四:车间工人的安 *** 责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车间工人安 *** 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努力学习和钻研技术,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虚心听取车间、班组安全员对安全生产的领导。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交接班手续。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问题五: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是什么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各个单位可以不同;
基本上职责包括:
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制订或修订或汇总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监督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或提供演练方案。
统计安全生产费用
提出安全生产的奖罚建议。
等等
问题六:驾校有哪些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为您粘贴以下内容:
校长代表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驾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一、校长岗位安 *** 责
1、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订并实施驾校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情况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8、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负责组织制订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10、建立安全管理 ***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2、负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的作业票制度。
二、分管安全校长岗位安 *** 责
1、对驾校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教学。
5、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案演练。
三、安全监督岗位安 *** 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驾校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本驾校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附件7-1),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驾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4、协助本驾校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预案学习演练。
问题七: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生产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和一切违章作业的现象做斗争。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问题八: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2)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9)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0)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问题九:项目安全员有哪些职责 给你两个版本,都是我们公司常用的:
专职安全员职责
1、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按时报送安全报告。
3、协助单位领导组织安全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对批准的计划项目、技术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4、督促有关领导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劳动用品。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领导搞好新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6、定时对本的作业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有权限期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经常性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措施。
7、贯彻实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8、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并向上级如实统计上报。
9、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科研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0、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各种安全生产记录。
河南 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专 职 安 全 员 职 责
预防为主,安全之一,安全亥任高于一切,这是工程单位重中之重的管理轴心,没有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作为专职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高度负起如下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培训。
2、工程开始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项目部购买个人保险(三金)。
3、做好现场巡查,对不安全因素可要求停工或限时整改。
4、对施工设备要建立“状态”档案,“状态”不良要及时维护。
5、施工用外架要由专业资质单位搭拆,对私搭乱拆者要教育和重罚。
6、外架施工人员要正确配戴安全带,安全帽,夜间施工安全人员要“随班”监管。
7、现场要有专业电工管理施工用电,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及一箱、一闸、一保、一插及无损线缆制度。
8、防火设备要保证在施工现场3米以内。
9、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位置要设防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帜。
10、易燃易爆材料要独立堆放并建立登记制度,仓库严禁用火。
11、吊装材料时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并设安全隔离带。
1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按管理制度中“抢救预案”执行。
如有其他需要可以给我发邮件:[email protected]
问题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是什么意思 安全生产职责是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治理,确保完成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所需要付的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南京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江苏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军事测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以下称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内的测绘地理信息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并接受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发展和改革、财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民政、价格、公安、国家安全、新闻出版、保密、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区人民 *** 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础测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鼓励测绘地理信息的科技创新,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的技术水平。对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 *** 或者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规范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采用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家测绘系统或者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的南京市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
基础测绘应当采用南京市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和吴淞高程基准。第八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国家、省、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
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市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
基础测绘应当执行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制定的基础测绘技术规范。第九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监督管理。
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确定本市基础测绘相对独立坐标系统与国家其他坐标系统之间的转换关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基础测绘成果的坐标转换技术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本系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要求,负责本部门测绘成果的坐标转化工作。第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运输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并接受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铺设各类地下管线、建设各类工程应当及时进行地下管线测量、竣工测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市政工程测量工作予以指导和管理。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属于公益性事业,实行分级管理,其成果归本级 *** 所有。
未经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二条 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工作:
(一)全市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基础航空摄影和基础遥感资料的获取;
(三)市级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市级公共区域内地下管线空间信息的普查、整理和补测;
(五)市级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平台及空间框架数据的建设与维护;
(六)市级地理国情监测;
(七)市级基础地理底图与行政区域图的编制;
(八)国务院、省、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事项。第十三条 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工作:
(一)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下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和复测;
(二)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区公共区域内地下管线空间信息的普查、整理和补测;
(四)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平台及空间框架数据的建设和维护;
(五)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底图和行政区域图的编制;
(六)本行政区域内地理国情监测;
(七)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区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空安全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 *** 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完善安全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六条 工会依法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本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七条 市、区人民 *** 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监控体系、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辖区内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有审批、处罚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专项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 市、区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报刊、电视、广播、 *** 等媒体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义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第十条 市、区人民 *** 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装备、工艺的推广应用。第十一条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应急处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
(三)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组织实施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五)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项监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提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等工作;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属于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性行业(以下称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
(二)属于金属冶炼、船舶修造和拆解、电力、装卸、交通运输等较大危险性行业(以下称较大危险行业),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
(三)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会组织代表组成,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从业人员代表参加。
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审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投入等情况,研究和协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安全生产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江苏省测绘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行业的管理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含军事测绘单位从事民用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省测绘管理机构主管全省测绘工作,省人民 *** 其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他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 *** 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同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
乡(镇)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第四条 省测绘管理机构会同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省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的规划,报省测绘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
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专业测绘规划,报省测绘管理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把本地区基础测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基础测绘的实施经费,由同级人民 *** 财政列支。第五条 省测绘管理机构会同省土地管理部门编制本省地籍测绘规划,并由省测绘管理机构按照规划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第六条 本省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由省测绘管理机构和省民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 *** 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测绘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第八条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或越权执法。第二章 测绘资质管理第九条 省测绘管理机构负责本省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初审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管辖系统内的测绘单位,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承担测绘任务,其测绘资格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由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并报省测绘管理机构备案。第十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依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或者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单位。
(二)与所承担测绘项目相适应的,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相应数量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
(四)健全的技术、质量和资料管理制度。
(五)测制的测绘成果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含部颁标准、专业标准)。第十一条 《测绘资格证书》分甲、乙、丙、丁四级。甲、乙级测绘资格的标准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丙、丁级测绘资格的标准,按照省测绘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格的,由省测绘管理机构初审,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发证。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的,由所在设区的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报省测绘管理机构评审、发证。第十三条 《测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3个月前,由省测绘管理机构组织审查和换证工作。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省测绘管理机构组织设区的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年检。第十四条 测绘单位的主要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测绘资格等级或业务范围的,应当向省测绘管理机构申报,重新办理测绘资格审查手续。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变动,应当及时向证书批准单位备案。第十五条 测绘资格的审查收费,按照省财政、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第三章 测绘市场管理第十六条 凡列入国家、省基础测绘计划以及专业测绘计划的年度测绘任务,由编制测绘计划的部门在施测前一个月内将计划安排书面告知省测绘管理机构和测绘项目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不再进行测绘任务登记。
测绘单位承接市场测绘项目,应当进行测绘任务登记。施测前由测绘单位根据下列限额分别到省测绘管理机构或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测绘任务登记,并报送技术设计书。
(一)省级限额
1.国家四等以上的三角(导线)、水准、重力测量,卫星大地测量。
2.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
3.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4.100公里以上的线路管线测量。
5.大于以下面积的各类测绘项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面积(平方公里)10 20 30 50 100
6.编制1∶25000以及更小比例尺的地形图,省、市级各种比例尺普通地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7.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测绘项目。
(二)市级限额
1.5秒级平面控制测量,10公里以下的四等水准测量。
2.30公里至100公里的线路管线测量。
3.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
4.以下面积内的各类测绘项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1∶10000
面积(平方公里)3--10 5--20 10--30 25--50 20--100
5.编制县(市)级各种比例尺普通地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6.市重点建设工程的测绘项目。
(三)县级限额
1.10秒级平面控制测量。
2.5公里至30公里的线路管线测量。
3.以下面积内的各类测绘项目:
比例尺 1∶500 1∶1000 1∶2000 1∶5000
面积(平方公里)0.1--3 0.25--5 1--10 10--25
专业测绘的管理限额由省人民 *** 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有哪些
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依据公司的管理要求,适时制定或修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各专业工长及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做到有考卷、有分数、有名册。
3、负责落实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于开工后一个月内上报公司。
4、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并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9个要素过程的监控,每年负责至少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演练的方案和演练记录。
5、组织和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要有检查表及检查的情况和记录。
6、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按要求每月填写两次文施检查打分表,对存在的问题要附整改回执。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旁站监督工作。
7、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签工作,对其中的安全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定期组织、参加公司值班领导交接班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并把会议内容及时地向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宣讲和传达,有相应的记录或会议纪要。
10、负责鉴定专控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监控;劳动防护用品不是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厂家的产品,拒绝购买与使用。使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厂家的劳动防护产品,要把好产品的质量和入场验收关,做好进厂和验收记录。
11、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专家论证工作的监管,并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应监管和旁站的记录。
12、在职权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厂家资质、检测报告和产品生产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参加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验收记录要完整和真实。
13、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专家论证工作的监管,并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应监管和旁站的记录。
14、参加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根据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对事故、事件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5、安全管理的内业资料必须符合市建委资料规程和公司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资料的要求。
江苏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了加强测绘管理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测绘市场秩序,提高测绘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鼓励测绘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加强基础测绘和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促进地理信息共享,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第四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 *** 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 *** 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二章 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个人和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测绘活动。
甲级测绘资质申请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资质证书的发放,可以委托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测绘资质申请。
在测绘活动中直接从事技术设计、实地测量、制图和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第六条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作业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可以委托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测绘作业证件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第七条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测绘项目承包单位依法将测绘项目分包的,分包业务量不得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分包的单位不得将测绘项目再次分包。
使用财政资金五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测绘项目,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招标。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不适宜招标的测绘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承发包的测绘项目可以实行监理制度。第八条 单项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的承揽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设计书、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报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基础测绘和其他测绘第九条 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省级基础测绘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与更新全省统一的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三)测制、更新1:5000、1:100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四)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五)编制与更新全省行政区域图;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基础测绘。市、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与维护数据库;
(四)编制与更新本级行政区域图;
(五)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第十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基础测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省人民 ***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测绘可以给予必要的财政补助。第十一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基础测绘的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技术设计书组织实施本级基础测绘项目。
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应当符合国家规范,通过专家论证。市、县级基础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应当经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 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市、县级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为三至五年。
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应当及时更新基础测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