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在哪里
一、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在哪里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地址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该校是经河南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国唯一一所测绘类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
二、河南测绘职业学院介绍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国唯一一所测绘类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管理。学院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与美丽的“象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3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6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96人;“双师型”教师111人,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20人。同时,还外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实践指导教师170多名。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各专业均建有实验室,并配备有与行业单位作业水平相当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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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目标,就业为导向,顺应市场变化,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学院现有测绘工程系、国土信息与管理系、空间信息系、遥感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等院系。主要培养测绘类高等技能型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多次荣获团体、个人一等奖。
学院引进“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泰北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拓普北斗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陆通测绘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校企合作单位进驻校园,建立有42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保障。就业面向全国,服务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及相关单位,我院与全国千余家单位建立有毕业生供需关系,构筑了畅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地址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地址在象湖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工贸路30号。
学校简介: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国唯一一所测绘类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领导。学院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与美丽的“象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现有测绘工程系、国土信息与管理系、空间信息系、遥感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等院系。
学院引进“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拓普北斗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校企合作单位进驻校园,建立有42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保障。就业面向全国,服务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及相关单位,我院与全国千余家单位建立有毕业生供需关系,构筑了畅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
办学条件:
学院新校区位于郑东新区白沙职教园区,与美丽的“象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主要培养测绘类高等技能型人才,就业面向全国,服务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及相关单位。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大专还是中专
院校专业:
河南测绘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 *** 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国唯一一所测绘类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领导。学院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与美丽的 “象湖”毗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3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6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96人;“双师型”教师111人,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20人。同时,还外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实践指导教师170多名。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各专业均建有实验室,并配备有与行业单位作业水平相当的仪器设备和软件系统。,学院始终坚持以需求为目标,就业为导向,顺应市场变化,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布局。学院现有测绘工程系、国土信息与管理系、空间信息系、遥感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等院系。主要培养测绘类高等技能型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多次荣获团体、个人一等奖。,学院引进 “北京打造前程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拓普北斗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校企合作单位进驻校园,建立有42个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为教学科研、学生实习提供了保障。就业面向全国,服务于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及相关单位,我院与全国千余家单位建立有毕业生供需关系,构筑了畅通的毕业生就业渠道。
其他信息: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大专院校,不是中专院校。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为“河南工院”,学校创建于1973年,2001年经河南省 *** 批准升格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等学校,2010年被河南省 *** 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入选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7年学院入选河南省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
补充材料: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南阳,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和河南省人民 ***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应用外语与国际教育系、应用化工系、基础科学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体育教学部、艺术教育中心12个教学院、系、部、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星 光机 电学院、中光学光电学院、前进化工学院的二级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置的专业主要包括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建筑电气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精密机械技术、光电制造技术、光电子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投资与理财、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 *** 技术、软件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商务英语、应用英语(航空服务与管理方向)、旅游英语(涉外旅游酒店方向、国际邮轮乘务方向)、应用化工技术、城市水净化技术。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校验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校验位,乙级不少于150_,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 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校验位;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校验位;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校验位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3、档案保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 人员配备:大部分新资质申请需要配备25名人员,其中包括2名高级工程师,8名中级工程师以及15名初级工程师。
5、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郑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2020修正)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保障城市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信息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城市地面以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等管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但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自用的生产生活地下管线及军事、铁路专用地下管线除外。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第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等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有关地下管线重大事项。第六条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统一规划管理。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占道掘路施工作业的管理。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园林、水利、公安、人防、应急管理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工作。第七条 鼓励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鼓励城市地下管线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对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破坏城市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九条 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包括:
(一)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
(二)市政专项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
(三)道路管线综合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
(四)专项工程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第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 *** 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市政专项规划中的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其他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报经批准。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向市、县(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道路、桥涵等建设项目同步建设的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城市地下管线穿越铁路、轨道交通、地下建筑、河道、沟渠、绿地、文物保护区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出具的审查意见,并制定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 因场地条件或者地下空间占用等原因需变动城市地下管线平面位置、竖向标高和规格等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城市地下管线规划许可变更手续。第十四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放线,并出具放线测绘报告。第十五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县(市)、上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书面验线申请。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5日内组织验线。验线合格的,方可继续施工;不合格的,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改正。第十六条 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未经规划核实或者经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七条 城市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组织制定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
城市道路建设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
城市建成区现有架空电力、通信线路应当逐步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项目中进行入地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