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2020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五条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需要,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城市或者其他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该城市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报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第六条 一个城市只能建立一套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且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是本地区测绘活动的公共资源,由当地人民 *** 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垄断。第三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省人民 *** 管理下列基础测绘项目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
(一)建立、复测和维护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更新万分之一、五千分之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和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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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测绘项目,建立和维护全省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系统;
(五)国务院规定由省人民 *** 管理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八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 *** 管理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复测和维护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更新本级等于或者大于二千分之一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和更新本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
县(市、区)人民 *** 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基础测绘项目。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其他地区的,不超过十年。
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地区、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自然灾害破坏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更新基础测绘成果的其他地区,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上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项目,成果使用单位应当向本级人民 *** 发展和改革部门提出申请。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确有必要的,报本级人民 *** 批准调整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经费由县级以上人民 *** 列入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十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 *** 民政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拟定,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十四条 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应当附具由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测制的土地权属界址线图或者房屋平面图。
土地和房屋的权属界址线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变更测绘。未依法进行变更测绘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的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意见;已有适宜测绘成果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告知项目审批部门,并为测绘成果需求单位提供或者指引其取得该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第十六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和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除国家公布的外,须经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与有关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 *** 批准公布。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 *** 令
(第95号)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的决定》已经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届人民 *** 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谭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人民 *** 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进行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了清理。市人民 *** 决定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市人民 *** 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7项,由本决定公布的实施机关依法继续实施。
市人民 *** 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 *** 规章设定、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时,市直各有关实施机关应当在设定文件生效后30日内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取消、调整情况报市人民 *** 法制办备案,市人民 *** 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进行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人民 *** 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 *** 第82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发改委
2、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市发改委
3、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改委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市发改委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经委
6、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7、国防交通工程设施改造、改变用途、报废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8、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动用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9、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通报他文化教育的民
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市教育局
10、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市教育局
11、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建委
15、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选址审批市建委
1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市建委
17、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市公安局
18、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19、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通行许可市公安局
20、外国人出入境许可(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1、外国人居留证核发市公安局
22、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市公安局
2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4、 *** *** *** 审批市公安局
25、入出境通行证核发(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6、外国人准迁证核发市公安局
27、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市公安局
28、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29、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30、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 市公安局
3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3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 *** 和消防安全审核市公安局
33、城市养犬审批市公安局
34、爆破作业审批市公安局
3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及准购证核发 市公安局
36、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3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市公安局
38、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市公安局
39、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4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4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4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4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市公安局
44、边境
之一次申请测绘资质,是必须从丁级申请,还是可以直接从丙级或乙级申请
测绘资质分为四个等级,分为甲乙丙丁,甲级更高,丙级更低。测绘资质首次申请认定,更高可以从乙级开始(只设置甲级的除外),可以跳过丙丁级。
测绘资质升级,就必须一级一级升,不能从“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