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3(实时/更新中)

2024-05-28 湖南测绘资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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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数据不一致怎么处理

进行重新审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为了减少对企业单位不必要的打扰而采取的一种监管方式,提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

湖南省长沙市测绘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3(实时/更新中)

法律分析:所谓“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方式,一要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需要专项或重点检查的,也要严格规范程序。二要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流程,整合各类市场监管平台。三要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联合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四要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完善考核和问责免责办法。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之一条 (三)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涉及重点领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按照现有方式严格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通过监测途径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在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时,要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理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精选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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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之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原则】“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综合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原则1】统筹安排、综合实施,是指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安排本部门的检查事项,尽量组成综合执法检查小组,综合实施检查。

第五条【原则2】谁检查、谁反馈,是指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具体实施检查的各综合检查小组或者各执法机构负责向被检查对象反馈各自实施的检查结果。

第六条【原则3】公开、公正、透明,是指检查清单、检查计划、抽取结果、实施过程、检查结果等检查工作全过程应当依法、公开。

第七条【统筹机构】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省局及各设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各设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本市及所辖县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县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监督管理的机构是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统筹机构。

第八条【执行机构】省工商局各相关业务处(局)负责指导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口业务机构的实施,并具体实施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上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机构,负责指导下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并具体实施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机构业务范围内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第九条【电子化】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双随机”子系统操作和实现。

第十条【清单的制定和公布】省工商局各相关业务处(局)应当根据本级人民 *** 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机构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录入“双随机”子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一张网)向社会公示。

其他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 *** 公布的权责清单,梳理本部门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检查人员资格限制等,录入“双随机”子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层级监督权限的调整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清单覆盖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应当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60%,自2017年始应当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实现全面覆盖。

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十二条【执法人员库】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 *** 法制办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自行建立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双随机”子系统,并对外公示。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专业技能或资格资质证件取得情况等。

“双随机”子系统根据执法人员名录库汇总的信息,实现按人员信息分类检索、按照检查事项分类随机抽取。

第十三条【企业库】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一张网),建立本辖区的检查企业名录库。检查企业名录库依据企业生存状态,动态确定抽查频次,动态调整。

“双随机”子系统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企业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录库。

第十四条【计划的制定和发布】省工商局各相关业务处(局)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确定并通过“双随机”子系统提交本机构年度检查计划。

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在每年3月底之前,通过“双随机”子系统汇总并发布省工商局的年度检查计划。

其他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双随机”子系统,汇总并发布本部门年度检查计划。

第十五条【计划的要求】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第十六条【计划实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通过“双随机”子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企业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一张网)后台对具体企业进行标注。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具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具体流程、内容和时间段。检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段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

第十七条【检查人员的抽取】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子系统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可以从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也可以从本部门与所辖地区下级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回避可采取与其他执法检查人员交换被检查对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方式。确定不参与本次执法检查的,再次由系统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八条【被检查对象的抽取】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上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下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时,应当予以排除。本部门业务机构在同一年度内已抽查的企业,其他业务机构实施抽查计划时,应当予以排除。或者对同一企业,同一抽查部门不同执法机构实施检查时,应当同时实行综合检查。

但是,对于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因违法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受前款限制。

第十九条【抽查方式的选择】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年度检查计划,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条【检查结果的确定】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对单个被被检查对象的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对需要经过检验检测的,应当在检验检测异议期间届满,或者收到复检结果并将复检结果送达被被检查对象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

综合实施检查的,从最后单项检查结果的确定时间开始计算检查报告的完成时间。

第二十一条【检查结果反馈】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检查报告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

第二十二条【反馈方式与录入】反馈检查结果,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反馈结果送达被检查对象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报告与反馈情况录入“双随机”子系统。

第二十三条【企业监督】被检查对象在收到书面反馈的检查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一张网),反馈对检查部门及执法检查人员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四条【检查结果运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将线索导入“市场和质量监管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下一步处理。

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第二十五条【统一公开】在每年1月底之前,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本部门政务网站或者本级人民 *** 政务网站公开上一年度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检查的时间、过程与结果,检查的反馈情况,被检查对象的意见建议,检查结果的运用等。

第二十六条【纪律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二十七条【责任承担】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

双随机一公开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很多人都不知道双随机一公开是什么意思,其实这是一种监管机制,下面来和大家说说双随机一公开的具体意思。

详细内容

01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02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 *** 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03

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04

加快 *** 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怎样把双随机一公开纳入检查信息

把双随机一公开纳入检查信息 *** 是:

1、检查是有自己专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需要使用手机端,在检查时边检查边进行录入。

2、同时将检查照片一并上传。

3、最后由检查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在手机端签字确认。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总理在全国两会中提到,“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这是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有效创新,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目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互相扯皮和基层力量不足,是行政执法监管的“顽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无疑为行政执法注射了一支强心针、 *** ,将有效遏制“顽疾”的产生和蔓延。

众所周知,现在一般行政执法都是由若干个部门同时干预,若干个领域参与管理。被管理者往往受到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检查和监督。区、街道甚至村委都设有职责雷同的行政执法岗位,都在检查和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执法的成本和难度,使执法力量过于分散,同时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出了问题推诿扯皮。

以深圳的“交通整治”问题为例,一条道路的交通管理可能涉及到交警、城管、交委、规土、消防等多家部门多头管理,甚至所涉的上下级部门都参与行政执法,这种方式带来的后果就是执法标准不一、权责不清、管理不规范等等。

“双随机、一公开”有效解决了“由谁管”的问题。 *** 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切实转变 *** 职能、提高效能。”由计划经济产生下的行政执法四大顽疾饱受诟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转变行政执法职能,有效整合执法资源,明确由谁管的问题,将有效提升执法的效率,降低执法的成本。

“双随机、一公开”有效解决了“该管谁”的问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由于是随机抽取,有效避免了执法者和被检查者之间存在幕后交易的腐败现象。由谁去检查,该检查谁完全由系统说了算。同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权限,做好职责划分,让执法者明确了“该管谁”。

“双随机、一公开”有效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互相扯皮等顽疾带来部门之间权责不清,交错检查,管理混乱和无人担责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于管理内容和职责将进一步细化,对于行政执法者来说,避免了多头、多层的重复管理,有效解决了该管什么的问题。特别是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所带来的法律关系混乱,部门之间对于同样问题的解读和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双随机、一公开”有效解决了“灯下黑”的问题。行政权力是来源于人民的,必须为了人民的利益服务。因此,要把促进公民权利实现、增进老百姓福利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宗旨。监管部门对执法结果的处置一直讳莫如深,由于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不健全,让群众产生过多的猜疑。执法者也存在灯下黑和暗箱操作的问题。群众满意度的体现就是要公开透明的执法,让执法能在阳光下运作,让群众来监督整个执法过程,因此,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解决灯下黑问题的重要手段。

深圳虽然多年来在行政执法改革上走在全国前列,但行政执法领域的乱象还说不上得到完全遏制。况且,深圳错综复杂的城市形态,给行政执法带来了更多的“梗阻”。李总理吹响的号角,无疑是深圳改进行政执法制度的契机。如何祛除自身行政执法体制中的“毒瘤”,如果继续争当城市治理的标杆,深圳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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