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2018修正)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应用与共享,满足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生产、处理、汇交、保管、提供、获取、利用、销毁,以及质量监督管理、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鼓励和支持测绘成果的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测绘成果的共享和交换制度以及运行机制。第四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全省依法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的接收、整理、保管,以及提供省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服务等具体工作,由省测绘资料档案机构承担。
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处理、汇交、保管、提供、获取、利用、销毁测绘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测绘成果的安全。第二章 质量管理第六条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测绘单位应当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管理,落实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管理和责任制度,并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投资完成的测绘成果,还应当按规定经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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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测绘成果,不得提供使用。第七条 测绘单位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与标准。
测绘单位使用的测绘计量器具应当经法定计量器具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第八条 从事测绘质量检验业务的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测绘质量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测绘资质。
从事测绘质量检验业务的机构向社会开展测绘质量检验服务的,还应当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第三章 汇交与保管第九条 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测绘项目测绘成果检验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接收本行政区域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
省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市、县(市、区)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非财政资金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出资人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及相关说明。
测绘成果的副本和目录实行无偿汇交。第十条 应当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包括:
(一)等级以上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获取的数据和图件;
(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数据、影像等资料,以及获取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四)地籍图测绘、房产图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获取的数据和图件;
(五)工程测量中的控制网测量成果和地形图;
(六)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地理信息数据及有关资料;
(七)城市及区域性地面沉降监测测绘成果资料;
(八)公开出版的地图;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测绘成果资料。第十一条 接收测绘成果资料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时,出具汇交凭证。
市、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省测绘资料档案机构移交测绘成果资料。具体办法由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制定。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编制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的目录,实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与中方合资、合作,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部门或者单位在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时,应当将汇交情况向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铁建大桥局分哪些片区
中国铁建大桥局分以下片区: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滨湖分场瑞昌鑫科技产业园研发楼4层1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吉连。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
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松江河制梁场 成立于2022年06月08日,注册地位于白山市抚松县松江河镇林场7林班,法定代表人为刘忠。经营范围包括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桥梁预制。
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裕路9号,法定代表人为韦理仁。经营范围包括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之一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2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院中铁大桥局集团之一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法定代表人为钱兵。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5月24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蔡甸区铁铺村新农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为王磊。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船舶租赁。
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5月16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街道港城东环路6号1幢1-1(自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李芳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特种设备制造;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12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剑邑大道737号,法定代表人为赵家利。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机械设备租赁。
1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5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迎江路4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忠。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公路管理与养护;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修理;船舶拖带服务;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砌块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2年03月3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路20号,法定代表人为李华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1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舒兰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11日,注册地位于舒兰市南城街道一道街591号(客运站),法定代表人为刘兵。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燕江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攀。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专业作业;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 、技术推广;船舶拖带服务;船舶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船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砌块制造。
1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18日,注册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西大围工业区紫金城4号楼D419号铺(住所申报),法定代表人为韦理仁。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安装;船舶修理、运输、租赁。
1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龙口市北马制梁场成立于2021年01月18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大脉村东侧,法定代表人为丁超。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
1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3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府前街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亚强。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铁路、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I)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工程测绘;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建筑、电力、冶金、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隧道、公路路基、公路路面、铁路辅轨架梁、港口与海岸、特种工程、环保工程、海洋石油、输变电、钢结构、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建筑机电安装、建筑幕墙、古建筑、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和改造、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1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13日,注册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4栋206室,法定代表人为曾涛。经营范围包括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活动;测绘服务(工程测量);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特种工程、钢结构、地基基础、电子与智能化、消防设施、防水防腐保温、建筑机电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和项目管理;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桥梁工程科研、监理、咨询、检测评估、故障诊断、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建造及安装;船舶建造、修理、租赁;水路运输;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住宿、餐饮、会务服务。
1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06月07日,注册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5-2号(2201-2207),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华。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港口与码头工程、机场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路面工程、海洋石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电力工程、电气化工程设计、施工;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维修加固和改造、监理、检测评估;桥梁养护;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兼零售;建筑工程机械、钻探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大型钢结构安装;船舶建造、修理、运输、租赁。
18.无锡分公司注销了
1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建设路37号4单元二楼写字楼,法定代表人为龚良贵。经营范围包括为隶属公司联系接洽业务。
2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93号57栋3楼,法定代表人为王鹤。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从事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联系。
2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维管养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17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六路9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戒躁。经营范围包括桥隧智能化养护;桥隧在线监测;桥隧长期监测;桥梁管养新技术研发服务及产品研发;桥梁耐久性技术研发。
2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16日,注册地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88号方源广场A栋2单元7层6号[遵义社区],法定代表人为辛斌。经营范围包括为本公司接洽以下业务: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境外路桥工程施工及所需设备、材料出口;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
23.山西分公司已注销
24.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八一小区9号楼104室,法定代表人为周靖。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公路、铁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2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成立于2012年07月27日,注册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395号和成电机高层住宅小区C座9层7单元901,法定代表人为刘益喜。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租赁。
26.新疆分公司已注销
27.重庆分公司已注销
2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6号院1号楼3单元2层201,法定代表人为韩巍。经营范围包括在隶属企业授权下从事建筑活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
29.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注册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303号永通佳苑A栋12楼,法定代表人为许交武。
30.西安分公司已注销
31.黑龙江分公司已注销
3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02月21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4-2号1-1、2-2,法定代表人为李国平。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工程机械修理机电设备及配件批发、零售;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港口及海岸工程、隧道工程、境外路桥工程施工;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承包;铁路辅轨架梁工程;建筑工程机械、水泥混凝土制品、预制构件安装。
33.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铺架分公司已注销
34.广西分公司已注销
3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4日,注册地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204室,法定代表人为郎绿原。经营范围包括承接所属企业法人在其经营范围内委托的施工业务。
3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10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昆明市春城路中心区星河明居B栋3单元1层E号,法定代表人为周文正。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37.大连分公司已注销
3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2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明珠路8号汉府公馆公寓楼2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冯广胜。经营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监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
39.泉州分公司已注销
40.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30日,注册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圃园南二路10号1-4-53,法定代表人为辛斌。经营范围包括受公司委托从事本公司承揽的:桥梁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评估、故障诊断、维修加固;铁路、公路、市政工程施工;港口与海岸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的业务。
41.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九江船舶分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21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4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春华。经营范围包括为主管部门 *** 业务。
42.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123号名高城15层03、05、06室,法定代表人为曾涛。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高速公路照明系统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
43. *** 分公司已注销
44.南昌办事处已注销
45.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租赁分公司已注销
46.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分公司已注销
47.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02月08日,注册地位于杭州市解放路18号19楼A-D,法定代表人为何秋恩。经营范围包括以母公司的名义承接铁路、公路、市政各类型桥梁及配套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航务工程的勘测设计、科研、施工、监理及咨询。
4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成立于1989年09月06日,注册地位于海口市文联路38号,法定代表人为申新芳。经营范围包括凭总公司资质联系业务;混凝土构件、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贵州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 *** 令
(第185号)
《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已经2018年1月3日省人民 *** 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谌贻琴
2018年2月1日
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
经审核,省人民 *** 决定公布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270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7年4月5日公布的《省人民 *** 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 *** 令第175号)同时废止。
附件:
省直部门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70项)
序号权力名称权力依据实施主体1权限内企业(含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省人民 *** 关于发布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7〕14号)省发展改革委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省发展改革委3权限内水电项目的竣工验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第588号修订)《关于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及水电站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在建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补偿投资概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125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省发展改革委4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省教育厅5权限内设立民办学校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6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含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第638号修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教育厅7权限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技术改造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省人民 *** 关于发布 *** 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17年本)的通知》(黔府发〔2017〕14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供电营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第666号修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9权限内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处理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第588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学工业部令1997年第1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0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发布,第653号修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1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1990年第54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发布,第653号修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653号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3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135号)《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4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省人民 ***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 *** 令第164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5甘草、 *** 收购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 ***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6食盐批发许可《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第696号修订)《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7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第696号修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18寺院、宫观、 *** 寺、教堂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终止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第686号修订)《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省民宗委19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寺观教堂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其他宗教用品审批《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第686号修订)《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发布,第666号
关于贵州测绘
贵州省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美测绘工程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贵州省第三测绘院、贵州省第二测绘院、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贵州省之一测绘院、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测量队、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一一七地质大队、林业调查规划院、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林东矿务局测量队、贵州五环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贵阳市房产测绘队、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贵州大学矿业学院、贵州省西能煤炭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贵州蓝岭地质勘测有限责任公司等等;
丙级测绘资质单位: 贵州省地矿局一一五地质大队、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设计院、贵州地矿工程勘察总公司、贵阳天马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贵阳天仪测绘有限公司、贵阳市土地开发中心、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等等太多了。
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2018修正)
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大地测量(含卫星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图编制、地籍测绘、房产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以及军事测绘单位从事非军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 *** 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全省测绘工作。
市(行署)、县(市)人民 *** 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本级 *** 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更新周期,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更新。第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以及房产测量活动实施测量技术规范的监督。第六条 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设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涉外测绘项目应当采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第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省测绘资质审查、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第八条 测绘单位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 和借用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测绘业务,应当在分立、合并、终止后三十日内将测绘资质证书交回颁发证书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九条 三十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投标,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除外。第十条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将测绘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承包。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不得低于测绘成本价格发包。第十一条 测绘项目不得转包。
经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同意的测绘项目可以分包,但是,已经承担分包项目的单位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二条 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受理测绘项目登记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测绘项目登记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建立专题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区域地理信息系统的,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第十三条 国家和省投资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无偿汇交副本,非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目录。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的单位出具凭证,并在三十日内移交给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第十四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我国有关部门、单位合资或者合作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合资或者合作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副本,并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测绘成果目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首先利用本省已有的测绘成果。
县级以上人民 *** 发展和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使用的测绘成果,应当充分予以利用。第十六条 除国家规定无偿提供使用的测绘成果外,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测绘成果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签订使用协议。第十七条 生产、存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地或者场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不得建造可能影响安全的建筑物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性活动。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接受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任何单位不得提供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第十九条 编制、出版地图,应当选用当时最新资料作为编制基础,并根据地形、地物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地图内容的表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