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测绘资质有哪些,分别是什么?速求答案,谢谢
房产测绘资质主要考核房地产测绘公司的三项指标:人员规模、仪器设备、作业限额。
各个级别的房产测绘资质要求如下:
甲级房产测绘公司:
房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60人(含注册测绘师5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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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6台,全站仪5台,手持测距仪20台。
房产测绘作业限额:无限额限制。
乙级房产测绘公司:
房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房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3台,手持测距仪至少12台
房产测绘作业限额: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m²。
丙级房产测绘公司:
房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8人,其中中级3人;
房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2台,全站仪2台,手持测距仪至少6台
房产测绘作业限额: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m²。
丁级房产测绘公司:
房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4人,其中中级1人;
房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站仪1台,手持测距仪至少3台
房产测绘作业限额: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扩展知识:
房产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一般程序:
1.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市测绘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2.市测绘主管部门经审核后报省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房产测绘资质申请资料: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其包含内容要求: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测绘资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和测绘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
(7)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近期重大或较大测绘成果的证明文件(初次申请除外);
(8)单位住所证明;
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文件、合同、、;
(4)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包括编号、姓名、性别、民族、职称、职务、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号码、工作时间、备注等);
(5)符合规定数量的测绘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单位主要仪器设备统计表、仪器检定证书、无检定手段的主要测绘仪器设备购买的复印件);
(6)测绘生产、技术、质量、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1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1.本标准所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地图制图、地球信息、摄影测量、遥感、大地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土地管理、矿山测量、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申请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单位。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作要求。
土地测绘资质分为哪几个等级,具体的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主体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关于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1的问题,建议参考以上内容来了解,咨询当地 *** ,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所以关于此问题,还是建议到当地有关部分去了解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推动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国家加强测绘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工程测绘员资格证书查询
测绘专业都有哪些职称证书
测绘专业毕业生主要可以考取以下几个证:
1、注册测绘师
注册测绘师,是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量师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规定,通过考核 *** 取得测绘资格,实行国家统一大纲和统一命题。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有3门科目。考试成绩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合格,可以获得注册检验师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3、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筑工程师是建筑工程行业的从业资格,是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师是指从事建设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等关键任务的执业登记人员。
建筑工程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规定、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它既要有理论水平,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助理工程师职称
助理工程师指的是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资格要求是:
(1)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能力。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承担一方面或者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4)硕士、第二学士或者研究生毕业,或者学士或者本科毕业,工程技术职称满一年,通过考试或者专业毕业,从事技术人员以上工作的,3年以上,或者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人员工作4年以上(具有真正才能的,贡献突出的,不受此限制)。
5、工程师职称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6、高级工程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系列是我国工程专业职称类别中的高级职称(职称改革后称之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工程师是工程领域的技术专家或技术专家,在企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1)工程测绘员资格证书查询扩展阅读:
测绘专业知识能力:
1、掌握地面测量、海洋测量、空训测量、地球形状及外部重力场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量、矿山测量、地籍测量技术。
3、掌握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数字摄影测量)和图像图形信息处理的理论和 *** 。
4、掌握使用各种信息源设计、编制各类地图的理论与 *** 。
5、具有从事国家大地控制网的建立,陆地、海洋、空间精密定位与导航,大比例尺数字化测图与地籍图的测绘及其信息系统的建立,各种工程、大型建筑物的各阶段测绘及变形监测.资源(土地、矿产、海洋等)合理开发、利用及环境整治等方面工作的基本能力。
6、了解现代大地测量、现代工业测量、空间测量、地球动力学、海洋测量等领域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测绘科学与技术主要课程:矿山测量学、测量学、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大地控制测量学、摄影测量学、数字图像处理、遥感原理与应用、地图投影、计算机制图、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程序设计等。
该专业主要研究空间、电子、信息、激光、惯性等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并研究利用这些技术测定地球与其它星体形状、建筑物(构筑物)的三维特征及其与指定参考系的关系、地球重力场及其内部物理特征、运动物体的特征及其多维参数。
研究这些技术在工程、工业和人类生活中应用的基本理论与 *** 。培养能掌握空间信息获取、处理、分析、表达与应用的基本原理与 *** ,掌握现代空间测量技术、数字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的基本理论。
具有坚实的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良好业务素质的高级测绘科技人才。
参考资料: *** -测绘工程专业
工程测量员证书怎么查询真假
一、首先打开浏览器登录到 *** 搜索,然后使用搜索功能找到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网并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
工程测量员证书查询
1.由于测量员考试由当地住建厅组织,成绩也是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专,具体查询网址以 当地的住建厅网属址为准,我没办法给你一一列举。
2.可以直接电话查询当地住建厅
拓展资料
工程测量员是指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工程从开工,施工,运营各个阶段测量工作。
一个工程开工,工程测量先行。工程测量员必须进行工程测量中控制点的选点和埋石,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放样、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线型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地质测量、地震测量、矿山井下测量、铁路(高速铁路)测量、建筑物形变测量等专项测量中的观测、记簿,以及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检验测量成果资料,提供测量数据和测量图件等。
(参考资料: *** 工程测量员)
江苏省工程测量员证书如何网上查询请给我网址!谢谢
工程测量员都是全国联网查询的
一、测量员考试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高中及以上学历。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上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测量员员培训和考试,获取测量员证书。
不动产测量员,地籍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工程测量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 高级 ***
不动产测量员,初级 中级 高级, *** 高级 ***
地籍测量员,初级 中级 高级, *** 高级 ***
摄影测量员,初级 中级 高级, *** 高级 ***
工程测量员 初级 中级 高级, *** 高级 ***
工程测量员证书唯一颁发机构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此证书统一由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各省只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并没有证书颁发机构。
工作经验: 熟练运用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等测量仪器进行工程测量和测绘工作;
懂得水平控制网、高程控制网(水准网)的布设、施测、计算;
熟练运用AUTOCAD、CASS、MAPGIS等软件处理测量数据内业绘图及使用南方易等软件进行内业数据处理;
二、测量员考试科目
1、基础理论知识
1)测量法规与管理;
2)测量基本知识。
2、专业技能实务
1水准测量 2)角度测量 3)距离测量 4)测设的基本工作 5)施工测量准备工作6)建筑施工测量 7)线路工程测量 8)地形测量 9)现代测量仪器与技术
3、仪器操作
1)水准仪操作 2)经纬仪操作
三、测量员考试题型:
测量员试卷是有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组成,共计50个题,每题2分 。100分满分,60分及格。
那位好心人能帮我查查看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等级 工程测量工三级 证书编号1100021306300162 姓名 巩可
对不起,没有查到相关信息! 原因: 您的证书在全国联网证书查询系统中没有查到,
请点击以下链接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假的。。。。。。。。。。。。。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的工程测量工证书哪里可以查到哪个网站。
国家资质网
测绘工人都能考什么资质查询
应当是考什么职业资格证吧?
我国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内有: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技能鉴定,分工程测量员、大地测量员、地图制图员、房产测量员、地籍测绘员等,共分5个等级: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2.注册测绘师。
相关报考条件可查询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
工程师证书编号在网上怎么查询
可以到抄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具体查询 *** 如下:
一、首先使用 *** 搜索找到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官网并点击进入。
注意事项:
职称查询方式有两种,不同的地方是不一样的,大部分省份特别是比较偏远的省份都是向发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管理办电话或发函查询,部分省份是在发证当地人事局官网上面查询,不论哪种方式都是承认的,都可以使用的。
我的施工管理员证,测量员证怎么查不到我已经在建设厅注册了
测量员,工程测量员,不动产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初级中级,高级, *** ,高级 ***
发证是国家地理测绘部发的,国网查询,基本每月都有开考
测量员证书怎样查询
1.由于测量员抄考试由当地住建厅组织,成绩也是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具体查询网址以 当地的住建厅网址为准,我没办法给你一一列举。
2.可以直接电话查询当地住建厅
拓展资料
工程测量员是指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工程从开工,施工,运营各个阶段测量工作。
一个工程开工,工程测量先行。工程测量员必须进行工程测量中控制点的选点和埋石,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放样、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线型工程测量、桥梁工程测量、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地质测量、地震测量、矿山井下测量、铁路(高速铁路)测量、建筑物形变测量等专项测量中的观测、记簿,以及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检验测量成果资料,提供测量数据和测量图件等。
如何进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
进行进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可以下载百度APP,在百度APP中搜索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后进行查询即可,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百度APP。
2、在搜索栏输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
3、输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后,下拉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一键查询。
4、最后在出现的界面输入要查询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注意事项:
查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后返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上角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方便以后查询其他企业测绘资质。
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规范地图编制、审核管理,保证地图质量,加强地图市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开地图的编制、审核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纸质地图、电子地图及其他形式的地图。第三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流通领域的地图产品质量以及利用地图设计、制作、 *** 发布广告等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地图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图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生产、出版、传播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直接使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未对其内容进行编辑(注明地图制作单位名称)的除外。第五条 从事地图编制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第六条 地图编制单位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前,应当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备案。
(一)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涉及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的登记和省外测绘单位进入省内承担地图编制项目的备案;
(二)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州) *** 所在地和涉及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的登记;
(三)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图编制项目的登记。第七条 绘制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应当按照国务院或者省人民 *** 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公布行政区划变更、地名、交通、重要市政设施等公共信息。第九条 地图编制单位编制地图,应当选用最新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改现势变化的内容。公开版地图现势性截止日期为出版日期前6个月,地图集(册)现势性截止日期为出版日期前12个月。第十条 编制地图应当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地图名称与地图所表现的内容应当相符。第十一条 编制公开地图、地图产品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一)国防、军事设施及军事单位;
(二)未经公开的港湾、港口、火车站内站线的具体线路配置情况;
(三)航道水深、船闸尺度、水库库容、输电线路电压等精确数据,桥梁、渡口、隧道的结构形式和河底性质;
(四)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发表的各项经济建设数据等;
(五)未公开的机场(含民用、军民合用机场)、机关和单位;
(六)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第十二条 编制公开发行的交通图、旅游图等地图,应当标载公共信息。第十三条 使用他人地图产品作为底图资料,编制或者改编、翻译、编辑其他地图的,应当经原地图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从事地理信息现势资料收集并在地图上进行标绘的人员,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地图审核:
(一)在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
(二)使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并对地图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第十六条 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由出版、展示、登载者在传播前负责送审。
加工生产后直接出口或者销售的地图,由加工生产者在加工生产前负责送审。境外引进的地图,由引进者负责送审。
编制或者印刷后赠送的地图,由编制或者委托印刷者负责送审。第十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下列地图:
(一)本行政区域内涉及两个以上完整的市级行政区域的地图和涉及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专题地图;
(二)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
(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审核的地图。
湖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工作,适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第三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基础测绘工作,同时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各级发展计划、经济贸易、财政主管部门应从发展基础地理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方向、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必要的投入。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基础测绘管理工作提供便利,配合做好基础测绘需要的有关数据、图件等资料采集工作。第二章 基础测绘的规划及实施第五条 县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第六条 基础测绘实行规划统一管理,项目分级实施的管理机制。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管理本省境内的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国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及维护;
(二)1:1万、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更新;
(四)全省基础航空摄影及遥感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更新;
(五)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认为应当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七条 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国家四等以下(不含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及维护;
(二)1:2000至1:5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相应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更新;
(四)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必须进行更新。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更新周期,并保证更新经费的投入。
省级基础测绘更新周期按不同地区发展需要一般为5至10年。市(州)、县(市)级基础测绘更新周期一般为3至6年。第九条 未列入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急需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用户应当向管理该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组织实施,所需基础测绘经费由用户承担。
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和实施基础测绘。第十条 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基础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基础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已有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用户按有关规定提供该成果,不得重复测绘。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发展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项目的承揽单位,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竞争机制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中择优确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承揽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依法订立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揽省管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承揽市(州)、县(市)管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施测单位不得转包或者分包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测绘任务登记手续。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测绘任务登记手续时应对测绘单位的资格、业务范围、质量等进行核查。未办理任务登记手续的,项目单位不得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基础测绘项目施测,必须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绘技术标准,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