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 *** 令
(第99号)
《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12月1日市第12届人民 *** 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谭仲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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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新增和调整的部分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要求,市人民 *** 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和省人民 *** 规章设定的临时行政许可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届满,省人民 *** 取消、新增和调整了部分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市人民 *** 决定,根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省 *** 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我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取消22项,新增2项,调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或实施主体20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删除;对新增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增加;对调整的行政许可实施项目,在《目录》中予以修改。取消、新增、调整后,本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为357项。现将取消、新增、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长沙市人民 *** 决定取消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2项)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备注1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审核市经委
市 *** 第95号令第5项
2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市 *** 第95号令第6项
3
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
区外)选址审批
市建委
市 *** 第95号令第15项
,由县(市)人民 *** 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4
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
发市公安局
市 *** 第95号令第36项
5
国、省、县道和城市道路
设置广告牌等许可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市 *** 第95号令第54项
6
在道路和道路两侧进行有
碍通行安全等活动许可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市 *** 第95号令第55项
7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
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审批市公安消防
支队
市 *** 第95号令第59项
8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
作者税前收回投资审批市财政局
市 *** 第95号令第68项
9
用人单位录用登记
市劳动保障
局市 *** 第95号令第78项
10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
供、使用许可市国土资源
局市 *** 第95号令第83项
11
国家、省补助资金的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审批
市国土资源
局
市发改委市 *** 第95号令第84项
12
利用船舶、排筏进行游览
经营活动或在通航水域设
置水上娱乐餐饮设施审核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91项
13
在航道内打捞沉没物、漂
流物审批长沙海事局
市 *** 第95号令第120
项14
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
建设项目审批市水利局
市 *** 第95号令第149
项15
不直接参加义务植树许可
市绿化委员
会市 *** 第95号令第163
项16
占用城市公共客运设施审
批市公用事业
局市 *** 第95号令第272
项17
对城市已建微波通道有影
响的高层建筑和可能对无
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
扰的工程设施报建审批市无委
市 *** 第95号令第348
项
18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
记市 *** 农村
工作部门市 *** 第95号令第349
项19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
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市 *** 第95号令第355
项20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
、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
立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
市 *** 第95号令第356
项
21
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业
务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市 *** 第95号令第357
项22
名片印刷企业设立、兼营
、变更、兼并、合并、分
立审批市新闻出版
局
市 *** 第95号令第358
项
附件2:
长沙市人民 *** 决定新增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项)
序号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备注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市园林局 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
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市气象局
附件3:
长沙市人民 *** 决定调整的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20项)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实施机关备注1
测绘单位资质(乙、丙、丁
级)初审市国土资
源局市 *** 第95号令第79项
2
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用公
路改线审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95项
3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
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
设施审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96项
4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公路
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审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97项
5
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
公路上行驶审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98项
6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
路标志审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99项
7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审批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100
项8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101
项9
更新砍伐公路护路树木审核
市交通局
市 *** 第95号令第102
项10
船员职务适任资格认可
长沙海事
局市 *** 第95号令第105
项1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市水利局
市 *** 第95号令第135
项12
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审批
市文化局
市 *** 第95号令第183
项13
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服务资
格证核发市公用事
业局
市 *** 第95号令第269
项
14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市房产局
市 *** 第95号令第274
项15
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认定
市拆迁办
市 *** 第95号令第277
项16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
项目 *** 审批市拆迁办
市 *** 第95号令第278
项17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补偿
安置方案审核市拆迁办
市 *** 第95号令第279
项18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
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市人防办
市 *** 第95号令第308
项19
*** 品和之一类 ***
购用证明核发市卫生局
市 *** 第95号令第334
项20
改建、扩建、重建(易地重
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市人民政
府(市民
族宗教局
承办)市 *** 第95号令第374
项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本级取消、调整、保留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 *** 令
(第122号)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市本级取消、调整、保留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9日市人民 *** 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张剑飞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取消、调整、保留的市本级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按照市委、市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市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市 *** 研究,决定取消37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调整191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保留229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和调整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各区县(市)人民 *** 、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后续工作监管,防止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监管缺位或不到位的情况;要将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等内容,在办公场所和有关媒体公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管;要本着精简、效能、便捷的原则,改革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办法,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各区县(市)人民 *** 要参照市本级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情况,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调整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保留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附件1
取消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37项)
序号项 目 名 称实施机关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请报告的初审市发改委2长沙市中小学体育、艺术类竞赛审批市教育局3长沙市示范性幼儿园检查认定市教育局4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审批市教育局5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初审市科技局6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7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登记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8拆迁委托合同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9暂住证核发市公安局10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核发市公安局11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核发市公安局12工读生入学资格审查市司法局13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申报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5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补缴审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6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市交通运输局17公路工程招标、评标文件备案市公路局18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审批市农业局
序号项 目 名 称实施机关19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许可初审市商务局2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审核市商务局21个体演员、演出经纪人备案市文广新局22设立、变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市文广新局23举办营业性演出的批准市文广新局24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节目审批市文广新局25规划依据图核查市规划局26户外广告规划审批市规划局27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认定市体育局28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20万元以下捐款审批市民族宗教局29大学生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核准市住房保障局3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非高危行业)市安全监管局31长沙市园林科技进步奖奖评市园林局32创建“园林式”单位、庭院、楼盘初审市园林局33外省来长绿化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市园林局34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以及饲养用具、装载工具消毒证明核发市畜牧兽医水产局35会展举办单位备案登记市会展办3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市国税局37动产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市工商局
附件2
调整(合并、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191项)
单位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调整方式备注市发改委1非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改变管理方式,调整为告知性备案。 市信息中心2非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的新建经营性经济信息 *** 备案《湖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合并,合并后名称为非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的新建经营性经济信息 *** 备案和直接引进境外经济信息业务的备案;同时改变管理方式,调整为告知性备案。 3直接引进境外经济信息业务的备案《湖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市教育局4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合并,合并后名称为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人员名单、专业设置、课程开设、选用教材、招生简章、广告等备案;同时改变管理方式,调整为告知性备案。 5民办学校决策机构负责人、人员名单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6民办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开设及选用教材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7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1〕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并,合并后名称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备案;同时改变管理方式,调整为告知性备案。 8招标投标情况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1〕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9预告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合并,合并后名称为房屋登记(含预告、初始、转移、异议、抵押登记)。 10房屋初始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11房屋转移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12房屋异议登记(含设立、注销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13房屋抵押权登记《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14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长沙市人民 *** 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长沙市人民 *** 令
(第95号)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2005年5月19日市第十二届人民 *** 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谭仲池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长沙市人民 *** 关于公布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人民 *** 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实施项目进行了清理。市人民 *** 决定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市人民 *** 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7项,由本决定公布的实施机关依法继续实施。
市人民 *** 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省 *** 规章设定、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时,市直各有关实施机关应当在设定文件生效后30日内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取消、调整情况报市人民 *** 法制办备案,市人民 *** 定期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进行调整。
本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长沙市人民 *** 关于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市 *** 第82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
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实施项目目录
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市发改委
2、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核准 市发改委
3、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市发改委
4、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核 市发改委
5、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审核 市经委
6、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市经委
7、国防交通工程设施改造、改变用途、报废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8、占用国防交通控制用地、动用国防交通储备物资审批 市经委(市交通战备办)
9、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他文化教育的民
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 市教育局
10、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市教育局
11、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局
12、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 市教育局
13、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审查市科技局
1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市建委
15、村镇建设项目(城市规划区外)选址审批市建委
16、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市建委
17、民用枪支持枪许可市公安局
18、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发 市公安局
19、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
物品通行许可市公安局
20、外国人出入境许可(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1、外国人居留证核发市公安局
22、外国人长期居留或永久居留许可市公安局
2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4、 *** *** *** 审批市公安局
25、入出境通行证核发(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26、外国人准迁证核发市公安局
27、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市公安局
28、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核发 市公安局
29、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30、台湾居民定居证核发 市公安局
3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需省公安厅授权) 市公安局
3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 *** 和消防安全审核市公安局
33、城市养犬审批市公安局
34、爆破作业审批市公安局
35、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及准购证核发 市公安局
36、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37、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 市公安局
38、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市公安局
39、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40、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41、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市公安局
42、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市公安局
4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市公安局
44、边境
测绘资质办理流程和办理条件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测绘资质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4.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二、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2.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
纳证明等材料;
3.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5.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6.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7.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三、测绘资质申报流程
1.系统注册
2.测绘资质申请
3.受理决定
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4.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6.领取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1是什么?
1、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2、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3、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从事测绘监理应当取得相应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
本标准在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等5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专业范围下设置相应的甲、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
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或者乙级测绘资质湖南省长沙市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取消;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超出其测绘监理专业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监理活动。
乙级测绘监理资质单位不得监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施测的测绘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