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征迁测绘怎么验收资质

2024-05-11 湖北测绘资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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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测绘由街道负责吗

不是湖北省武汉市征迁测绘怎么验收资质的。市、县级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湖北省武汉市征迁测绘怎么验收资质,所以街道办事处是没有权进行征地的,但可以成为房屋征收实施的受托单位。

蒙华铁路邓州段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湖北省武汉市征迁测绘怎么验收资质

蒙华铁路的修建主要是对我国的煤炭运输具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的,蒙华铁路是从蒙西到我国的华中煤运铁路,该工程已经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批准,而且蒙华铁路全长达到了1800多公里。在蒙华铁路占地的时候途经过邓州,所以邓州有部分的市民就非常的关注蒙华铁路邓州段 征地补偿标准 的依据是什么? 蒙华铁路邓州段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永久性用地征用及补偿标准 (一) 征地 范围:包括铁路正线、站场、相关配套设施的永久用地。征地数量按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核定。 (二) 集体土地征收 补偿标准 1、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照《河南省人民 *** 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执行。 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①有批文的土地,按当地现行 集体土地 补偿办法和标准执行。 ②无批文的土地,按土地原地类补偿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是1200元/亩。 4、耕地开垦费为100000元/亩。 5、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有土地征收标准 国有划拨土地按划拨权益价补偿;国有出让土地收回补偿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国有农用地参照相邻的集体农用地补偿。 二、 临时用地 征用及补偿标准 临时用地由用地单位按照铁路设计文件确认的用地范围,结合造地、改渠、挖塘和生态保护,制定临时用地复耕方案,到市国土、规划部门办理临时用地规划和用地手续,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交纳相关费用,获得市国土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临时用地。用地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位置、面积、数量、深度使用临时用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结合邓州实际,确定补偿标准如下: (一)补偿标准: 1、耕地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 2、土地使用费每亩每年1200元。 3、复耕 保证金 每亩6000元;若耕地上需硬化20公分以上、取土深度达1.6米以上、弃土(石)场厚度达6米以上的临时用地,按《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缴纳复耕保证金。 4、地上附着物按《蒙华铁路邓州段附着物征迁补偿标准》(附件)进行补偿。 5、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取土用地和堆料场、弃土场、弃石场、预制场、简易道路等)。由施工单位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审批手续,并交纳200元/亩的管理费,经批准后按规定的位置、面积、数量使用临时用地,同时要与造地、改渠、挖塘和生态保护等相结合。 (二) 复耕验收。按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复耕验收标准,经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达标的,如数退还保证金。经验收不达标的,由用地单位再复耕或由所在辖区乡(镇)人民 *** 用保证金组织复耕。 三、辅助工程用地征用及补偿标准 因铁路建设工程引起的边角地(夹心地)、三改(改沟、改渠、改路)和桥涵顺接用地、“三电”及管线迁改用地、 拆迁 安置用地,由有资质的勘测单位进行勘测定界。土地按《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只补不征”。地上附着物按《蒙华铁路邓州段附着物征迁补偿标准》(附件)进行补偿。土地及附着物补偿费和测绘费计入工程成本。 四、地上附着物征迁补偿标准 (一)征迁范围: 1、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地上和地下附着物; 2、环评影响报告批复意见确定的学校、居民住房; 3、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仍不能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依法应当拆迁的地上附着物。拆迁种类、数量、规格按市 *** 具体实施部门、被征拆权利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分类清点并确认的表册核定。 (二)依照《河南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结合被征收土地区域实际情况制定《蒙华铁路邓州段建筑物、构筑物征迁补偿标准》(附件1)和《蒙华铁路邓州段水电设施征迁补偿标准》(附件2)。 (三)依据《蒙华铁路邓州段植物征迁补偿标准》(附件3)。移植工作由市林业主管部门落实。 (四)企业拆迁、特殊附着物拆迁和国有土地使用补偿需要评估的,由市 *** 和产权人按照地方规定选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并征得被征拆权利人同意后进行评估,共同参照评估结果与被征拆权利人协商后,以协议或其他合法形式确定具体补偿标准。 (五)铁路设计文件确认的用地范围以外和地上附着物征迁补偿标准没有涉及的特殊问题,由市 *** 会同产权人,参照评估结果确定的协议价格执行。 (六)拆迁户的安置按照市人民 *** 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和标准执行。城镇建成区内的住房,实行货币补偿,自行安置;城镇建成区以外被拆迁村民的安置用地,由乡镇 *** 选址,确定位置、面积,作为附件与永久性用地一同报批。不适用集中安置的,由乡镇村与被拆迁户协商解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由市 *** 委托有资质的拆迁单位或乡(镇、办事处)实施,拆除费每平米15元,从征迁费中列支。 五、耕地占用税及有关费用 (一)永久用地、临时用地耕地占用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11号令)第九条和《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辅助工程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经费按征地拆迁费的2.5%计取(其中:乡、(镇)计取0.8%,市计取1.7%)。 (三)审计工作经费列入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经费,按现行取费标准计取。 六、征迁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 征地拆迁资金由省、市 *** 按5:5比例筹集,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市设立征迁安置资金专用账户,根据豫政重点办【2015】18号文件要求,经市 *** 研究决定,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征迁安置资金专用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征迁补偿费用,全部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市 *** 建立征拆费用审计机制,按季度由审计部门对补偿费用的兑现情况进行审计。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征迁安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征迁安置费用依法落实。 七、征收土地和拆迁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认真做好征迁安置工作,特别要做好拆迁户的过渡安置工作,对拆迁户,要先安置后拆迁。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的产权人和拆迁安置户的合法权益。市监察、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人社、农业、林业、水利、公安,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征收办、市 *** 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征迁安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蒙华铁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这是河南省 *** 出台的用来配合蒙华铁路征地的相关文件。在邓州段,如果要征收基本农田的话青苗补助按照1200元1亩进行,其他的补偿费用按照目前河南省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不过邓州段的市民们更好还是以邓州 *** 出具的补偿方案为准。

武汉市人民 *** 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 *** 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湖北省武汉市征迁测绘怎么验收资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4年3月28日 武汉市人民 *** 令第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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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转变 *** 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和《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精神,组织对市级单位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在此基础,经研究,决定我市市级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40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9项。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级相关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同时要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做到权力下放,监管和服务标准不降;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者恢复,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的事项,要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和服务;对列为审核转报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的时限、方式和要求做好审核和转报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 *** 职能转变的要求和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目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减项目、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下放审批权。要严格实行行政审批“准入制”,严格设定标准,严格设定程序,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价,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科学化、法制化、公开化、信息化和常态化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创新审批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审批运行的行政监察,规范审批行为,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附件湖北省武汉市征迁测绘怎么验收资质:1.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40项)

2.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9项)

附件1

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240项)

序号实施机关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类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1市发展改革委企业(含外商、中外合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2号)√ 2市发展改革委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的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 *** 令第306号) √ 3市发展改革委企业(含外商、中外合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国发[2013]47号)√ 4市发展改革委 *** 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5市发展改革委 ***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6市发展改革委 *** 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7市发展改革委 *** 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国务院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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