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测绘成果申请表中其他项中的面积包含了哪些?
其湖北省武汉市测绘资质年检记录表格他项湖北省武汉市测绘资质年检记录表格,一般包括不在规划指标所指范围内湖北省武汉市测绘资质年检记录表格的单列的公共建筑面积(如不分摊的小区骑楼、小区公共走廊、小区消防水箱房、小区配电房等,规划指标中一般对架空绿化的绿化率是有要求的,这个不能列在其湖北省武汉市测绘资质年检记录表格他项,应单独列出),这类面积对测绘报告的分摊方案是没有影响的。
企划人员个人工作总结
一、资质管理方面工作情况
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之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但在朱科长的关心和帮助下,使我很快就转变了思想,进入了工作角色。
四月份完成了湖北省第九届“守合同重信用”材料整理及申报工作,完成了院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以及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换证及年检工作。并对全院各类资质进行了一次清理,按资质证件的使用范畴及用途重新分类,制作成相应的电子明细表,便于借阅人员查看,对日常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借用进行了登记、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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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协助深圳分院、黄冈分院、珠海分院在当地建设部门登记备案工作,以及完成了当月的合同管理统计工作;协助院办等部门,收集整理院施工的重庆万州草街子地质灾害防治施工项目原始资料;以及各分支机构投标使用资质借用归还登记管理工作。
六月份完成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单位”牌匾、证书申领工作。协助各分支机构项目投标工作,做出谋划策之功效,如:南宁分院参加南宁艺术馆工程勘察项目投标,荆州分院武荆高速公路连接线粉喷桩检测项目投标等工作。
按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和武汉勘察设计协会的要求,将我院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报送《武汉勘察设计》网站,建武汉勘察设计 *** 数据库。完成1-6月份半年度合同统计工作,以及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
七月份协助科长顺利完成了地质勘察资质(固体矿产勘察、水工环、液体矿产勘察)三个甲级资申报工作,这也是我之一次参与资质维护管理工作,实现中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丰富了我的工作经验,此项工作已圆满完成并已为我院取得了三个甲级资质。完成了我院《武汉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工作,此项工作也得到了好的结果,我院被评为武汉市28家工程勘察设计诚信单位之一。
八至九月份协助并完成了测绘资质年检工作,新的测绘资质也已领取,并对我院地灾类(勘察、施工、评估、设计)资质复审材料进行整理工作。
十至十二月份完成了报送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危险性评估四个甲级资质复审材料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已由国土资源部审批过两项地灾施工和地灾评估甲级资质,还将等待另两项资质审批。完成了报送局企业指导处《单位资质和个人职业资格证书情况信息表》资料。完成了上报湖北省建筑行业十强申报工作。
二、合同管理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方面工作情况
在合同管理方面对当年所签订的合同多份合同进行了编号、盖章登记,合同项目顾客评审表进行分类,并在oa系统上对所签订合同进行了电子数据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每月生产经营统计汇总工作。对于各单位情况不同对合同管理也采取了不同方式催收归档工作,使其我院合同归档率占%以上,有效防止了因合同原因而产生的不必要麻烦。
对于分支机构服务方面也是任劳任怨只有各分支机构有快件过来,都会想尽办法为其办理,并在最短时间内给他们寄邮回去,以不耽误对方工作为目的,从不因个人问题而延误工作。
完成了度省、市勘察协会会费上缴工作。
三、管理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
1、由于我以前从事出纳工作,这是之一次接触资质管理、合同管理的工作,这其中有个角色的转变,虽然出纳工作使我熟悉了我院的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管理细则等,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资质管理工作以及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管理的性质不同,使我在工作中有些被动接受、缺乏创新的工作作风。
2、还需加强了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作为企划经营部,平日多与各部门加强联系,做好协调服务管理工作。为了我院目标,各部门紧密协作,减少内耗,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利用集体的力量提高了我院整体作战能力。
3、从自身做起做好本部门安全保密工作。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更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总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使我工作得到了好的提升,本人也从中学到了许多管理知识及经验,我将继续努力加强各方面专业知识学习,以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面对日常的合同管理、资质管理以及各分支机构服务联络工作,为我院建设做出自己的力量。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设备年检吗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设备年检
办理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5、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6、《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具体过程
一、内 容
测绘资质申请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75号);
(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国家测绘总局制定,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到我局业务受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四、条 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跪求《测绘资质申请表》第13、14页内容范文(详细内容 如何填写)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
1、档案主管部门认证认可文件或取得相应考核的文件
2、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目录:一、测绘档案室职责
二、档案移交接收发送制度
三、档案统计制度
四、测绘成果及资料归档要求
五、档案管理条例
六、档案室工作程序
3、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档案管理共设二人,一人负责数据及电子文件,另一人负责图纸文件,两人均经过专业的培训。
4、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室,拥有专业的存档库房、标准化档案柜及电脑二台。
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
1、质量检验机构情况:
公司设有质量检验组专门从事成品检验和生产过程操作规范性等合格性认定工作。所有测绘产品的生产过程都得到质量检验组的监控,最终测绘产品都经过质量检验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定合格后方可作为成品交付使用。
2、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
质量检验组共有三人,组长1名(由副总工担任),质检验员2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测绘产品相关检测技术人员均经过质量管理和测绘产品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测绘工程质量目标管理细则
二、测绘安全管理规范
三、测量成果质量要求
四、测量成果归档要求
4、所通过的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取得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文件(复印件)
5、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
公司以人为本,以顾客为中心,使用严格的过程管理 *** ,引入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质量水平,确保提供给顾客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建立有在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办、项目和施工小组等多级专门质量管理和人员,专门从事资料、生产与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程序文件和规范的制定,制度和规范的实施检查和产品质量监查与验收等质量保证工作。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企业找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二、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项目登记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避免重复测绘,充分利用测绘成果,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测绘项目登记工作。
市、县两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工作。第四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测绘项目的登记:
(一)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国的组织或个人从事的测绘项目;
(二)省外测绘单位在本省从事的测绘项目;
(三)各等级的卫星定位、三角、天文、重力和水准测量等大地测量项目;
(四)各种比例尺的测绘航空摄影和遥感项目;
(五)测区跨市(州)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
(六)市(州)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项目;
(七)范围涵盖整个市(州)行政区域以上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项目;
(八)全国、省及涉及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
(九)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项目;
(十)国家和省重大建设工程的测绘项目。第五条 市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测绘项目登记:
(一)本市(州)城区内的基础测绘项目;
(二)除第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测绘项目外,本市(州)城区内的工程、地籍和房产测绘项目;
(三)测区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
(四)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项目;
(五)本市(州)城区内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项目;
(六)本市(州)城区的地图编制项目。第六条 县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下测绘项目登记:
(一)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项目;
(二)除第四条第(十)项规定的测绘项目外,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地籍和房产测绘项目;
(三)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项目;
(四)本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第七条 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施测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 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不得将同一测绘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后分别申请登记,不得将多个测绘项目合并为一个测绘项目申请登记。第九条 对关系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紧急测绘项目,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不能在施测前申请测绘项目登记的,可以在施测过程中申请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应当在施测前通知有关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十条 办理测绘项目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测绘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测绘项目合同书、技术设计书(复印件)或者项目说明书;
(四)测绘项目参与人员名册和测绘作业证(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年度内再次申请测绘项目登记的,应当提供前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登记属于本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的,对提交登记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测绘项目,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当场登记的应当当场登记。不能够当场登记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测绘项目予以登记。5个工作日内不能登记的,经本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逾期未予登记的,视为同意登记。第十二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已有适宜测绘成果的,不予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核减相应预算经费。第十三条 测绘项目登记后,测绘项目发生变更或者施测时间超过登记期限的,应当重新登记。第十四条 所有测绘项目完成后,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或测绘项目出资人应当依法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项目成果副本或目录。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编制工作,鼓励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开发使用,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