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项目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有哪些
测绘项目应当具备的保密条件有九个条件,如下:
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
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使用和维修涉密计算机系统,须有成果资料专管人员监督;
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单位主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负责部门派员销毁;
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测绘成果保密的特征
(一)测绘成果涉及湖北省武汉市测绘资质涉及保密的内容的国家秘密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实物
测绘成果是对自然地理要素和地表人工设施的空间位置、大小、形状和属性的客观反映湖北省武汉市测绘资质涉及保密的内容,测绘成果保密的关键是一部分自然地理要素和地表人工设施的大小、形状、空间位置及其属性需要保密,例如军事设施的空间位置、大小、形状和属性需要保密,有些政治设施、经济设施、科技设施以及国家安全设施等的空间位置、大小、形状、属性需要保密,决定了相应的测绘成果必须保密。这些特定的设施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是客观存在的实物。
(二)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具有广泛性
无论国家或者地区的测绘成果,都是对国家或者一个区域自然地理要索和地表人工设施的空间位置、大小、形状和属性的客观反映。这些自然地理要素和地表人工设施不仅分布广泛,其数量也是十分浩大的。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国家事务中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为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等都属于国家秘密,这些国家秘密的相当一部分都会通过测绘手段,真实地反映在不同类型的测绘成果上。因此,测绘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具有广泛性。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数量大,涉及面广
截至2008年底,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从业人员超过了40万人,地理信息市场总规模达到600亿元,地理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测绘成果的数量巨大,其中大部分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重力测量系境的控制点数量至少有100多万点的数据,国家1:1万至1:100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数据库和城市1:500,1:1000,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及数据库以及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信息、数据库等,都涉及国家秘密,与这些测绘成果直接接触的人员数量是相当大的,这些人员涉及的领域和范围也非常广。
(四)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时间长
测绘成果涉及的国家秘密要素是以实物形式存在的物质实体,这些物质实体一般情况下都会长期存在着,即使由于各种人为和不可抗力使这些物质实体不存在了,也会由此而产生新的保密内容。特别是各类测绘系统的点位和数据,始终是测定保密要素的空间位置、大小、形状的依据。因此,除国家有变更密级或解密的规定外,测绘成果的保密期限都是长期的,需要长久保存。
(五)测绘成果不同于其他文件、档案等保密资料
测绘成果一经提供出去,便由使用单位自行使用、保存和销毁,与其他带有密级的文件、档案等秘密资料不同。其他带有密级的文件、档案、音像等资料一般都采取登记借阅的方式,借阅完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因此,对提供和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和人员都要有特殊的要求,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的事件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为此《测绘法》明确规定,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测绘成果保密的概念
测绘成果保密是指测绘成果由于涉及国家秘密,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将测绘成果严格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和被一定的人员知悉的活动。
大量的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也相应地划分为秘密测绘成果和公开测绘成果两类;对于测绘成果的密级划分,1984年4月国家测绘局专门出台了《全国测绘资料和测绘档案管理规定》。2003年12月23日,国家测绘局和国家保密局又联合印发了《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对测绘成果的密级进行了严格的划分。
(一)绝密级测绘成果
绝密级测绘成果包括: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心坐标系以及独立坐标系之间的相互转换参数,分辨率高于5′×5′,精度优于±1mGal的全国性高精度重力异常成果;1:1万、1:5万全国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参数及算法。
(二)机密级测绘成果
机密级测绘成果包括:国家等级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其他精度相当的坐标成果;国家等级天文测量、三角测量,导线测量、卫星大地测量的观测成果;国家等级重力点成果及其他精度相当的重力点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精度优于±5mGal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1m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的垂线偏差成果,涉及军事禁区的大于或等于1:1万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1:2.5万、1:5万、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机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
(三)秘密级测绘成果
秘密级测绘成果包括:构成环线或者线路长度超过1000m的国家等级水准网成果资料,重力加密点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至1°×1°,精度在±5mGal至±10mGal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1m至±2m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至±6″的垂线偏差成果,非军事禁区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或多张连续的、覆盖范围超过6km2的大于1:5000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敷宇化成果,1:10万、1:25万、1:5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军事禁区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的航摄影像,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涉及国民经济重要设施精度优于±100m的点位坐标。属于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保密期限,一律定为“长期”保存。
随着测绘科技进步和测绘事业发展,测绘成果的种类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测绘成果的保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由于测绘成果广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测绘成果密级越高,其应用范围越小。为了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利用,必须正确处理测绘成果保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关系。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
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②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③条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④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各个业务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新修改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资质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确保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
(六)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之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测绘成果资料管理有哪些保密要求?
据我所知的就是
1,不能私自建立独立的坐标系,如果建立上报省,自治区 *** 主管部门批准
2,如果需要国际坐标系的时候,要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跟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3,不能进行高于自己资质等级的测绘
4,不能会同外籍人员共同进行测绘
反正都一堆一堆的 ,你看看测绘法就知道了
测绘活动应遵守的保密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商国家及军队保密主管部门决定后,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专业测绘成果保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由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管理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密级不得低于原使用的地理底图和其他基础测绘成果的密级。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保密测绘成果确需公开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解密处理。
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应当经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和监销,并向提供该成果的管理机构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第六条 基础测绘成果保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商国家及军队保密主管部门决定后,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专业测绘成果保密等级的划分、调整和解密,由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管理部门确定,并报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密级不得低于原使用的地理底图和其他基础测绘成果的密级。
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保密测绘成果确需公开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解密处理。
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应当经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和监销,并向提供该成果的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