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

2024-05-12 湖南测绘资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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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测绘资质

如果只自己用,不对地图进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测绘资质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的。

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

如果是做导航电子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那一定要测绘资质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要具有与完成道路数据采集和数据信息加工处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和设备等等,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员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测绘资质跟一般测测绘资质不一样的。互联网地图制作的测绘资质要乙级以上,人员大概20人,具体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如果买的是国家基础测绘资料,一定要有出处的,地图在中国管得很严的,特别是地图涉及到国家安全等等,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你说是自己测的,也需要有有关部门验收,质量检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东西,不能瞎蹦出来这么些地图数据,更何况国家基础地图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你也做不出来的,也不会让你做。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你更好去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咨询一下,民间人士一下子讲不明白,也不一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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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设2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财产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和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秘、机要、保密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建立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基础数据体系;负责城乡建设经济总体运行情况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我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指导性建议。

(三)住房规划处

负责全市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四)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及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建设;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协调、监督和资本金监控;负责市人民 *** 组织的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的业主招标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实施长沙地区住宅产业化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拟订全市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测绘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后续监管和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房屋权属登记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并管理全市房地产权属信息系统;负责房地产评估、 *** 、抵押监管;负责房地产测绘和参与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监管;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和租赁合同的备案;按规定权限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房地产咨询机构、经纪机构的备案及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负责管理市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县(市)房屋登记工作。

(六)房屋安全管理处(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缮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危旧房屋的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特种行业经营性用房的安全鉴定和危旧房屋鉴定工作;组织全市房屋安全检查和危旧房屋巡查,排查房屋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危旧房屋治理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负责拆迁拆除工程的安全指导;承担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物业监管处(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拟订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负责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建设单位物业管理用房的确认、移交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管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物业的承接查验工作;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组织推广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指导和协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参与开发项目联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承担长沙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建筑行业管理处

研究制订全市建筑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行业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引导、推动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型;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负责协调建筑业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负责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管理;负责建筑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委属建筑业企业改制工作;组织力量参与全市工程抢险、房屋安全抢险、防汛抢险等应急活动;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建设市场管理处

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招标 *** 机构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指导、协调和监管建设工程交易活动;负责外来、外出建筑企业的备案登记工作。

(十)工程建设管理处(应急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政策、规章、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牵头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精细化管理体系;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和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核;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等质量管理;指导城区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勘察设计处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城镇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管理;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诚信建设,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行为;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活动;负责深基坑、高挡墙及边坡支护工程的设计审批和技术指导;指导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负责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十二)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拟订全市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与绿色低碳建筑推广的相关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进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科技重点项目和绿色工程示范项目;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和建筑墙材革新工作。

(十三)总工室(长沙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技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与中央、省在长重大项目前期技术工作的对接;负责拟订全市城市雕塑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编制城市雕塑建设规划;负责城市雕塑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和验收备案工作;组织行业重大技术专项研究;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决策前期工作、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及重大建设项目专家咨询论证;参与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并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重点工程管理处

承担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责任。组织各行业和区、县(市)按行业重点、投资规模分类筛选提出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意见,拟定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下达目标责任书;负责调度和协调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度,提供项目统计报表与数据分析,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年度目标考评工作;指导、监督 *** 投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负责国家、省在长重点工程项目的任务分解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轨道建设管理处

拟订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开展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督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承担轨道交通运营的相关责任和安全监管;协调城市地铁、轨道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站场的物业开发;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十六)燃气热力管理处

拟订全市燃气热力发展规划及管理规章并监管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负责拟订燃气与热力行业服务标准并督促实施;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负责对县(市)燃气行业进行指导;参与燃气热力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承担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燃气汽车推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村镇建设处

拟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统筹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指导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村镇建设重点项目补助政策,协助制订下达年度补助项目计划,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村镇建设与建筑设计适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负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参与村镇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市村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信息处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责任;编制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的建设、管理、维护与信息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监管工作。

(十九)法制处

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承担市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 *** 处

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 工作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 *** 事项的复查和办理市 *** 复核事项;负责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委、市 *** 交办的 *** 案件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督查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 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行业稳定。

(二十一)计划财务审计处

负责统筹安排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年度资金计划;负责 *** 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城建资金投融资工作;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委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各类财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协助委属单位做好上级部门的财务检查、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委属企业资产评估和审核委属改制企业资产核销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白蚁预防费、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十二)宣传教育处

负责委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负责委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有关认定、评审工作;负责拟订住房与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职业岗位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及考核发证工作。

(二十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委系统和归口管理的省属企业的党建、组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调整、配备工作;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保险福利、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委系统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湖南城市学院是几本院校?

目前根据教育部公开信息规定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已经没有明确的一批次、二批次的概念。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综合类院校,有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等专业,建校20年。

院校发展历史

湖南城市学院(Hunan City University),简称“湖南城院  ”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 *** 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是“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湖南城市学院由原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于2002年合并组建而成。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0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1978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

院系专业

该校有13个二级学院,开办本科专业51个。例如有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测绘工程和地理信息科学、工程管理、城市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经济统计学、广告学、 *** 与新媒体、英语以及商务英语等。

特色专业学科:

国家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

省级特色专业:城市规划、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省级重点专业:城市规划、工程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社会体育。

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城市规划与设计、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人文社会学、结构工程

校级优势特色学科:化工工艺、结构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体育人文社会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中国现当代文学、应用数学、区域经济学

办学规模

截止2022年3月,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5.02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4.45亿元。纸质图书藏书189万册,电子图书214万册。教职工124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390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36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其中282人取得行业资格证书。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7000余人。

师资队伍

湖南城市学院理学院已拥有一支以博士、硕士为主体的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截止200年3月,现有专任教师41人,教辅人员4名,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5人、讲师20人,专任教师中博士16人(含在读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老师占80%,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3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二级)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一名。

学校突出城市主题,产学研用结合,为社会培养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了一大批高级应用型人才。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5年超过95%。在湖南省毕业生毕业五年薪酬排行榜上近年多次稳居全省同类院校之一,先后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学校被誉为“城建人才的摇篮”,优秀毕业生参与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检查发言稿了国家体育场(鸟巢)、秦山核电站、沪昆高铁、杭州湾大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

学校立足行业,服务区域,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城乡规划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10个专业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城乡规划、电子信息工程等5个专业是湖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以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代表的27个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学校累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6项。

学校坚持产学研用结合。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等6个学科是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拥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数字化城乡空间规划关键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黑茶金花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城乡生态规划与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湖南省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等27个省级以上科研和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7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3亿元,在湖南省同类院校中遥遥领先。获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和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19项;规划建筑设计成果获省部以上行业奖励80多项,是省内高校规划设计领域获奖等级更高、奖项最多的单位,在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地理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等方面处于湖南省领先水平。学校主持制定的《镇(乡)村绿地分类标准》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编制的“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获国际招标之一名。牵头成立了省级学会湖南省城市科学研究会,设立的湖南省新型城镇化研究院入选湖南省专业特色智库。《湖南城市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城市学刊》荣获省第八届“双十佳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合作交流成效明显。先后与加纳、新西兰、马来西亚、美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高校开展密切合作。荣获“马来西亚高等教育年度优质合作院校”称号。与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评估获全票通过。与加纳海岸角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是全省二本院校中的之一所。

学校拥有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土木工程检测中心、湖南城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校办企业。其中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市政道路等六项甲级资质,在湖南省二本院校中独一无二,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年产值达2.3亿元。学校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中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等340多家知名公司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实习基地协议等;与益阳市人民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共建湖南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与南县人民 *** 联合开办了省内首个“乡村振兴规划学院”。与益阳市、祁阳县等10余个 *** 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土地挂牌时是否要求确定建筑高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长沙县人民 *** 批准,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位于黄兴镇黄江大道以北、宋公塘路以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活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符合要求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土地使用权人及使用权类型:

本次出让宗地部分经湖南省人民 *** (2016)政国土字第37号、(2019)政国土字第753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转用征收,系国有新征地;部分为国有收回土地,经长县自然资政发〔2021〕54号决定收回,系国有存量地。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是委托方。

(二)宗地范围:本次出让宗地东临宋公塘路、南临黄江大道、西临规划道路、北临长沙展通物流有限公司用地和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用地。

(三)宗地总面积为31432.03平方米,出让面积为16521.55平方米。

详见长沙县自然资源测绘中心提供的宗地图。

(四)宗地现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黄江公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红线内按现状交地。

(五)规划用途:商业商务用地(B1B2),商业商务比7:3。

(六)出让年限:40年。

(七)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FAR≤3.0,建筑密度:D%≤35%,绿地率:GRA%≥20%,建筑控制高度:H≤100米。

其他要求详见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编号为CXTJ20210401021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蓝线图。

(八)交地时间及标准: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缴清价款后一个月内,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与竞得人签定《交地协议》,由长沙县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

(九)其他交易条件:①宗地建设必须符合《长沙县黄兴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2016-2030)》要求;②竞买人在竞买之前需与黄兴镇人民 *** 签订招商引资意向协议,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须提交正式协议,未按规定提交正式协议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③竞得人拟通过二次招商入驻本项目的企业必须经黄兴镇书面同意后方可准入,所有二次招商入驻企业必须全部将工商、税务关系落户长沙县黄兴镇;④按照《长沙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方案(试行)》,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符合有关规定及本须知规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申请参加;申请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登录网挂系统,可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在网上流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具体包括:

1、《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

2、《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操作说明》。

3、挂牌出让公告。

4、挂牌出让须知。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宗地规划蓝线图。

8、竞买申请书(样本)。

9、《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样本)。

10、《更高报价人确认书》(样本)。

11、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资质证书、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确定的服务机构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流程详见:。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决定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网挂系统要求填 *** 实有效的竞买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网挂系统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竞买人是否成立全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并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体。

竞买人应根据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号的获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人未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

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需竞买多个宗地的,须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宗地现场踏勘,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对地块的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8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10时。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七、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人应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

(二)挂牌竞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挂牌交易服务费,其剩余款额依次转作该受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及地价款。

(三)竞得人通过网挂系统线上申请办理保证金结转手续;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四)本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17时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万元]。

开户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大桥支行

账 号:随机保证金帐号

八、本宗地挂牌出让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本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1、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捌佰万元整[¥5800.00万元]。包括①用地报批应缴规费、原土地使用权及其建(构)筑物收回成本;②土地出让金;③拆迁补偿安置费;④土地收益等。

不包括(不限于):出让和 *** 所有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电讯、光缆、燃气燃油管道、变压器及10000V以上电力线路迁移费等。

2、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拾捌万元(58万元)。

(二)本次挂牌出让应缴纳的价外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支付。

(三)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支付。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在竞得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挂牌交易服务费。

九、成交价款、有关税费的交付以及土地使用权的交割:

(一)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地价款及税费,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支付了全部成交地价款及全部税费后,竞得人可按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十、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有意竞买者可登录 ()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网挂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1年5月21日上午8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网挂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

3、网挂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公布。

4、网挂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1、网挂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1年6月3日上午10时)自动确定挂牌截止。网挂系统显示更高有效报价。

2、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3、挂牌期限届满,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予成交;挂牌期限届满,只有一位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报价者即为更高报价人;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以高于当前更高报价一个增加幅度的价格为竞价的起始价组织网上限时竞价。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多宗地进入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按挂牌公告次序依次竞价。

(四)网上限时竞价

1、挂牌期限截止后,网挂系统进行4分钟的倒计时,提示竞买人即将进入限时竞价阶段。4分钟后网挂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在挂牌期间已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自动获得参加限时竞价的资格。网挂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挂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更高报价人。限时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更高报价人,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更高者为更高报价人。

2、更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后从网挂系统上在线打印《更高报价人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确认

1、更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⑴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参与竞买)或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竞买)上传提交至网挂系统,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无误后,网挂系统将向更高报价人颁发《更高报价人确认书》。

2、更高报价人将《更高报价人确认书》上传网挂系统,并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1)《更高报价人确认书》、(2)《竞买申请书》(3)《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4)《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5)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含更高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明确出资比例的联合竞买协议、本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等)到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线下资格审查手续。

3、经核实符合本须知要求的,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更高报价人线下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更高报价人为本宗地竞得人。

4、经核实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不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将竞得资格不合格的结果在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公示,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扣除5%后退还原支付账户。

(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长沙县或长沙经开区财政等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

(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将在本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网站()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显示屏公布。

十一、报价规则:

(一)竞买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 *** 原因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十二、注意事项:

(一)在本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向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因 *** 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网挂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专户,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更高报价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更高报价人或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低于竞得人原成交价格的,挂牌人保留对竞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六)长沙县自然资源局与竞得人所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约定:

1.合同项下本宗地的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2.受让人不按时足额缴纳本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项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本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土地竞得人在取得本宗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可发布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司法、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依法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2、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3、因不可抗力、 *** 入侵、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挂系统正常运行中,竞买人计算机用户端不能正常参与网挂系统交易活动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用地要求

1、竞得人应遵守建设用地规划要点通知书的要求。

2、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自行负责红线范围内小区配套建设。

3、竞得人在用地过程中应服从新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承担因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而带来的相应义务。

4、在该宗地上的建设项目竣工前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分割开发建设或对外分割 *** 所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十一)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原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理。

来源: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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