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测绘资质取消后, *** 人员自动解除了吗?
- 2、在测绘资质系统里怎么增加和删除人员
- 3、湖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 4、测绘系统如何删除人员
- 5、测绘资质系统必须有补充的人员才能删除人员么?
- 6、我公司是做测绘的,现在由于资质到期不延续,有一批测绘职称需要撤出...
测绘资质取消后, *** 人员自动解除了吗?
测绘资质未办理注销 复审换证人员信息未解除 其他用证单位使用需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测绘资质申请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http://zz.ch.mnr.gov.cn)开展网上申报、受理、审批。
申请或被动注销测绘资质,名下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也需要主动撤出,该资格证才能进行再次 *** 。同时需经过本人同意才可以 *** ,否则后期会产生严重后果。
肯定不会取消,这是趋势。而且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还有这种规定:自标准执行之日起满5年后,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也应当具备相应数量的注册测绘师。也就是说,以后只要是测绘单位,都要求有注册测绘师。
在测绘资质系统里怎么增加和删除人员
1、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补充和修改数据进行修改,然后报市级测绘主管部门初审,再转报到省级测绘主管部门。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点击右侧的“移除”按钮即可。在人员信息页面,点击右侧的“移除”按钮,可将人员删除。人员列表中,正常的信息以黑色显示,以其它颜色显示时,说明人员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不能计入单位。
3、一般来说,如果你是测绘系统的管理员或拥有管理员权限的工作人员,你可以使用你的账户和密码进入测绘系统,然后根据系统的操作指南,找到人员管理的功能。
4、随时可以申报。新增从业资质人员时,需要到测绘局办理测绘人员作业证后,上传至测绘信息库。业资质人员离职,如果不及时申报删除其作业证,离职人员在别的单位或公司是不能正常申报、办理作业证的。
湖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管理,保障测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市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测绘任务登记。
第十六条 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的,损毁、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进行其他危害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活动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工作,适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提高测绘成果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测绘系统如何删除人员
通过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补充和修改数据进行修改,然后报市级测绘主管部门初审,再转报到省级测绘主管部门。
一般来说,如果你是测绘系统的管理员或拥有管理员权限的工作人员,你可以使用你的账户和密码进入测绘系统,然后根据系统的操作指南,找到人员管理的功能。
打开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然后登录个人账号,点击设置注销帐号。就可以删除信息了。
测绘资质系统必须有补充的人员才能删除人员么?
点击右侧的“移除”按钮即可。在人员信息页面,点击右侧的“移除”按钮,可将人员删除。人员列表中,正常的信息以黑色显示,以其它颜色显示时,说明人员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不能计入单位。
一般来说,如果你是测绘系统的管理员或拥有管理员权限的工作人员,你可以使用你的账户和密码进入测绘系统,然后根据系统的操作指南,找到人员管理的功能。
个月左右。家预审要1个月左右。省厅接收材料出报部函,要10天左右。目前公路甲级部里受理审批也要4个月左右,合计为6-7个月可通过。
先叙述你的基本情况,比如你个人从事测绘工作多少年,现在觉得有必要个测绘资质,同时说明你已具备资质的条件,即可。
我公司是做测绘的,现在由于资质到期不延续,有一批测绘职称需要撤出...
1、申请或被动注销测绘资质,名下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也需要主动撤出,该资格证才能进行再次 *** 。同时需经过本人同意才可以 *** ,否则后期会产生严重后果。
2、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3、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4、年7月1日前,我部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