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审批程序流程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
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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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四份,
并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
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
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
任命或聘用文件、
合同、
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
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
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
测绘技术、
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
单位住所证明;
(九)
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应当受理其申请,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
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申
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予受理,
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由陕西省测绘局或其委托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实地核查。
陕西省测绘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
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
经局领导批准,
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
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按照国测法字[2004]4
号文件办理。
经审查,
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
在
《测绘资质申请表》
上填写理由,
并在
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符合条件,
经审查批准的,
应当于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送达《测绘资质证书》
及有关文件。
申请受理部门:
陕西省测绘局法规处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书怎么写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1、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须有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三、附件(甲级单位一式两份,其他单位一式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6、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单位住所证明(复印件)
8、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9、领取新《测绘资质证书》时交回原《测绘资格证书》正、副本
10、如原证书遗失的须有在公众媒体上的声明
11、其它
跪求《测绘资质申请表》第13、14页内容范文(详细内容 如何填写)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
1、档案主管部门认证认可文件或取得相应考核的文件
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目录:一、测绘档案室职责
二、档案移交接收发送制度
三、档案统计制度
四、测绘成果及资料归档要求
五、档案管理条例
六、档案室工作程序
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档案管理共设二人,一人负责数据及电子文件,另一人负责图纸文件,两人均经过专业的培训。
4、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室,拥有专业的存档库房、标准化档案柜及电脑二台。
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检验机构情况:
公司设有质量检验组专门从事成品检验和生产过程操作规范性等合格性认定工作。所有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都得到质量检验组的监控,最终测绘产品都经过质量检验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定合格后方可作为成品交付使用。
2、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
质量检验组共有三人,组长1名(由副总工担任),质检验员2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测绘产品相关检测技术人员均经过质量管理和测绘产品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测绘工程质量目标管理细则
二、测绘安全管理规范
三、测量成果质量要求
四、测量成果归档要求
4、所通过的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取得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文件(复印件)
5、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以人为本,以顾客为中心,使用严格的过程管理 *** ,引入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质量水平,确保提供给顾客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建立有在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办、项目和施工小组等多级专门质量管理和人员,专门从事资料、生产与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程序文件和规范的制定,制度和规范的实施检查和产品质量监查与验收等质量保证工作。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