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是行政机关吗
首先,答案,是行政机关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是 *** 主管全市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房改)工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了大量的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在加强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搞活房产市场,规范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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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拟订全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住宅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房产行业中住宅建设的统计工作。
3、负责深化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与管理;组织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市区危旧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货币补贴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资金、项目资本金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和市场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房屋交易与登记发证、房屋权属档案管理;负责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负责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全市房屋测绘成果利用与管理,对各类房屋进行面积量算和核定;负责全市房屋调查与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各类房屋面积鉴定;定期公布各类房地产的市场成交价和指导价,负责房地产课税价格、国有资产处置和因公益建设需要拆迁的房地产评估。
8、监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市拆迁许可证审批;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负责对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 *** 审批;监督管理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裁决。
9、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行为的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指导、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督管理房改售房资金、房改售房维修资金。
10、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管;负责房屋安全鉴定与管理;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11、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房屋白蚁预防与灭治,开展白蚁防治的科学研究。
12、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两集中一代办”行政审批服务;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各类纠纷,承担有关房产纠纷仲裁工作。
13、指导县、市、区房地产管理业务和市房地产学会、房地产中介协会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测绘大队是属于那个 *** 单位?就是 *** 给房屋搞测绘的。
具体情况不是太了解,国土资源管理局和房屋管理局,都有测绘大队。都有资质依法对房屋进行测量,他们都是正规的测绘单位,属于事业编制。
这二个单位,在测绘时,也都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2月22日正式发布的《房产测量规范》(国标GB/T17986.1-2000)
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项目登记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避免重复测绘,充分利用测绘成果,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测绘项目登记工作。
市、县两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工作。第四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测绘项目的登记:
(一)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从事的测绘项目;
(二)省外测绘单位在本省从事的测绘项目;
(三)各等级的卫星定位、三角、天文、重力和水准测量等大地测量项目;
(四)各种比例尺的测绘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
(五)测区跨市(州)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
(六)市(州)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项目;
(七)范围涵盖整个市(州)行政区域以上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项目;
(八)全国、省及涉及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
(九)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项目;
(十)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的测绘项目。第五条 市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测绘项目登记:
(一)本市(州)城区内的基础测绘项目;
(二)除第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测绘项目外,本市(州)城区内的工程、地籍和房产测绘项目;
(三)测区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
(四)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项目;
(五)本市(州)城区内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项目;
(六)本市(州)城区的地图编制项目。第六条 县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测绘项目登记:
(一)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项目;
(二)除第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测绘项目外,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地籍和房产测绘项目;
(三)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项目;
(四)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第七条 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施测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 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不得将同一测绘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后分别申请登记,不得将多个测绘项目合并为一个测绘项目申请登记。第九条 对关系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紧急测绘项目,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不能在施测前申请测绘项目登记的,可以在施测过程中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当在施测前通知有关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十条 办理测绘项目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测绘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测绘项目合同书、技术设计书(复印件)或者项目说明书;
(四)测绘项目参与人员名册和测绘作业证(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年度内再次申请测绘项目登记的,应当提供前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登记属于本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对提交登记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测绘项目,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当场登记的应当当场登记。不能够当场登记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测绘项目予以登记。5个工作日内不能登记的,经本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逾期未予登记的,视为同意登记。第十二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已有适宜测绘成果的,不予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核减相应预算经费。第十三条 测绘项目登记后,测绘项目发生变更或者施测时间超过登记期限的,应当重新登记。第十四条 所有测绘项目完成后,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或测绘项目出资人应当依法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项目成果副本或目录。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编制工作,鼓励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开发使用,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2016修正)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 *** 及有关部门对在测绘工作、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和测量标志保护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第四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区)人民 *** 依法设立或者确定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五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为测绘工作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测绘活动。第七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章 基础测绘、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八条 全省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与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省级基础测绘根据不同地区发展需要,按照20%-10%的年更新率确定更新周期。市、州、县(区)基础测绘成果按照30%-15%的年更新率确定更新周期。重点或者发达地区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上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和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并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十条 县级以上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由县级以上人民 *** 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规划的实施。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房产测绘人员依法取得资格后方可从事房产测绘工作。第十四条 建立全省或者区域性地理信息系统的,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必须纳入全省统一规划管理;建立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其他系统需采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三章 测绘资质资格和测绘项目第十五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测绘资质认证和技术标准。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进行公告,并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年度检验。
从事测绘活动的企业单位,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测绘活动。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承担测绘项目,不得超出测绘资质证书核准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单位名称等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测绘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者 *** 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两年内未承担测绘项目的,由发证机关收回测绘资质证书。第十七条 凡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施测前应当按照省人民 *** 的有关规定,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省外测绘单位进入本省承担测绘项目的,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测绘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并实行测绘项目监理。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的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第十九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活动,应当事先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县级房屋测绘公司上一级主管部门是什么部门
测绘公司拿的资质是当地国土厅以及测绘局颁发的,根据不同业务情况。一般是测绘局颁发国土厅备案。
所以,其主管部门应该是这两个。
当地一般是相关部门备案而已。
房屋测绘一般属于建设局、房管局需要备案,但也不算主管单位。
房屋面积重新测量需要找什么部门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
扩展资料
房产测绘资费:
一、房产测绘收费按不同房屋类别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其中,住宅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1.00元,商业楼用房每平方米1.7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每平方米2.40元。
二、房产测绘收费由房产测绘机构在房产初始登记测绘,权属和现状发生变更需重新测绘确认时,向委托人收取。只需重新绘图,不进行实地测量,测绘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三、房产测绘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凡依法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应到当地价格管理部门申请换领《收费许可证》,接受价格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测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