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下产品质量鉴定的机构?
产品质量鉴定机构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序号
省份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检验机构名称
1. 1
北京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
北京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3.
北京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北京
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北京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
北京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7.
北京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
北京
北京市肥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9.
北京
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
北京
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
北京
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12.
天津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技术研究院
13.
天津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4.
天津
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
天津
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产品防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6.
天津
国家海水及苦咸水利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7.
河北
河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8.
河北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9.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
20.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1.
辽宁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2.
辽宁
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3.
辽宁
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4.
吉林
吉林省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5.
黑龙江
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
26.
黑龙江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27.
黑龙江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8.
上海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9.
上海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30.
上海
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1.
上海
上海市毛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32.
上海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33.
上海
国家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4.
上海
上海市纺织纤维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上海
国家电动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6.
上海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37.
江苏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8.
江苏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39.
江苏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40.
江苏
徐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1.
江苏
泰州市纤维检验所
42.
江苏
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3.
江苏
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4.
江苏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45.
江苏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46.
浙江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7.
浙江
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48.
浙江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49.
浙江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50.
浙江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51.
浙江
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52.
浙江
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
53.
浙江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54.
浙江
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5.
浙江
桐乡市质量监督检验所
56.
浙江
浙江省机电产品质量检测所
57.
安徽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58.
安徽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
59.
安徽
马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0.
安徽
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
61.
安徽
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62.
福建
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63.
福建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64.
福建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65.
福建
福建省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晋江)
66.
江西
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
67.
江西
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68.
山东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69.
山东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0.
山东
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71.
河南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2.
河南
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3.
河南
国家磨料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4.
湖北
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75.
湖北
武汉港口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76.
湖北
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7.
湖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8.
湖南
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9.
湖南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80.
湖南
湖南省有色冶金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
81.
湖南
国家水田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82.
湖南
长沙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83.
湖南
湖南省纤维检验局
84.
广东
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85.
广东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86.
广东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
87.
广东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88.
广东
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89.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90.
海南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91.
重庆
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92.
重庆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93.
四川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94.
四川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95.
四川
四川省纤维检验局
96.
四川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97.
四川
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98.
四川
农业部农用动力机械及零配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99.
贵州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100.
贵州
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1.
贵州
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2.
云南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03.
云南
云南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104.
陕西
国家绝缘子避雷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5.
陕西
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6.
陕西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07.
甘肃
国家石油钻采炼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8.
甘肃
甘肃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109.
甘肃
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110.
青海
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11.
宁夏
宁夏 ***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12.
新疆
新疆 *** 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113.
新疆
新疆 *** 尔自治区建材非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仁怀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补偿安置方式
本方案征收范围内的主体房屋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安置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附属房屋、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等均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一)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结构、区位、面积等因素,按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见附表一)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
(二)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
1.按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实行“征一还一、互不补差,产权互换”。住宅产权调换安置房的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安置还房若需上市交易,须按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对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更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被征收房屋为唯一住宅的,按照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 *** 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执行。
2.安置房建筑面积大于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建成提供的安置房源市场评估价给予被征收人优惠10%后购买;超过30平方米以上的,按建成提供的安置房源市场评估价由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的,由征收人按建成提供的安置房源市场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补差面积房款。但不扣除已发放的过渡安置等费用。
3.安置房源原则上统筹在中枢街道范围内市 *** 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房源中;根据被征收人需要,也可自愿书面申请到市 *** 统一规划建设的南部新城安置区或苍龙街道安置区的安置房源中。
4.安置房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5.产权调换安置的具体实施细则,在安置前由征收人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其他规定另行制定。
(三)房改房须取得市场准入条件(即办理上市许可)后,方可实行补偿安置。
(四)单位公产对房屋产权单位进行补偿安置或按国有资产依法处置。
六、补偿依据
根据被征收人选定且由征收人委托的贵州中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对本次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等进行补偿安置。
(一)房改房按房改政策办理。
(二)主体房屋标准层高设定为3米,计算补偿时,在标准层高的基础上每增高10厘米增加1%的货币补助,低于标准层高不予以扣除。
(三)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合法性认定,比照仁怀市人民 *** 批复的《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仁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中枢城区(街心花园、城北老车站、钟鼓山、徐家湾)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拟征收房屋合法性认定建议意见的报告》(仁住建呈〔2017〕76号)执行。
(四)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附属设施、装饰装修等以具备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测量为准。
七、相关补偿、补助标准
(一)临时过渡安置。征收时临时过渡期为36个月。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且腾空交房之日起,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标准一次性补助三个月临时过渡安置费;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从签订补偿协议且腾空交房之日起按被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月标准先予计发24个月临时过渡安置费,不足36个月的,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
因征收人的原因逾期未实施回迁安置的,逾期但不满6个月内的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50%即按15元/平方米/月计发,逾期7至12个月内增加100%即按20元/平方米/月计发,逾期13至18个月内的增加150%即按25元/平方米/月计发,逾期19至24个月内的增加200%即按30元/平方米/月计发,逾期24个月以后的增加300%即按40元/平方米/月计发,更高不超过300%。
对因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较小且属唯一房源的,过渡期内按月计发临时过渡安置费低于1500元/月的,按1500元/月计发;逾期后超过1500元/月的,据实计发。
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人自行负责临时过渡安置。选择产权调换若在过渡期内提前安置的,需据实扣减提前已发放的过渡安置费。
(二)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主体房屋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计发。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计发一次(搬出一次),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计发两次(搬出一次,回迁一次)。
(三)房屋经营性行为补助费。对有连续经营行为且持有经营证照的,按房屋实际经营面积给予一次经营性行为货币补助,标准比照《仁怀市人民 *** 关于仁怀市茅台路延伸段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仁府函〔2021〕79号)执行。
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市、区)人民 *** 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改、自然资源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审计、税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镇(乡)人民 *** 、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也可以通过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征收中介服务机构配合房屋征收部门或委托实施单位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摸底调查、入户动迁、签约、归档等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等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勘丈测绘、摸底调查、价格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第六条 从事房屋征收相关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备专业知识。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资质管理部门的联系制度,建立征收工作中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等制度,每年公布在征收工作中社会信誉好、综合能力强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第七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勘丈测绘、摸底调查、价格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第二章 征收决定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县(市、区)人民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 *** 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 *** 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 *** 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 *** 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十条 因公共项目建设需要征收房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材料;
(四)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 ***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并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化解、处置措施。第十二条 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和附属设施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第十三条 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由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市、区)人民 *** 进行认定,认定结果由房屋征收部门予以公示。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认定结果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依据,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认定部门申请复查。第十四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他附属物;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对房屋进行装修、重新租赁或者分户的,对被征收人和其他相关人不予补偿。
暂停期限自公告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中国铁建大桥局分哪些片区
中国铁建大桥局分以下片区: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滨湖分场瑞昌鑫科技产业园研发楼4层1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吉连。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松江河制梁场 成立于2022年06月08日,注册地位于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林场7林班,法定代表人为刘忠。经营范围包括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桥梁预制。
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裕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韦理仁。经营范围包括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之一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2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院中铁大桥局集团之一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法定代表人为钱兵。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5月24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蔡甸区铁铺村新农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王磊。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船舶租赁。
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5月16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城东环路6号1幢1-1(自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李芳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制造;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1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剑邑大道73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家利。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机械设备租赁。
1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5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迎江路4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修理;船舶拖带服务;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舒兰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1日,注册地位于舒兰市南城街道一道街591号(客运站),法定代表人为刘兵。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攀。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1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8日,注册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大围工业区紫金城4号楼D419号铺(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韦理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安装;船舶修理、运输、租赁。
1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北马制梁场成立于2021年01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大脉村东侧,法定代表人为丁超。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
1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府前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亚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3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4栋206室,法定代表人为曾涛。经营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活动;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特种工程、钢结构、地基基础、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机电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和项目管理;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桥梁工程科研、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租赁;水路运输;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住宿、餐饮、会务服务。
1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2号(2201-2207),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华。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港口与码头工程、机场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海洋石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化工程设计、施工;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维修加固和改造、监理、检测评估;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兼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
18.无锡分公司注销了
1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37号4单元二楼写字楼,法定代表人为龚良贵。经营范围包括为隶属公司联系接洽业务。
2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57栋3楼,法定代表人为王鹤。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从事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联系。
2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维管养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9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戒躁。经营范围包括桥隧智能化养护;桥隧在线监测;桥隧长期监测;桥梁管养新技术研发服务及产品研发;桥梁耐久性技术研发。
2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16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88号方源广场A栋2单元7层6号[遵义社区],法定代表人为辛斌。经营范围包括为本公司接洽以下业务: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境外路桥工程施工及所需设备、材料出口;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
23.山西分公司已注销
2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八一小区9号楼104室,法定代表人为周靖。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2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395号和成电机高层住宅小区C座9层7单元901,法定代表人为刘益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26.新疆分公司已注销
27.重庆分公司已注销
2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1,法定代表人为韩巍。经营范围包括在隶属企业授权下从事建筑活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
2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303号永通佳苑A栋12楼,法定代表人为许交武。
30.西安分公司已注销
31.黑龙江分公司已注销
3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2月21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4-2号1-1、2-2,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平。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港口及海岸工程、隧道工程、境外路桥工程施工;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承包;铁路辅轨架梁工程;建筑工程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安装。
3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铺架分公司已注销
34.广西分公司已注销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4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204室,法定代表人为郎绿原。经营范围包括承接所属企业法人在其经营范围内委托的施工业务。
3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昆明市春城路中心区星河明居B栋3单元1层E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文正。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37.大连分公司已注销
3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2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公寓楼2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冯广胜。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监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39.泉州分公司已注销
4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30日,注册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圃园南二路10号1-4-53,法定代表人为辛斌。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从事本公司承揽的: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的业务。
4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船舶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4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春华。经营范围包括为主管部门 *** 业务。
4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23号名高城15层03、05、06室,法定代表人为曾涛。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高速公路照明系统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
43. *** 分公司已注销
44.南昌办事处已注销
4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租赁分公司已注销
4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已注销
4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02月08日,注册地位于杭州市解放路18号19楼A-D,法定代表人为何秋恩。经营范围包括以母公司的名义承接铁路、公路、市政各类型桥梁及配套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航务工程的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及咨询。
4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立于1989年09月06日,注册地位于海口市文联路38号,法定代表人为申新芳。经营范围包括凭总公司资质联系业务;混凝土构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如何?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册资本:
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洗马路167号
单位类型:
其他
办公/厂房地址:
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办公/厂房面积:
5300平方米
经营模式:
生产型
法人代表:
暂未公布
人员规模:
400以上
公司成立时间:
1958-1-2
主营市场:
大陆地区
年营业额:
人民币8000万元/年 -10000万元/年
开户银行:
暂未公布
银行帐号:
暂未公布
资质荣誉:
2项
客户评价:
0条
所属行业:
暂无
单位网址:
主营方向:
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持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招标 *** 等甲级资质;科研试验壹级、电力行业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环境评价等乙级资质。
单位联系信息
联 系 人:
***
职 务:
职员
电 话:
0851-5922152
传 真:
0851-5922013
手 机:
暂未公布
邮 箱:
JJC@qwater.sina.net
邮 编:
550002
性 别:
女
联系地址:
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网 址:
单位工商注册信息
单位名称: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册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洗马路167号
工商注册号:
暂未公布
法人代表:
暂未公布
企业类型:
其他
发证机关:
贵州省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58-1-2
营业期限:
1958-01-02-2018-01-01
税务登记号:
暂未公布
年检时间:
已年检
经营范围:
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持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招标 *** 等甲级资质;科研试验壹级、电力行业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环境评价等乙级资质。
单位简介
我院始建于1958年,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持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招标 *** 等甲级资质;科研试验壹级、电力行业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环境评价等乙级资质。下辖东方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黔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黔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黔水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黔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通过ISO9001换版复评,2001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6年获国家外经贸部批准开展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我院现有职工8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60人,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69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各类注册人员89人,专业设置齐全,设备精良。具有承担各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监理和科研试验的综合实力。建院45年以来,先后承担省内北盘江、蒙江等数十条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汇编了全省水力资源普查成果,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完成了省内500余项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曾先后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0项,部、省级科技奖100余项。我院在面板坝、土石坝、砌石拱坝碾压混凝土坝等坝型的设计研究和流域、区域规划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有所创新和发展,特别是对强岩溶地区建坝的勘察设计、水库渗漏评价、岩溶防渗处理和外渗氧化镁砼筑坝技术等方面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中小流域高水头电站的勘察设计是技术强项之一。近年来,为贵州省各地州市政工程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先后完成了贵阳市、遵义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贵阳市西郊水厂(40万吨)输水系统工程、六盘水玉舍水厂(10万吨)工程以及贵阳市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