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南京贯标集团为您解答: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大家都知道测绘资质管理较为严格,并且将标准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需要进行测绘数据采集并提供相关信息成果的单位要申请《测绘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资质范围的活动。小编今天给大家详细讲讲测绘资质的具体申办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
7.领取加密狗
8.刻制印章
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测绘资质专用章。
江苏省施工企业资质如何从网上申报?
江苏省施工企业资质好像还无法从网上申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初审,专业承包一级(部分专业除外),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
二、条件: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的要求
三、数量:无限制
四、申报材料: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附件材料分为三册:
之一册——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章程;
⑷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⑸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⑻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⑵、⑷、⑸、⑼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⑽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材料。
由省建管局许可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⑷、⑸要求的报表,以企业上报的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统计年报为准。其中净资产指标发生变化,可提供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二册——人员资料,内容包括:
⑴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⑵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⑶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⑷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一级资质企业还应包括总经济师)应单独提供上述材料中要求的养老保险凭证(如手册、社保卡等),其余人员可提供经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详细名录和缴费凭证。
由省建管局负责许可的资质,只需提供上述要求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凭证。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更低等级资质不提供),内容包括:
⑴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⑵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⑶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以合同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决算资料;以高度或层数为指标的需提供立面图或剖面图;以跨度为指标的需提供基础图或剖面图)。
五、申请程序:由省建管局负责初审或审批的,申请资质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对、汇总后上报省建管局。省属企业和部分中央驻苏企业的申报材料通过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核对、汇总后报省建管局。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管局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六、办理期限:由省建管局实施许可的资质,市级主管部门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汇总工作,报省建管局。
省建管局在收到市级主管部门的全部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资质,由省建管局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在收到省建管局送达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省建管局。
七、办理地点: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
八、联系电话:025—51868213
九、邮政编码:210036。
测绘项目备案所需资料及流程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时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网上备案,应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江苏省南京市测绘资质网上备案,并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测绘资质证书副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四)测绘项目合同或指令性测绘项目计划书;
(五)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测绘单位自主组织实施或研发的测绘项目的)(非必要);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国的组织或个人来省测绘)(非必要);
(七)测绘项目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非必要);
(八)技术人员作业证、身份证;
(九)测绘项目备案申报表(非必要)。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