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反映本单位测绘成果的证明材料是什么
您好!首次申请测绘资质,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可从市规划委网站免费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测绘资质申请表》中所申报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1)仪器设备的购置证明,测绘计量仪器须出具精度鉴定证书; (2)有关应用软件的购置证明。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或者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考核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2)档案主管部门的认证认可文件,或者通过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8、单位住所证明〔自有的:提 *** 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近期完成的测绘成果登记表; (2)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证明(近期较大测绘成果评奖、认定材料、测绘产品质量报告、用户对测绘成果的评价意见、测绘项目合同等资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企业章程(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或者事业单位成立批准文件; (2)测绘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提示:受理机构:XX市规划委员会行政受理大厅 (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郑州市建设信息网中的郑建文70号怎么查看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郑州市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工作的通知
文号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郑建文〔2015〕70号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本信息发布日期:2015-09-0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做好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我市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不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详见附件2):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
3.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4.施工劳务资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具体标准按《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有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企业申请的资质换证工作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的,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完成。
(二)以下情况不参与换证
1.按原标准取得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 自2015年1月1日《标准》实施之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2.按原标准取得的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过渡期内仍可在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2017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3.按原标准取得的人防工程、空气净化、外墙外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及特种专业工程中“非开挖管道定向穿越、防渗”专项的,过渡期内仍可在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2017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二、换证时间
为保证换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细则》,结合实际情况,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施工劳务资质企业换证时间为2015年9月至12月;
2.原资质主项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换证时间为2016年1月至5月,其增项含有的其他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应一并提出换证申请;
3.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含预拌混凝土企业)换证时间为2016年6月至9月。
三、换证资料
1.企业申请资质换证时,应按照《实施意见》及本通知《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详见《实施意见》附件1)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及相应电子文档。其中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2.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签字位置应加按手印。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3.根据《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企业换证资料一经受理,不得修改更换。换证过程中,对企业申报材料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实地核查。
四、换证程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385号)文件精神及省住建厅《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换证工作,分期、分批、有步骤进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次换证工作,按照“随时受理、分批核查、集中公示、统一换证”的程序分阶段实施。
(一)受理阶段
1.参与换证企业应在本《通知》明确的相关资质换证时间段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换证申请,受理地点设在郑州市建委106室。
2.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及《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材料清单》,提交相应换证资料。资料完整的,由我委出具《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资料收讫单》,同时约定原件核对时间;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3.凡需向省住建厅提出换证的企业,不受上述换证时间限制,但应在向省住建厅提出换证申请的同时,向我委提出换证申请,我委将随时受理。
(二)核查阶段
1.在约定的资料原件核对时间内,企业应提交完整、有效的资料原件。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组织郑州市建筑业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企业资料进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核对,并提出核查意见。
2.根据核查意见,经集体研究,提出换证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公示阶段
1.公示意见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公示,接受企业申诉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内,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市建委建管处提交陈述资料或投诉材料。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不接受企业提交的补充材料。
3.公示期满后,对企业换证结果予以网上公告。
(四)换领新证阶段
1.经公告予以换证的企业,应及时登陆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完善企业资质信息。
2.已完成网上信息录入的企业,可凭《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资料收讫单》,同时携带旧版资质证书或已经换领的新版部级(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换领新版资质证书。
五、相关要求
1.此次换证工作涉及企业数量众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准备,按时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建筑业企业资质。
2.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申请换证,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换领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不包含在内。
3.申报材料有关说明、指标解释等其他要求,请遵照《规定》、《标准》、《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执行。
4.原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注册地在郑州市的建筑业企业,须在换证前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办理属地化管理登记。
5.为方便企业准备换证资料,提倡企业通过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进行换证工作预服务。通过上传企业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等信息,进行资料自行核对。企业换证资料,可由信息系统辅助编辑,并由打印装订系统自动生成。
6.为切实做好资质换证工作,对企业分批次进行集中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踊跃参加。另外,我委随时接受企业的换证工作业务咨询,其中,预拌混凝土以外的资质换证咨询电话:67188895、67188898,预拌混凝土资质换证咨询电话:67881612。
7.为切实落实企业属地管理,凡注册地在郑州市的建筑业企业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后,均应及时将企业相关信息上传至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为资质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8.企业应对资质换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批准其换证申请,并给予警告,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资质换证申请。
9.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市建筑业企业换证工作,以本通知为准,原《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15〕59号)作废。
监督电话: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67188920,67188921
市建委纪委监察室:67188950
附件:1.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材料清单
2.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换证的有关资质类别
2015年9月1日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乙级不少于150_,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 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3、档案保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 人员配备:大部分新资质申请需要配备25名人员,其中包括2名高级工程师,8名中级工程师以及15名初级工程师。
5、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书怎么写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1、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须有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三、附件(甲级单位一式两份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其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他单位一式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规定数量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符合规定数量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6、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单位住所证明(复印件)
8、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9、领取新《测绘资质证书》时交回原《测绘资格证书》正、副本
10、如原证书遗失的须有在公众媒体上的声明
11、其它
测量丙级资质申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及材料
测量资质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的办理是由丁-丙-乙-甲逐渐升级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的。必须先有丁级资质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然后才能报丙级资质。
办理时要找地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测绘管理办公室。
准备的材料有:
1、申报测绘丙级资质申请书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2、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河南省郑州市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培训材料;3、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4、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测绘作业过程中质量控制、检察、验收情况)。
具体资料是:
(一)符合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独立的法人单位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转制的企业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批准转制的文件;
2.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企业法人需提供验资报告。
(三)测绘技术人员材料:
1.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姓名、职称、任职时间、专业、工作简历)名册;
2.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中等专业以上院校毕业证书。在省外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当经省相应人事行政部门确认,换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材料。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行全员合同制的事业单位技术人员需提供聘用期为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身份证;
5.非当地户籍的技术人员居住当地的居住证明;
6.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测绘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及工作简历。
(四)仪器设备及测绘软件材料:
1.测绘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内业、外业仪器设备和测绘软件的品种、规格、价格、购置时间等);
2.购置测绘仪器设备的票据;由外单位 *** 、调拨的,还应提供相关的 *** 协议、调拨单等材料;
3.经法定测绘仪器检定机构出具的《计量检定证书》;
4.审查机关要求提供载有仪器设备状况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时,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
(五)办公用房材料:
1.单位自有的办公用房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2.租用的办公用房应提供办公用房的租赁合同。
(六)质量管理体系材料: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交认证证书。未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乙级测绘单位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提交通过省测绘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提交通过市测绘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证明文件。
(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材料:
乙级测绘单位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提交通过省测绘管理部门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提交通过市测绘管理部门考核的证明文件。
(八)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单位可不提供。
(九)乙级以上测绘单位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和非单独从事测绘活动的综合性单位应提供内设机构设置文件。
(十)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除《测绘资质申请表》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其它资料,登录《省测绘资质网上受理办公系统》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申请人应当提供上传材料的原件,受理测绘资质申请的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对上传的材料与原件当场校核,并在上传材料上加盖校核印章后返还原件。
新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因未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暂时不能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但其它材料符合测绘资质申请条件的,经审核后由市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出具《企业测绘资质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单位凭《企业测绘资质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补办有关手续。
办事流程: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查验 *** 申报→行政审批处受理→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审查→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