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普汇测绘的资质

2024-06-14 海南测绘资质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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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汽车采购负责人是谁,联系电话有吗?

河南

公司名称 河南现代普汇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普汇测绘的资质

公司地址 郑州市花园路北段56号

总经理 徐伟峰

微信号:Meety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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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话 0371-67099111

售后电话 0371-67099222

传真 0371-67099188

邮编 450045

内蒙古

公司名称 呼和浩特市大兴宇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呼和浩特市昭乌达南路金桥经济技术园区

总经理 龚明华

销售电话 0471-3364900 / 3364800

售后电话 0471-3364111

传真 0471-3364809

邮编 010010

江苏

公司名称 无锡东方现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东方汽车城C座 广南立交桥堍

总经理 汪元栋

销售电话 0510-82113668

售后电话 0510-82113222

传真 0510-82101256

邮编 204126

南京/安徽

公司名称 江苏东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大道40号

总经理 徐继斌

销售电话 025-52472888

售后电话 025-52407667

传真 025-52406700

邮编 210012

深圳

公司名称 深圳市现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新秀路东益华鹏汽车交易广场C+1B

总经理 邱穗莲

销售电话 0755-25101119

售后电话 0755-25196111

传真 0755-25121661

邮编 518002

东莞

公司名称 东莞市锦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东莞市厚街镇三屯村(S256省道旁)

总经理 关旭坤

销售电话 0769-5758080

售后电话 0769-5968780

传真 0769-5928308

邮编 523941

佛山

公司名称 佛山市南海锦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平洲佛平四路佛山锦菱现代4S店

总经理 岑建华

销售电话 0757-81286633

售后电话 0757-81286622

传真 0757-81286996

邮编 528251

湖南

公司名称 湖南省九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8号现代汽车湖南省九城特约店(世界之窗对面)

总经理 肖九成

销售电话 0731-2874888 / 2874883

售后电话 0731-2874886

传真 0731-2874885

邮编 410003

重庆

公司名称 重庆商社强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78号(鹅岭汽车一条街)

总经理 郑强

销售电话 023-63857111 / 63892233 / 68651112

售后电话 023-63867799

传真 023-63892233

邮编 400014

云南/贵州

公司名称 云南通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昆明市白龙路429号(世博车市)

总经理 周鸿

销售电话 0871-5015599

售后电话 0871-5636088

传真 0871-5015533

邮编 650224

***

公司名称 *** 泰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 市金珠中路69号

总经理

销售电话 0891-686-8058

售后电话 0891-6868333

传真 0891-6832001

邮编 850000

云南/贵州

公司名称 云南通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昆明市白龙路429号(世博车市)

总经理 周鸿

销售电话 0871-5015599

售后电话 0871-5636088

传真 0871-5015533

邮编 650224

南京/安徽

公司名称 江苏东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大道40号

总经理 徐继斌

销售电话 025-52472888

售后电话 025-52407667

传真 025-52406700

邮编 210012

***

公司名称 本地区特约维修站正在建设中

公司地址

总经理

销售电话

售后电话

传真

邮编

黑龙江

公司名称 黑龙江省南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33号

总经理 周晓

销售电话 0451-85925306

售后电话 0451-88012555

传真 0451-85925310

邮编 150050

吉林

公司名称 吉林省旗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长春市汽贸开发区正阳街3052号

总经理 吴尚教

销售电话 0431-7646222

售后电话 0411-86446322

传真 0431-7646222

邮编 130011

辽宁

公司名称 大连南星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723号

总经理 吴尚教

销售电话 0411-86447888

售后电话 0411-86446322

传真 0411-86446255

邮编 116600

北京/河北

公司名称 北京海派奥特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东口甲1号东方基业汽车城I区7号韩国现代汽车4S店

总经理 陈泗杰

销售电话 010-85577955

售后电话 010-85577955

传真 010-85577855

邮编 100029

北京/河北

公司名称 北京海派奥特经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东口甲1号东方基业汽车城I区7号韩国现代汽车4S店

总经理 陈泗杰

销售电话 010-85577955

售后电话 010-85577955

传真 010-85577855

邮编 100029

北京

公司名称 北京中企恒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1号

总经理 王海凌

销售电话 010-64896957 / 64896975

售后电话 010-64896953

传真 010-64896970

邮编 100101

天津

公司名称 天津市森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天津市东丽空港国际汽车园 环河北路48号

总经理 梁绪红

销售电话 022-24891889 / 1890

售后电话 022-84909340 / 9350

传真 022-24891929

邮编 300300

山东

公司名称 山东义庭现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仙山东路28号(308国道旁)

总经理 于正光

销售电话 0532-87871688 / 87871888

售后电话 0532-87797776

传真 0532-87871799

邮编 226107

山西

公司名称 山西中汽贸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新晋祠路二段108号

总经理 徐爱国

销售电话 0351-2207985

售后电话 0351-6071333;2207555

传真 0351-2207666

邮编 030021

上海

公司名称 上海现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上海市金沙江路2211号

总经理 侯文杰

销售电话 021-52692288

售后电话 021-52699588

传真 52693558

邮编 200333

浙江

公司名称 浙江中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杭州市石祥路558号(杭州汽车城北对面)

总经理 章祖鸣

销售电话 0571-28806572

售后电话 0571-28806575

传真 0571-28806576

邮编 310015

湖北

公司名称 武汉精达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3号

总经理 向涛

销售电话 027-51868606 / 51868608

售后电话 027-51868605

传真 027-51868619

邮编 430061

广东/广西

公司名称 广州广现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855号

总经理 钟鸣

销售电话 020-85525088

售后电话 020-85570290

传真 020-85550681

邮编 510655

广东/广西

公司名称 广州广现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855号

总经理 钟鸣

销售电话 020-85525088

售后电话 020-85570290

传真 020-85550681

邮编 510655

汕头

公司名称 汕头市奥达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汕头市珠池路28号

总经理 欧粦旺

销售电话 0754-6319999

售后电话 0754-6319199

传真 0754-6320981

邮编 515000

福建/江西

公司名称 厦门现代通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厦门湖里区华荣路198号

总经理 林小萍

销售电话 0592-5605555

售后电话 0592-5602111

传真 0592-5609130

邮编 361006

福建/江西

公司名称 厦门现代通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厦门湖里区华荣路198号

总经理 林小萍

销售电话 0592-5605555

售后电话 0592-5602111

传真 0592-5609130

邮编 361006

海南

公司名称 海南韩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海口市南海大道113号(保税区斜对面)

总经理 蔡松

销售电话 0898-66824116

售后电话 0898-66804856

传真 0898-66828479

邮编 570300

四川

公司名称 四川省先锋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机场路69号

总经理 胡敏

销售电话 028-86086801

售后电话 028-86086802

传真 028-85124554

邮编 610041

陕西

公司名称 陕西现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西安三桥西部车城内现代4S店

总经理 赵晓阳

销售电话 029-82378756 / 8668

售后电话 029-82378997

传真 029-82378939

邮编 710086

宁夏

公司名称 现代汽车甘肃东盛特约服务店

公司地址 甘肃兰州市北滨河中路1288-1号

总经理 第升

销售电话 0931—7755666

售后电话 0931-7755777-8012/8001

传真 0931-7755680

邮编 730046

甘肃

公司名称 现代汽车甘肃东盛特约服务店

公司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1288-1号

总经理 第升

销售电话 0931—7755666

售后电话 0931—7755777-801

传真 0931—7755680

邮编 730046

新疆

公司名称 新疆博望现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大道3号小区

总经理 乔海

销售电话 0991-3765555

售后电话 0991-3727888

传真 0991-3765321

邮编 830026

青海

公司名称 现代汽车甘肃东盛特约服务店

公司地址 甘肃兰州市北滨河中路1288-1号

总经理 第升

销售电话 0991-3765555

售后电话 0991-3727888

传真 0991-3765321

邮编 830026

辽宁

公司名称 沈阳南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7号汇航国际汽车商厦

总经理 郑文

销售电话 024-25115322

售后电话

传真 024-25115311

邮编 110025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会议报告、总结等重要文稿;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 *** 、 *** 问政、调研、督查等工作;抓好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考勤考核等工作;负责编制经费收支计划、财务报表和按权限审批经费开支等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和审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指导建设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人大议案与政协提案办理。

(二)人事股(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干部考核、调配和统筹协调人才培训规划;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负责制定年度休假计划;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投诉电子监察实施监督工作。

负责局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群、人民武装等工作;组织指导党员培训和理论学习、职业道德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建设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指导党委归口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群、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法规监察股

负责组织制(修)定有关规划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规划建设方面法律和法规解释、清理、汇编、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考察、上岗发证报审工作;负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拟订相关的法律文书;协助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协调处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四)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管理股

宣传贯彻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 *** 况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房地产发展规划、开发建设量等指标;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晋升级和年检的初审工作。

负责拟订住房保障地方规范性文件,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编制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计划,拟订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方案;负责区内居民及住房困难群体的调查工作;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会同国土、财政、房产部门做好区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五)城市规划股

负责拟订城市发展战略及中长远规划,拟订城区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组织审查、报批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报批专项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建设项目选址、布局及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市政交通、工程管线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和城市测绘的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及深莞惠规划对接工作;负责各类规划成果和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六)规划用地股

负责城区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手续;负责组织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协助对建设用地批办后的跟踪管理和用地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参与各类城市规划方案的审查。

(七)规划报建股

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各项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规划报建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手续;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各项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协助对各项规划建设工程和临时建(构)筑物批建后的跟踪监察管理及报建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参与各类城市规划方案的审查。

(八)市政规划股

负责市政交通、工程管线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综合管线规划的审查;负责路口开设方案的审查;负责市政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的规划报建,核发市政交通、市政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市政交通、工程管线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市政建设项目有关管线问题的.规划协调;参与城市道路红线和市政标高的规划管理;参与各类城市规划方案的审查;在地下管线普查成果的基础上,参与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各类市政道路交通、市政工程管线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九)城市建设股

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协调指导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城市市容、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项目的实施与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城建资金和城建项目年度计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填报城市建设有关报表;指导全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作业的市场化工作;负责组织户外商业广告场地有偿使用权的招标。

(十)燃气管理股

负责全区燃气行业的管理;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工作;负责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和监督工作;负责燃气安全管理的协调、组织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负责接受燃气方面的举报、投诉和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和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协助组织燃气行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股

对全区各镇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拟订全区各镇、村庄规划编制(修编)计划;负责审查、报批全区各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各镇、村庄规划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各镇、村庄规划建设有关报表的统计填报工作;核发各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各镇建设工程的跟踪管理和规划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核发乡、村庄规划区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各镇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建筑工程管理股

负责建筑业企业、监理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宣贯建筑施工、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建设工程的造价审核和工程标底备案工作;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建筑业企业生产统计报表汇总工作;协助施工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

(十三)科技教育股

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负责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无动力城市生活污水装置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协助组织行业内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负责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十四)工程项目管理股

负责组织编制相关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制定建设进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设计方案招标,组织城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负责组织协调建筑项目设计方案招标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其他事项

调整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隶属关系,将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划转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

测绘年度工作总结

测绘年度工作总结

测绘年度工作总结,时光如梭,一年的时间又过去了,年底了又要为自己的工作来一份总结了,测绘工作人员年度工作总结应该怎么写呢?我为大家准备了两篇测绘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到大家。

测绘年度工作总结1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到公司快半年了。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一段经历。在这段时间里各级领导在工作上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在生活上给予了我极大的关心,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们“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测绘人“能吃苦,肯奋斗”的豪气。在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测绘一份子而自豪。

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这段时间我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通过实践学习和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公司有了全新的认识

我公司具有全国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经多年的发展创新,单位已成为一个仪器装备精良、专业技术全面、人才结构合理、具有多种竞争优势的测绘单位,拥有齐全的测绘仪器、全数字摄影测量工作站、遥感和物探仪器设备,具备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地理信息系统、房产测绘、遥感地质、物探及管线探测等综合生产科研能力,可承担各种大型、特殊、复杂的测绘工程及提供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信息系统和GPS技术服务。

很高兴我能有幸成为公司的一员,测绘专业毕业的我现在正是需要积累的阶段,而这样的单

位无疑给我的成长加了助力,会使我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避免走很多的弯路,尽早的成为一名合格的测量技术人员。有这样的平台可以施展自身所学,我想我的人生将会变得越来越精彩!

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使自己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业工作,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测量对于我来说是我的工作,更是我的兴趣,祖国的建设需要我们付出自己的青春,我想我能做到,做一件事情如果没有了兴趣,那完全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自己在工作中又能收获什么呢,有了兴趣爱好,再加上健全的规章制度,我相信我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理想。对于个人来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才是对单位负责,对单位培养的回报!

三、认真学习岗位职能

怀着对新工作的向往,我迈上了前往新工作的路途,这一阶段我来到了某地,参与了该地区的地下管线三维测量项目,刚来时我对管线测量完全陌生,之一次接触管线测量的我完全是个门外汉,甚至不理解最基本的管线测量的原理,但是在王主任的教导和自身的努力下,我渐渐的对管线测量有了一些了解。管线测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弄清楚地下管网的分布及连接关系,这一点是需要时间和实践来体会理解的,只有长时间的实践才能将管线图更好的诠释,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得到的.,但是我并不灰心,在普光工作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学会了很多,从管线仪的使用到现场的定点、测量等我都有一定程度的进步,虽然还有很多的不足。

对于一个新人来讲能够接触并掌握管线测量的程序和技巧是至关重要的,我理解,管线测量外业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实地踏勘,熟悉工作场地及主要管线的布局;

2、外业仪器设备的准备及校验;

3、工作地的现场资料整理汇总;

4、外业数据的采集和入库;

5、管线图的生成及整饬;

6、实地检查修改和生成资料;

7、业主单位的验收;

8、提交管线测量的最终资料及自身成果的入档保存。当然这些也只是我个人结合实践的理解,肯定会存在不足和需要提高的地方。

近两个月的实践,在管线测量方面我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我已能够实地操作管线仪,并熟悉了夹钳法、直连法、感应法等一些管线测量的基本 *** ,初步了解外业记录的录入及数据的整理工作,虽然我现在还不是一名合格的管线测量人员,但是我相信通过我的不懈努力及合理的工作计划,我一定会在管线测量的岗位上做的很好,今后我会努力实践,增加自己的管线测量经验,结合自身所学,做一名合格的管线测量员!

四、不足和需改进方面

虽然到测绘中心来了近两个月,到生产现场时间不多,人员熟悉程度也不够,对分工的工作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计划和长远规划。随着对公司和工作的进一步熟悉,我希望领导今后多分配一些工作,我觉得多做一些工作更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专业知识,通过多看、多问、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技能。

在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中,我总结了自己的不足,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有缺点不足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能克服困难、迎难而上。首先、工作经验不足,对工作的理解比较片面;其次、工作不踏实,对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最后、缺少专业知识的积累和专业技能的培养。虽然有这些的不足,但是我并不气馁,经验的不足可以通过继续实践来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一步一个脚印的努力,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培养自身的技能,不断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在自己的岗位上积极进取!

上半年已经过去,虽然这个项目还没有正式完成,但收获也不少。特别是公司领导塌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我树立了榜样。总结过去,展望未来,20xx年下半年的工作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挑战。新环境,新机遇,新挑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认真努力的完成自身工作,并积极的学习新的技能,努力团结同事,在岗位上贡献自己的青春,为公司的不断发展,不断壮大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相信我会成为公司一名优秀的员工,实现自己的价值!

测绘年度工作总结2

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工作以来,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成长与进步的历程。从头开始学习我完全陌生的一种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程序。之一次去承德测量土地整理和开发项目,我首先要用心去学习,然后必须要熟练运用在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然而我这半年来的工作,并非尽如人意。这段时间自己深刻反省过后,我在这里既对自己前段时间工作批评,也做一些总结,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亡羊补牢争取在日后的工作中能有好的表现,和大家一起服务于公司。

一、XX年总结

(一)工作总结

XX年06月23日,我跟着老员工去xx测量土地整理和开发,学习测量以及绘图的 *** 和要素习惯。后来,或是主抓,或是参与xx以及周边地区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增减挂钩、矿业整合等项目的测量和绘图工作。截止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各个项目的工作任务。但遗憾的是,我的学习还不到位,不能把项目整体把握好。这将是在未来的一年中,我要面临和改变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问题。

(二)工作中的不足

我在工作中主动性不足,与领导和大家沟通较少,遇事考虑不够全面。虽然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工作中公司领导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如理论水平以及对具体工作的实施与计划等问题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造和解决,使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并且自己应该而且能够做的事情,要勇于承担,不依赖他人,不退缩、不逃避,勇敢地迈出此一步,今后在工作中才能做到更加自信和大胆仔细。

二、20xx年计划

XX年已过,未来的日子依旧充满了挑战和机遇,总觉得所要做的努力,看似容易,做起来却是需要用心、用力、用态度的。但我坚信有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各位同事的协助,加上我个人的不懈努力,20xx年会是我在天山方圆的陪伴下蜕变的一年。

(一)增强责任感,服从领导安排,积极与领导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要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减少工作失误。时刻坚持不懂就问,不明白就多学的态度,与同事多合作,与领导多汇报工作情况,做为一个新人要将自己放的低一点再低一点,懂得团队的力量和重要。

(二)勤学习,提高独立工作能力。

涉及到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在学校所接受的知识毕竟十分有限,工作中我遇到了许多接触少,甚至从不了解的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我要自己先多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使自己更好的工作角色。

(三)勤动手,坚守工作职责。

工作无大小,只是分工不同,贡献无多少,要看用心没有。作为学习中的我,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比较匮乏,因此我们也被很多人用眼高手低来形容。然而,我个人认为从小上进心很强的我,更大的特点就是学习能力强,待人真诚。工作中,我要勤于动手做好本职工作,戒骄戒躁,不做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不论是室内绘图,还是室外工作,我都要用心做到更好。同时,这次要抓住这次工作的机会磨练自己,凭借公司的良好环境提升自己。

(四)勤思考,理论联系实际。

工作中要细心留意。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关心下,我逐渐熟悉了工作情况,要学会做个有心人,通过自身细心观察和留意,反思和总结,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捕捉和发现大家工作中的闪光点,加以学习和自我提高,多读多看,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为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房改工作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市 *** 直属事业机构。 1、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城市房屋拆迁、住宅产业现代化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区住宅建设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参与全市居住区的规划审查、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

4、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审查、报批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审价;负责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的审批。

5、负责全市城市廉租住房的管理,编制全市廉租住房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市直管公产房屋和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市公产房屋的租金标准。

7、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办理城市区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房屋权属证书;负责全市房产测绘的管理和城市房屋面积计算结果的认定。

8、负责全市各类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的预(销)售管理,核发城市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

9、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

10、负责城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

11、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负责编制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批、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核发城市区房屋拆迁许可证。

12、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新建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

13、承办历史形成的私房政策的落实。

14、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

1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核报批、等级评定、年检以及专业人员培训。

16、负责城市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协调、指导。

17、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实施的管理、指导、协调;负责住宅性能评定工作和住宅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18、负责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接待、调查处理有关来信来访、投诉、检举和控告。

19、负责依法查处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违法案件。

20、负责对各县、区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实施业务指导,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1、负责全市各类房屋的普查及房屋档案资料的管理。

2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

23、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24、负责协调铁路、煤炭、石油、军队系统与地方房改政策的衔接工作。

25、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6、承办市委、市 *** 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局(市房改办)共内设17个科室。

(一)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局党委印发文件的审核、文字把关;负责局党委各种会议的准备,并做好记录;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局党委议定事项的催查、督办工作;负责房产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工、青、妇工作;负责局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工作;承办组织局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 *** 办公室)

负责局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的起草和局发文件的审核、文字把关;负责局各种会议的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局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接待、绿化卫生和安全保卫等项工作;负责局议定事项的催查、督办和各科室的工作协调;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负责全局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产志、年鉴、大事记的编纂;负责全局 *** 和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调解、平安建设等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局属单位干部的培训、考核、考察、任免和干部、工人的录用、调配、奖惩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及全局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局知识分子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局老干部工作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公积金的缴交;负责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审计科)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全局财务收支计划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局各项行政性收费的收缴及结算;负责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全局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执法监察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查处房屋使用、交易、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销)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应诉;负责组织起草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住房保障和房管、房改、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方面违法案件和行政许可听证会。

(六)房屋管理科(秦皇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负责市直管公产房屋和托管产房屋的管理,落实私房政策;负责直管公房的出售和已购直管住房二级市场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租金的测算;负责直管公产房屋租赁保证金的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统计和档案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区的危、旧房屋改造计划;负责城市区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负责指导各县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直管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七)产权管理科

负责全市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各类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审核把关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房产测绘机构资质的审核及房产测绘成果的认定;负责全市产权产籍管理业务规定、流程的制定及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产权产籍基础数据的统计;负责全市产权产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四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市场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屋交易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核发城市区(含开发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负责全市房屋中介市场管理;负责城市区(含开发区)房地产经纪(咨询)资格备案和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初审、上报;负责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负责城市区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管理,核发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书;负责全市房产市场基础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房产市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各县、区房产市场管理的业务指导。

(九)物业管理科(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负责市区新建住宅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审批;依法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活动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参与全市居住区的规划审查、论证和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审定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方案;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落实情况的综合验收;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行为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

(十)拆迁管理科(秦皇岛市房屋拆迁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城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拆迁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研究起草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受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许可申请、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延长暂停期限、延长拆迁期限、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 *** 和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的审批;负责对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拆迁委托合同备案;负责受理市区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的行政裁决申请,依法实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和房屋强制拆迁代履行工作;负责对各县、区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对拆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拆迁行为;负责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资料、档案、统计及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十一)房改业务管理科

负责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的实施;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不含直管公房)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二级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市公产住房租金调整测算、等级评定;负责城市职工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市房改政策的宣传、咨询和业务培训;负责各县、区房改方案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协调全市各系统房改政策的衔接;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科(秦皇岛市廉租住房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初审、报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格,并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审计、审价;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审批和管理;参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 *** 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联动项目拟开发的地块及经济适用住房所占的比例;负责确定联动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建筑面积总量和套数;负责组织进行联动项目建设中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廉租住房的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资格登记和管理;负责编制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计划,并组织落实;会同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货币配租对象的补贴标准和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房改资金管理科

负责城市区房改资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的审核等工作;负责各县(区)房改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房改资金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管理政策的宣传、咨询和房改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负责房改资金的统计汇总工作。

(十四)旧城改造管理科(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科)

负责协调处理原市旧城改造总指挥部及旧城改造遗留问题;负责制定旧城改造规划、计划;组织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提出改造方案和相应的配套政策;负责旧城改造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市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开发企业管理科

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等级评定、年检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核发上岗证;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诚信及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违法现象的查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住宅产业管理科

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住宅产业现代化政策,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住宅产业发展规划及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政策;负责组织执行国家、省住宅产业技术标准、规范;负责组织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推进工作;负责研究拟定我市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负责组织实施住宅性能及住宅部品、部件的评估、认定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住宅产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及落后技术、产品、材料的淘汰和限制工作。

(十七)开发项目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的实施、监管;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审查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服务;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

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派驻机构。

负责全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强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办事廉洁、高效,确保上级和局党委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合法权利;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负责全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工 会

负责全局的工会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 *** 利,发挥主人翁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活动;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体生活;开展职工扶贫、互助互济和“送温暖”活动;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检查和指导。

团 委

负责全局的共青团工作。按照局党委和上级团委部署,抓好团员青年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青年爱岗敬业、岗位建功,为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为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协助局党委和有关部门抓好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基层团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各种文体活动,活跃青年文化生活;做好团费的收缴、使用及检查工作。

妇委会

负责全局的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动全局妇女不断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巾帼建功”活动,鼓励妇女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严格执行生育计划,杜绝计划外生育;加强对基层妇女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机关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指导机关各支部和老干部支部的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按78名核定,逐步过渡到73名。其中:局长、党委书记、房改办主任1名,副局长5名,房改办副主任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书记1名,科级(含副科级)职数41名(含工、青、妇、机关总支副书记、纪检监察科级职数各1名)。工勤人员编制7名。

收房之前要验房是必须要做的吗?自己验行吗??

收房大攻略之-验房篇

新房入伙,可别急着拿钥匙装修,细心验房才是关键的之一步

前言:本周三,房产周刊刊登了收房大攻略之交接篇一文,受到许多本报读者的关注。读者称,时值金秋,正是许多楼盘交房之际,作为普通的购房者,看着一纸交房通知书,正发烦无从应对,而收房大攻略正好解了燃眉之急。本周三刊登的只是之一篇,今日,本刊继续推出其后续篇章———验房篇及费用篇,全面解析收房的方方面面,希望能对即将收房的购房者有所帮助。

许多人都曾有这样的感叹:买房买来一堆烦恼。这一堆烦恼,其中有很大部分是在收房环节产生的,比如,质量粗糙,出现裂缝、渗水、空鼓等,发现现实的房子没有想象中的完美,有的甚至在装修入住后才发现质量问题,令人叫苦不迭。那么,作为非专业人士的一般消费者,验房时怎么验?有没有什么窍门?发现质量问题应当找什么部门认定?

事件回放

装修末尾发现“豆腐渣”

市民吴先生就是在验房环节中不细心而最终吃亏的其中一个。

吴先生去年11月份在福州鼓楼区城守前新村买了一套住房,春节后开始装修。当时请了一位在做装修工程的同学负责,5月份开始做水泥漆。在扒完底漆后不久,就发现客厅的天花板出现较大裂缝,用手轻敲可听见清晰的空鼓声,轻掰即出现脱落。起初吴先生以为是同学的装修原因引起的,可同学毕竟是行家,告诉他是开发商在粗装修过程中粉刷层没做好所致。吴先生随即把情况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公司工程部当时也对该部位进行了修补。可是,没过多久,客厅的另一部位又出现同一问题。吴先生认为是客厅的天花板原粉刷层存在质量问题,为避免装修后还出现脱落,他要求开发商把客厅天花板的粉刷层全部铲掉重新做。可是开发公司却以吴先生收房时没有发现空鼓为由,拒绝吴先生的要求。吴先生最后还是自己全部铲掉天花板的原粉刷层重新装修。

专家提醒

裂缝空鼓绝不放过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专家柯先生告诉记者,经过粗装修的天花板有没有空鼓,业主在收房时一般都很少留意,类似吴先生收房不细事后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如果不是由于地基沉降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一般都由当事人和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些看似细小的问题,如果业主在验收时不对房子进行全面和仔细的“体检”,一旦发生纠纷往往对消费者不利。而像裂缝、渗水、空鼓等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将影响今后的装修和入住。因此,现场验房时不管大小质量问题,都不能轻易放过。

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接着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最后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危险隐患,对这类房屋,业主一定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用专门的仪器,但业主用目测的 *** 从四周不同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拴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渗漏。业主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查看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

空鼓。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房子,检查墙面、地面、天花板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和空鼓,同时也要检查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此外,还应检查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做过处理,看水是否能通畅无阻地排向出水口;门窗的密实度是否合适,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框、窗框边缘等易受撞击处是否密实,不应有缝隙等。

实用手册

八样“小宝贝”可帮忙

作为一般消费者,由于没有专门的检测工具,验房时难免有许多局限,是不是有一些验房窍门呢?有多年监理工作经验、现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福建省建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凯翔提醒,尽管是非专业人士,但带上八样居家常用的“小宝贝”可以帮助业主验收房子。

乒乓球:用于检查地面、窗台、柜子等坡度。

化妆镜:验收木门时,大多数业主只是检查门的开合是否顺当,锁的质量,门框、面板的手工情况等,但门扇的底边却很难验得到。这时候,化妆镜就可大显身手了。

文件夹:验收楼房时,开发商要移交的票据、证书、资料一大摞。这些资料一定要妥善放好。可以买个40页以上的插页式文件夹,收一份文件放好一份,签收单正好当资料目录。

备忘贴纸:验收楼房时,业主多多少少会发现需要修缮的地方,除了认真填写维修单外,业主还应在出现问题的地方贴上备忘贴纸,具体说明问题所在,方便开发商的维修工人现场检修。

小锤子:可以用于检查天花板、地板、窗台、阳台、瓷片等有没有空鼓。

水桶:用水桶接水,泼洒到地上,检查厕所、厨房、阳台的地面下水是否顺畅。

电笔:一套房子里的插座通常有十几个,事前应带支电笔逐个检测电路是否畅通。

“人”字铝梯:验收楼房时需要爬高的地方真不少,天花板有无空鼓;空调插座是否安装妥当;柜顶是个什么样子;藏在厨房、厕所天花板里的排水管是否通畅等。

质量认定

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那么,应如何认定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合格”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些概念呢?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刘国田主任律师认为,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主体结构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形。“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应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不属于房屋的主体结构性问题,而属于非结构性的质量瑕疵,出卖人应当对此予以修复,买受人不能因此要求退房。

申请复检

资质单位才可检测

如果业主在验房时怀疑自己的房子有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又想找有关部门重新检测和认定,到底有哪些这样的质量检测机构呢?

据了解,凡有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的单位,均可以承担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去年,省建设厅公布了全省近200家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名单。福州市目前有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福建省抗震防灾技术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物探试验检测中心、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等单位具备甲级检测资质。此外,福州市、八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福建建专岩土工程研究所、福建地震地质工程勘察院、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等单位也具备相应的材料检测、建设工程基桩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资质

收房大攻略之-费用篇

入住手续之前,总有一大堆名目繁多的费用,可要睁大眼睛好好瞧清楚。

面对新居,总是迫不及待地想拥有,别太兴奋,还是要保持冷静面对前期收房过程。

在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时,业主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有些开发商要求必须先行缴纳一些所谓的费用和押金,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以及煤气、有线电视费等,否则就不给钥匙交房。面对一大堆名目繁多的费用,许多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缺乏了解的业主往往是一头雾水。到底哪些费用由开发商交,哪些费用由业主交,哪些属不合理费用不用交?对此,我们邀请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齐伟律师做详细解答。

1.分清缴费主体

入住费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交给开发商,另一部分交给物业公司。

交给开发商的费用通常有: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管道煤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宽带初装费;安防系统费用;产权代办相关费用(契税、印花税、面积测量费、办证工本费等);其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

交给物业公司的费用通常有:预交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周转金;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现实交房中,收费主体经常出现混乱,物业公司往往介入交房收费工作,我们也经常看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联合办公的情形。一旦楼盘在交付时发生收费纠纷,有些开发商不分具体情况,一律都交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出现了收费主体不清、乱收费的情况。

友情提醒:业主办理缴费手续时应注意相关费用凭证的主体应与有权收费主体相一致。如果是物业公司代收,就应该要求其出示开发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

2.拒绝合同外费用

业主只要付清了全部房款,开发商就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且不能设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否则就是违约,业主有权拒绝强制附加条件的交房行为,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如果业主和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亦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临时业主公约》,并承诺缴交物业管理费,则还应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以下费用问题经常困扰业主,齐伟律师对此进行逐一剖析和解惑:

物业管理费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规定: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单位可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停车管理费、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特约服务费。另据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0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违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愿提前收费,业主可按月交,也可按年交。

上述规定说明了,业主收房之后就必须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但业主可以按月交费,物业公司无权强行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长期物业管理费作为收房入住的条件。需要提醒业主注意的是,这时所说的必须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物业管理费只是上述规定中的综合管理服务费,而不包括其他几项服务的费用。

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根据福州市现行政策:1997年1月1日后至2003年8月31日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应按其建设总投资额的2%拨付专项维修基金,但开发商和业主有约定的从约定,不足部分由开发商补足;2003年9月1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物业,应由业主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应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到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代管银行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户及缴存手续。

友情提醒:公共维修基金不需要在入住时缴纳,但应在产权证办理前缴清。

装修押金

关于是否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的问题,业主和物业公司争议更大,现实操作中也多发生纠纷。

一方面,由于装修过程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私拆承重墙、堵塞下水管道、施工扰民、装修人员随意进出造成治安混乱等问题都会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用电梯运水泥、沙子也会对公共部位造成磨损。物业公司在此过程中确实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管理和约束。因此,一般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在装修前交几百甚至上千元的装修押金,并承诺装修结束后退还。

另一方面,根据《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自行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已收取的装修押金待业主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清退。

友情提醒:从小区的整体环境和保护邻里的住宅质量考虑,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有其合理性,但如无特殊约定,根据现行政策,业主仍可拒交。装修管理费则属不合理收费,业主不必缴纳。

装修垃圾清运费

根据福州市的现行政策,房屋装修垃圾清运费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住宅内无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每单元4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每单元300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单元200元。

住宅内有隔墙的: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每单元600元;面积100~200平方米,每单元500元;面积100平方米以下,每单元400元。

水、电周转金

根据《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住宅未实行一户一表的,按200元/单元收取电周转金,实行一户一表后应退还;物业公司无权收取水周转金。

煤气开通费

根据2002年《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执行 ***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而2002年12月27日颁布的《福建省人民 ***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本规定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各地人民 *** 或有关部门出台的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关的水、电、煤气等专项配套费,一律停止。从这个角度来说,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有关管道燃气初装费的规定已经不能予以适用。因此继续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是没有依据的。尽管如此,目前福州市煤气经营主体还是有收取煤气开通费的。

从实际情况来讲,收不收煤气开通费取决于开发商与住户之间是否有协议,比如在售房时,开发商并未承诺煤气管道入户,而是写明由业主承担,则在交房时收取煤气开通费就有了前提。一般来讲,煤气开通费由开发商交给煤气公司,这笔费用无形之中已纳入了总房价款,如果开发商在售房时承诺管道煤气入户,一般可推定这笔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款中了(除非另有约定)。

有线电视、宽频网开户费

该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收费的范围,如果业主与开发商没有协议的话,业主没有义务在入住前缴纳该等费用,业主可以自己与相关机构(有线电视管理机构和电信机构)办理相关开户手续并缴交费用。

产权代办费

如无合同依据或业主自愿,开发商均无权强制代办产权。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业主,因为开发商已经没有任何风险,收取代办费用的理由就不充分;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业主,因为开发商还承担阶段性担保的风险,其之所以代为办理产权,也是为了避免风险,其要求代办虽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但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亦应征得业主同意。有合同依据或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代办产权的可以收取合理的代办费。

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停车费

停车费不属于物业管理综合费用,业主无需在入住时缴纳。物业公司应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根据福州市区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管理费标准,停车场类型分5种:地下车库、院内车场、私家车库、摩托车停放场和自行车停放场,不同停车场类型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地下车库,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5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0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70元;摩托车按月停放,每月30元。

院内车场,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3元,过夜停放,每辆次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0元。

私家车库,汽车按月停放,每月每辆20元。

摩托车停放场,临时停放每辆次0.5元,过夜停放每辆次1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20元。

自行车停放场,临时停放每辆次0.2元,过夜停放每辆次0.5元,按月停放,每月每辆6元。

收房大攻略之-交接篇金秋将至,许多楼盘交房在即。许多人花了大笔的资金,甚至是毕生的积蓄买的房子,随着开发商的一纸交房通知,眼看新家即将诞生,心里自然高兴。然而,许多业主在收房入住后却怎么也乐不起来,房子甚至成了一件烦心事。据了解,近年来关于房子的投诉和纠纷,有相当部分是在收房环节发生的。那么,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你是否知道开发商的交房标准是什么?收房时应该怎么做?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收房后哪些不合理费用不用交?……对此,记者邀请了相关 *** 部门、专业人士和律师予以全方位的收房过程透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

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

记者通过福州几家在售楼盘的开发商了解到,目前,福州大多数楼盘只要经过单体验收合格即可交房,也就是说,开发商交房的资格条件只有一个:单体验收合格。

福州交房的“门槛”是不是如开发商所言如此之低?记者从省建设厅有关部门了解到,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我国至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法规对此做出非常详细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近福建省正着手酝酿出台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既然交房条件详细规定未出台,是不是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随意交房?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刘国田主任律师认为,尽管福州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交房标准,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建筑单体经过竣工验收且经有关部门备案,是开发商交房的资格底线。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刘国田提醒,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

据记者了解,福州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 *** 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更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更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

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刘国田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之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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