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乡规划监察管理规定(2021修改)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监督管理贵州省贵阳市骗取测绘资质,规范城乡规划行政监察贵州省贵阳市骗取测绘资质,确保城乡规划贵州省贵阳市骗取测绘资质的有效实施贵州省贵阳市骗取测绘资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规范城乡个人住宅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4、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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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档案信息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地下管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八条 本市应当有计划地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各类城乡规划应当依据上层次城乡规划编制。
关于贵州测绘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国家及省的基础(或专业)测绘规划范围内的测绘任务,施测前由编制测绘规划的部门通知测绘项目所在地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不再进行任务登记。
贵州省三个测绘院是贵州省之一测绘院好。贵州省之一测绘院地处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花溪大道西侧,现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具有国家甲级测绘资格证,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四条 市人民 *** 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南明区、云岩区和市人民 *** 规定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
之一条 为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依法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和管理适用本细则。
聘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应当统一为其所聘用的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和申请办理居住证。第十七条 为流动人口提供居住场所的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书面告知并协助流动人口按照本办法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和申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