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测绘院资质申请

2024-05-20 海南测绘资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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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改造力度的加大。下文是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全文

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主城区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规范个人建设住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南省海口市测绘院资质申请

第二条 在本市主城区内,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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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的具体范围:海口主城区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含演丰镇镇域)。主城区面积约563平方公里。

本办法所称个人建设住宅,是指个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已村改居的原有宅基地或者所属农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用于本户家庭自己居住的个人住宅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城区内个人建设住宅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内个人住宅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土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 *** 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个人建设住宅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各区人民 *** 应当根据“多规合一”的原则,组织编制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规划和建成区范围外的村庄建设规划,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逐步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景观面貌,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建成区范围外的村庄建设规划还应以合理用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为原则,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建设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指导个人住宅的规划审批。

第五条 个人住宅建设应结合我市的棚户区改造计划,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的,须按照棚户区改造规划执行。

第六条 位于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范围内个人建设住宅的,应当符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规定。

第七条 个人建设住宅应当符合规划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个人住宅单独建设的,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底层层高不超过4.0米,二层及以上层高不超过3.3米(不包括坡屋顶的高度,坡屋顶高度不超过顶层高度的2/3)。

(二)城市干道两侧规划红线外各50米范围内及城市主要出入口的个人建设住宅用地,须通过用地整合符合以下条件:

1.临城市主干道(60米≥道路红线40米)的用地临街宽度不小于30米。

2.临城市次干道(40米≥道路红线24米)的用地临街宽度不小于25米。

(三)按照住宅使用功能建设,不得改变住宅使用性质。

(四)建筑物之间的间距、退让用地红线最小距离和退让道路最小距离应基本符合各项技术规定。建筑施工不得对相邻房屋的结构和安全性造成损坏和影响。

(五)新建或拆除重建的个人住宅应当按规划和规定要求退够道路规划控制红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控制紫线、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距离。

(六)建筑物不得占压和挑出用地界线,侵占公共空间、邻里通道。

(七)建筑物的立面和整体设计风格必须符合城市景观风貌要求。

(八)建筑物不得破坏市容市貌、妨碍交通、影响消防安全。

(九)处理好供水、排水、通风、排气(烟)、采光等相邻关系。

第八条 未列入市年度棚户区改造范围和基础设施建设征收计划的合法D级危房,可按不扩大原占地面积、不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超出原建筑高度的要求拆除改建,不受第七条规定的限制。所在区人民 *** 与产权人协商,也可以依法予以收购。

第九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所划定的禁止建设范围、规划的城市公共绿化用地、各类公园河湖保护用地、公路、铁路、车站、码头,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城乡规划确定的其他控制区域,禁止审批和建设个人住宅,但D级危房拆除改建的除外。

第十条 个人建设住宅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依法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使用权人身份证件和建房申请;

(二)市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

(三)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设计图纸和文本;

(四)村、居委会意见。

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申请改、扩建房屋还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涉及毗连建设的房屋还应当提交业主与相邻产权人达成接建书面协议;申请加层的还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加层鉴定报告;申请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还应当提交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

第十一条 规划管理部门收到必备材料后,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即进行现场公示,征求相邻产权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的,按程序批准建设;如有异议的,即暂停审批。待协调处理(或召开听证会)后再予作出行政审批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办理建设住宅规划审批手续时,按照海口市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规定,个人住宅建设项目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个人住宅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地的,如今后房产 *** 须按每平方米220元标准补缴差额部分;按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审批的个人住宅项目,住宅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缴纳,商业部分按每平方米220元缴纳。

第十三条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

确需变更的,应当申请原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涉及容积率、层数、退线间距的,应当依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个人建设住宅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应当依法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许可手续。

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管理许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民用建筑“结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申请表;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名按手印);

(三)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文本(原件需设计院每页盖章);

(四)规划方案审核通知书(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签名按手印)。

第十五条 个人住宅的业主应当按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自建3层以上的个人住宅,业主应当在开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前述面积或层数以下的个人住宅,业主在开工前应当到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办理个人住宅施工许可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经易地建设许可的,应提供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文件);

(四)图纸审查部门审核意见;

(五)监理合同、监理企业营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

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第十六条 鼓励个人建设住宅采取“用地整合、统一规划、联合建设”的模式,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平方米的,可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指标审批,并可配建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用房。

依本条规定建设个人住宅的,按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个人住宅在开工前,业主应当组织取得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放线。

建设工程施工至±0.00后,业主应当告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所属规划分局对放线情况实施现场核验。

主体工程封顶后,业主应当告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规划分局进行现场复验。

工程竣工后,业主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辖区规划分局申请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八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个人建设住宅施工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十九条 个人住宅工程竣工后,业主按规定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规划核实意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条 市、区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个人住宅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个人住宅,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应严格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规划局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自行失效。

办理个人住宅施工许可如何申请

(一)海口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报审批服务表;

(二)施工合同;

(三)人防建设工程管理审批手续(经易地建设许可的,应提供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文件);

(四)图纸审查部门审核意见;

(五)监理合同、监理企业营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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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 *** 关于保留、调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 *** 令

(第179号)

《海南省人民 *** 关于保留、调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9日海南省人民 *** 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省长 卫留成

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海南省人民 *** 关于保留、调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为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3〕99号)要求,省 *** 对省属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及其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省 *** 确认44个省直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具有行政许可实施权,决定对384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保留,对67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实施主体,对205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

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未经公布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不得实施行政许可,未经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任何组织不得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和调整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转变 *** 职能,规范 *** 行为,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 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

海南省人民 *** 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384项)

 实施单位 序号 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名称及条文备注 

省档案局

(6项)

1

集体或个人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

单位或个人出卖其所有的档案的审批《档案法》第16条

《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7条

2

单位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赠送、交换

、出卖档案复制件的审批《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8条第3款

3

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有关

档案和复制件的审批《档案法实施办法》第19条

4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的审批《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0条 5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批《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2条 6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已开放的档

案的审批《档案法实施办法》第22条第3款

省商务厅

(3项)

7拍卖企业设立审核《拍卖法》第11条 8

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对台湾地区小额

贸易的管理办法〉的通知》([1993]外经贸台发第285号)国务院下放至省

商务厅审批9

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进口合

同审批《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

批复》(国函[1995] 109号)国务院下放至省

商务厅审批

省盐务局

(7项)

10碘盐加工企业定点审核《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7条 11经营碘盐批发审批《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第17条 12食盐生产企业定点审核《食盐专营办法》第5条第2款 13食盐批发许可《食盐专营办法》第11条 14食盐准运审核(审批)《食盐专营办法》第18条 15

开办制盐企业审核

《盐业管理条例》第8条

《海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修正)》第7条

16

食盐添加物批准

《盐业管理条例》第16条

《海南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修正)》第19条

省公安厅

(省消防

局)

(5项)

17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

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

实行分级管理

18配置民用枪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6、8、9、11条 19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10条

公安消防机构实

施20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10条

公安消防机构实

施21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条 第(二)项 

省司法厅

(7项)

22

设立律师事务所(含合作制、合伙制

)审核《律师法》第15、16、17、18条

23设立律师事务所(个人制)审核《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第15、16、17、18条 24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审核《律师法》第20条 25

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审核

《律师法》第5、6、7、11条,《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

》第6、8、9条

26批准设立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5条 27批准颁

中国铁建大桥局分哪些片区

中国铁建大桥局分以下片区: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滨湖分场瑞昌鑫科技产业园研发楼4层1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吉连。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松江河制梁场 成立于2022年06月08日,注册地位于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林场7林班,法定代表人为刘忠。经营范围包括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桥梁预制。

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裕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韦理仁。经营范围包括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之一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2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院中铁大桥局集团之一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法定代表人为钱兵。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5月24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蔡甸区铁铺村新农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王磊。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船舶租赁。

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5月16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城东环路6号1幢1-1(自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李芳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制造;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1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剑邑大道73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家利。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机械设备租赁。

1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5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迎江路4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修理;船舶拖带服务;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舒兰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1日,注册地位于舒兰市南城街道一道街591号(客运站),法定代表人为刘兵。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攀。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1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8日,注册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大围工业区紫金城4号楼D419号铺(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韦理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安装;船舶修理、运输、租赁。

1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北马制梁场成立于2021年01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大脉村东侧,法定代表人为丁超。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

1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府前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亚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3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4栋206室,法定代表人为曾涛。经营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活动;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特种工程、钢结构、地基基础、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机电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和项目管理;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桥梁工程科研、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租赁;水路运输;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住宿、餐饮、会务服务。

1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2号(2201-2207),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华。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港口与码头工程、机场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海洋石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化工程设计、施工;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维修加固和改造、监理、检测评估;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兼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

18.无锡分公司注销了

1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37号4单元二楼写字楼,法定代表人为龚良贵。经营范围包括为隶属公司联系接洽业务。

2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57栋3楼,法定代表人为王鹤。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从事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联系。

2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维管养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9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戒躁。经营范围包括桥隧智能化养护;桥隧在线监测;桥隧长期监测;桥梁管养新技术研发服务及产品研发;桥梁耐久性技术研发。

2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16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88号方源广场A栋2单元7层6号[遵义社区],法定代表人为辛斌。经营范围包括为本公司接洽以下业务: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境外路桥工程施工及所需设备、材料出口;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

23.山西分公司已注销

2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八一小区9号楼104室,法定代表人为周靖。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2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395号和成电机高层住宅小区C座9层7单元901,法定代表人为刘益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26.新疆分公司已注销

27.重庆分公司已注销

2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1,法定代表人为韩巍。经营范围包括在隶属企业授权下从事建筑活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

2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303号永通佳苑A栋12楼,法定代表人为许交武。

30.西安分公司已注销

31.黑龙江分公司已注销

3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2月21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4-2号1-1、2-2,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平。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港口及海岸工程、隧道工程、境外路桥工程施工;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承包;铁路辅轨架梁工程;建筑工程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安装。

3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铺架分公司已注销

34.广西分公司已注销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4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204室,法定代表人为郎绿原。经营范围包括承接所属企业法人在其经营范围内委托的施工业务。

3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昆明市春城路中心区星河明居B栋3单元1层E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文正。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37.大连分公司已注销

3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2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公寓楼2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冯广胜。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监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39.泉州分公司已注销

4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30日,注册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圃园南二路10号1-4-53,法定代表人为辛斌。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从事本公司承揽的: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的业务。

4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船舶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4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春华。经营范围包括为主管部门 *** 业务。

4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23号名高城15层03、05、06室,法定代表人为曾涛。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高速公路照明系统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

43. *** 分公司已注销

44.南昌办事处已注销

4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租赁分公司已注销

4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已注销

4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02月08日,注册地位于杭州市解放路18号19楼A-D,法定代表人为何秋恩。经营范围包括以母公司的名义承接铁路、公路、市政各类型桥梁及配套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航务工程的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及咨询。

4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立于1989年09月06日,注册地位于海口市文联路38号,法定代表人为申新芳。经营范围包括凭总公司资质联系业务;混凝土构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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