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什么情况下可按不合格处理
错漏:检查项的检查结果与要求存在的差异。
根据差异的程度,将其分为A、B、C、D四类。
A类:极重要检查项的错漏,或检查项的极严重错漏;B类:重要检查项的错漏,或检查项的严重错漏;C类:较重要检查项的错漏,或检查项的较重错漏;D类:一般检查项的轻微错漏。
当单位成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即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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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单位成果中出现A类错漏;
b) 单位成果高程精度检测、平面位置精度检测及相对位置精度检
测,任一项粗差比例超过5%; c) 质量子元素质量得分小于 60 分。
单位成果质量评定通过单位成果质量分值评定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划分为优级品、良级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四级。概查只评定合格品、不合格品两级。详查评定四级质量等级。
贵州省测绘管理条例
之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图编制、数字化测绘与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非军事测绘活动,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城乡测绘,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并接受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管理本部门的专业测绘工作,并接受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四条 测绘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及国家规定的测绘标准。
已建立独立座标系统的应同国家统一的座标系统相连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把测绘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省的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规划,经省人民 *** 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项目规划,经同级人民 *** 批准,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部门专业测绘规划,报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分工组织实施。第六条 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将其年度测绘统计资料,报相应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 基础测绘项目和专业测绘单位承担本部门业务范围以外的测绘项目,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省人民 *** 规定的测绘限额分级管理。第八条 基础测绘资料应定期更新。国家或省重点项目建设地区和城市的更新周期为5至10年,其他地区为10至15年,有条件的更新周期可以缩短。
基础测绘项目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基础测绘实施的经费由同级人民 *** 统筹解决。第九条 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界线确定后,界线测绘工作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十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以民用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项目,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将项目计划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手续。第十一条 进入测绘市场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必须具备与其所从事的测绘业务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取得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按所取得的测绘资格等级从事相应的测绘业务。
《测绘资格证书》和测绘资格审查按国家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 *** 《测绘资格证书》。
测绘资格实行年检制度。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人员必须持有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统一制作的测绘工作证件。第十三条 测绘仪器设备实行计量年检制度。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进行测绘生产。第十四条 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施测前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到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任务登记。
列入国家或省基础测绘规划、专业测绘规划,并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测绘项目,不再另行登记。
承接我省区域内测绘项目的省外或境外测绘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必须持《测绘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验证和登记,并接受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第十五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省人民 *** 规定的管理限额范围,对承担本地区测绘市场项目的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质量监督。未经质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测绘成果不得向用户提供。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测绘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测绘成果质量有争议的,可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当地 *** 对测绘资质不认可怎么办
对测量的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按你说的情况可以向 *** 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或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 。
测绘资质等级认定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主管下的资质认定,该认定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凡是从事测绘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当取得该资质的认定,否则不得从事该领域的经营活动。
违反国家测绘法规定,测绘成果不合格的,应当受到哪些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经批准,在测绘活动中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二)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
(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责令改正,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二倍以下的罚款。发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