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煤矿需要什么资质
法律分析: 一、《矿山储量报告》,矿山开采的合同、用地等资料矿石品位、回收率等;
二、《矿山开采许可证》;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爆破物品使用证》、《爆破物品存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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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评报告》;
六、《项目核准或备案证》;
七、《爆破人员安全资格证》;
八、《排污许可证》、《取水许可证》;
九、《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煤矿需要哪些证件和办理程序
办理煤矿所需手续:\x0d\x0a通过国务院、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理煤矿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等煤矿、铁矿手续.\x0d\x0a1、规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材料 (1)规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2)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地质报告。\x0d\x0a2、申请采矿权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原件;\x0d\x0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文件;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原件; (5)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审批文件; (6)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使用费减免文件; (7)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x0d\x0a3、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书;\x0d\x0a(2)州(地、市)、县(市、行委)关于延续、变更的审查意见; (3)延续、变更申请登记书; (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x0d\x0a4、采矿权 *** 应提交的材料 (1) *** 申请书;\x0d\x0a(2) *** 人与受让人签订的 *** 合同; (3)受让人资质条件证明文件;\x0d\x0a(4)原发证机关出具的 *** 人符合 *** 条件的书面材料; (5)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报告;\x0d\x0a(6)国有矿山企业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 *** 采矿权的批准文件;\x0d\x0a(7) *** 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须提交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减免文件; (8)采矿权再次 *** 的,须提交上一次 *** 审批文件复印件;\x0d\x0a(9) *** 的采矿权属非国家出资的,须由 *** 申请人提交有关的出资证明; (10)采矿权许可证正、副本。\x0d\x0a5、办理时限\x0d\x0a(1)新立采矿权40日; (2)延续变更采矿权30日; (3) *** 采矿权40日。\x0d\x0a6、需交纳的费用\x0d\x0a(1)采矿权价款:按价款确认及减免文件收取;\x0d\x0a(2)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收取,每平方公里1000元; (3)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x0d\x0a
煤矿开采需要哪些证件
煤矿开采需要的证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
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有
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从三个方面做了规定:
一是完善划定矿区范围管理。矿区范围的确定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应依据经评审备案的矿产
资源储量报告。矿区范围确定后,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该矿区范围内不再受理其他新的矿业权
申请。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8年,中小型矿山不得超过4年。
二是规范采矿权新立、延续审批登记管理。申请采矿权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除三种情形外,
新立采矿权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采矿权新立、延续的采矿许可证,原则上依
矿山建设规模的大小分别给予30年、20年、10年有效期。
三是规范和完善采矿权变更登记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不得办理 *** 变更登记:
1、采矿权部分 *** 变更的。
2、按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属于应关闭矿山的。
3、按国家有关规
定属于禁止开采区域的。
4、采矿权抵押期内的。
5、采矿权被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法院查封扣押,或公安、审计、税务、检察等机关通知不得 *** 变更的。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因开采条件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分立的,应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得分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矿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