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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黔 *** 采购备案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节能环保目录,这个目录由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确定,应该只有中央级的。涉及十类货物,具体可以上相关的 *** 部门网站上看。 *** 采购有四种基本类型:购买、租赁、委托、雇用。
2、现阶段,必须采用CA证书的操作:厂家审核管理 *** 商;厂家管理中标产品信息;厂家管理中标产品配件;供应商网上竞价报价;供应商制作定点采购或协议供货项目的合同、验收单、结算单、备案表。
3、备案项目须提供资料:项目申请备案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企业用地手续证明;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4、网站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必须是正面和反面都要有,并且提供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号、手机号。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而且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号、企业住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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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黔分支机构如何办理
1、本规定所称分支机构备案是指: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按本规定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2、省外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并按投标时的承诺到位。分支机构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及时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未备案人员不得在川从事建筑活动。
3、可以。对已在黔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不再进行单项项目备案,实行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登记管理,各分支机构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天内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
4、没有其他的想法,这个工程是 *** 的,这个工程做完了就结束,那么只要办理备案手续就行了,具体的资料可以咨询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5、需要到当地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
6、贵州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入黔分支机构如何办理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入一个省内开展业务,先需要凭相关资质到省内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或申请手续,批准后则可以向其他管理部门(如工商、民政)申请设立相关机构,并按程式办理。
贵州省测绘条例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之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是开展基础测绘工作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第十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4、广东省测绘条例(2011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5、条例调整范围 《测绘法》对于测绘工作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海洋基础测绘工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取消测绘资质备案流程
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联系该单位负责人,退出测绘系统即可,也可以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贵州省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
保留在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省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进行管理,未经省 *** 同意,不得擅自下放到市、县实施或不实施。 2018年2月1日公布的《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 *** 令第185号)同时废止。
对《贵州省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省 *** 令第193号)和《贵州省人民 *** 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 *** 令第198号)2部省 *** 规章予以废止。
经过对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服务项目进行清理,部分清理结果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