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航道建设用地测绘资质

2024-05-19 湖北测绘资质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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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标准介绍?

最新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标准

二级资质标准

湖北省黄石市航道建设用地测绘资质

1、建筑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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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沿海2万吨或内河300吨级航道工程;

(2)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3)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4)1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4000万元或内河2000万元以上航道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建筑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8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建筑施工单位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建筑单位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建筑企业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5、建设企业具有以下施工机械与质量检测设备:

(1)500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或10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吸盘船或吹泥船;

(2)400立方米/小时以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3)2立方米斗容的挖泥船;

(4)水上定位仪(GPS)、测深仪(多波束或双频)。

二、依据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建设通查询工具全国具体二级资质的有203家:

浙江江南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港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宝业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港航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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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影响评价调查需要什么资质

航道影响评价调查需要什么资质?

行使内容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实施跨越沿海航道和自治区直接管辖内河航道上的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自治区港航管理局)实施沿海航道上除桥梁以外的项目和自治区直接管辖内河航道上的渡槽、拦河枢纽及船闸、码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权限划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置的负责航道管理的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法规定的航道管理工作。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权限划分的通知》(桂交水运发〔2018〕9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5〕124号):沿海航道和自治区直接管辖内河航道上的桥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审核。沿海航道上除桥梁以外的项目和自治区直接管辖内河航道上的渡槽、拦河枢纽及船闸、码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负责审核;自治区直管内河航道上的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航道管理局负责审核。除自治区直接管辖以外的地方内河航道上的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设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或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审核。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文件(公函)的审查标准1.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3.正式文件,有文号、加盖单位公章。(二)证明文件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身份证”均为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文件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1.格式要求:①文字部分使用国际标准A4纸双面印制;②表格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③图纸内容清晰并折叠成国际标准A4纸大小;④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2.材料要求:围绕航评报告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合规,论证是否充分,结论是否客观,拟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当方面内容,针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核: ①拦河闸坝的选址,总平面布置,运量预测,代表船型,通航建筑物设计通航标准及规模、设计通航水位及流量、上下游梯级通航水位衔接、回水变动区淤积及坝下清水冲刷影响,施工期通航方案,通航建筑物施工组织计划,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②桥梁等跨越航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河床演变分析,设计通航水位,代表船型,通航净空尺度,桥跨布置方案,墩柱防撞标准,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③临河、临湖、临海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工程布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项目涉及航道、通航的以下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审核部门审核: ①工程选址; ②拦河闸坝总平面布置,通航建筑物型式、有效尺度及规模,设计通航水位; ③跨越航道建设项目的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孔布置、墩柱布置; ④临河、临湖、临海建设项目的设计代表船型、工程布置、功能用途、结构形式; ⑤可能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航运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规范地图编制、审核管理,保证地图质量,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开地图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纸质地图、电子地图及其他形式的地图。第三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流通领域的地图产品质量以及利用地图设计、制作、 *** 发布广告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地图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生产、出版、传播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直接使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未对其内容进行编辑(注明地图制作单位名称)的除外。第五条 从事地图编制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第六条 地图编制单位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前,应当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备案。

(一)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的登记和省外测绘单位进入省内承担地图编制项目的备案;

(二)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州) *** 所在地和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的登记;

(三)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编制项目的登记。第七条 绘制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应当按照国务院或者省人民 *** 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公布行政区划变更、地名、交通、重要市政设施等公共信息。第九条 地图编制单位编制地图,应当选用最新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改现势变化的内容。公开版地图现势性截止日期为出版日期前6个月,地图集(册)现势性截止日期为出版日期前12个月。第十条 编制地图应当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地图名称与地图所表现的内容应当相符。第十一条 编制公开地图、地图产品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一)国防、军事设施及军事单位;

(二)未经公开的港湾、港口、火车站内站线的具体线路配置情况;

(三)航道水深、船闸尺度、水库库容、输电线路电压等精确数据,桥梁、渡口、隧道的结构形式和河底性质;

(四)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发表的各项经济建设数据等;

(五)未公开的机场(含民用、军民合用机场)、机关和单位;

(六)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第十二条 编制公开发行的交通图、旅游图等地图,应当标载公共信息。第十三条 使用他人地图产品作为底图资料,编制或者改编、翻译、编辑其他地图的,应当经原地图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从事地理信息现势资料收集并在地图上进行标绘的人员,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地图审核:

(一)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

(二)使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并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第十六条 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由出版、展示、登载者在传播前负责送审。

加工生产后直接出口或者销售的地图,由加工生产者在加工生产前负责送审。境外引进的地图,由引进者负责送审。

编制或者印刷后赠送的地图,由编制或者委托印刷者负责送审。第十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下列地图:

(一)本行政区域内涉及两个以上完整的市级行政区域的地图和涉及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专题地图;

(二)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核的地图。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

1.大地测量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是指通过若干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数据中心及数据通信 *** 等组成的系统提供位置数据服务的活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包括北斗卫星导航系统、GPS、GLONASS、GALILEO等。

2.测绘航空摄影

一般航摄包含胶片航空摄影、数码航空摄影、机载激光扫描、机载SAR成像。

3.摄影测量与遥感

从事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处理与提供的单位,应当取得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专业子项的测绘资质。

4.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地面移动测量是指利用集成在地面移动载具上的多种传感器,在移动状态下采集各种实景地理空间信息及数据后处理的活动。

5.工程测量

(1)规划测量包含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规划检测测量、日照测量。

(2)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包含精密工程测量、变形(沉降)观测、形变测量。

(3)线路与桥隧测量包含线路工程测量、桥梁测量、隧道测量。

6.海洋测绘

(1)在内陆江河湖泊等水域从事海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海洋测绘专业范围的相应专业子项。

(2)海洋工程测量包含底质测量、浮泥测量、浅地层剖面测量、水下管线测量、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

7.互联网地图服务

(1)互联网地图服务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三项内容。通过无线互联 *** 调用的地图也属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范畴。

(2)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将空间坐标与互联网地图相应位置进行匹配,并进行地图可视化表达的服务。

(3)地理信息上传标注是指允许用户在互联网地图上填写其感兴趣的信息并与他人分享的服务模式。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地址、分类、属性、影像、评论等。

(4)地图数据库开发是指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开发互联网地图数据库和有关服务功能,供使用者调用、开发。从功能上包括但不限于地图显示、地图标绘、地图搜索、公交换乘、行车路线、地理编码、逆地理编码等地图服务,从形式上包括但不限于API、Web Service、SDK等各种类型的地图接口调用服务。

测绘资质分级

名字即电话,资质参谋王工

简单说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个级别

每个级别对人员、仪器、办公场所、可作业范围的要求是不同的!

其中乙级、丙级可以直接新注册也可以升级资质

甲级的只能升级!不能新办!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包括什么?

国家现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将测绘资质分为12个专业。不同专业对人员仪器设备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级工程测量专业为例:

一、通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3、质量管理: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

4、档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

5、档案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6、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7、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二、工程测量丙级标准:

6、测绘及相关专业人员:8人(中级3);

7、测绘设备:

(1)GPS接收机3台(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仪3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3)水准仪2台(S3级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绘图仪1台。

拓展资料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参考资料: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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