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测绘资质单位信用

2024-05-17 贵州测绘资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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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如何?

单位基本信息

贵州省遵义市测绘资质单位信用

单位名称: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册资本:

微信号:Meety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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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洗马路167号

单位类型:

其他

办公/厂房地址:

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办公/厂房面积:

5300平方米

经营模式:

生产型

法人代表:

暂未公布

人员规模:

400以上

公司成立时间:

1958-1-2

主营市场:

大陆地区

年营业额:

人民币8000万元/年 -10000万元/年

开户银行:

暂未公布

银行帐号:

暂未公布

资质荣誉:

2项

客户评价:

0条

所属行业:

暂无

单位网址:

主营方向:

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持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招标 *** 等甲级资质;科研试验壹级、电力行业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环境评价等乙级资质。

单位联系信息

联 系 人:

***

职 务:

职员

电 话:

0851-5922152

传 真:

0851-5922013

手 机:

暂未公布

邮 箱:

JJC@qwater.sina.net

邮 编:

550002

性 别:

联系地址:

贵阳市宝山南路27号

网 址:

单位工商注册信息

单位名称:

遵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册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洗马路167号

工商注册号:

暂未公布

法人代表:

暂未公布

企业类型:

其他

发证机关:

贵州省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58-1-2

营业期限:

1958-01-02-2018-01-01

税务登记号:

暂未公布

年检时间:

已年检

经营范围:

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持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招标 *** 等甲级资质;科研试验壹级、电力行业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环境评价等乙级资质。

单位简介

我院始建于1958年,是建设部批准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持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类、工程咨询、工程测绘、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承包、工程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招标 *** 等甲级资质;科研试验壹级、电力行业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环境评价等乙级资质。下辖东方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黔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黔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黔水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黔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00年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通过ISO9001换版复评,2001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1996年获国家外经贸部批准开展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我院现有职工8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60人,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1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6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69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各类注册人员89人,专业设置齐全,设备精良。具有承担各类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勘测、设计、监理和科研试验的综合实力。建院45年以来,先后承担省内北盘江、蒙江等数十条河流的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汇编了全省水力资源普查成果,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完成了省内500余项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曾先后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10项,部、省级科技奖100余项。我院在面板坝、土石坝、砌石拱坝碾压混凝土坝等坝型的设计研究和流域、区域规划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有所创新和发展,特别是对强岩溶地区建坝的勘察设计、水库渗漏评价、岩溶防渗处理和外渗氧化镁砼筑坝技术等方面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中小流域高水头电站的勘察设计是技术强项之一。近年来,为贵州省各地州市政工程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先后完成了贵阳市、遵义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贵阳市西郊水厂(40万吨)输水系统工程、六盘水玉舍水厂(10万吨)工程以及贵阳市贯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见稿)

之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分级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和受理】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受理和审查的方式】 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审查和决定】 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审查结果】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合并转制】 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监理】 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证书换发】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信息变更报告】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随机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二】 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三】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四】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例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贵州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军事测绘除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四条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二章 基础测绘、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第五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六条 省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全省统一的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维护与更新;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级信息化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系统的建立、维护与更新;

(四)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与遥感;

(六)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普通地图(集、册);

(七)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七条 市、州、地基础测绘、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加密、复测、保管与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及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四)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普通地图(集、册);

(五)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更新周期最长不超过5年,其他地区最长不超过10年。第九条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人民 *** 民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十条 用于民用测绘的航空摄影与遥感,项目单位应当向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省内中等以下城市和地方建设项目因精度和工程技术特殊要求确需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向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批准;情况不属实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十二条 建立省内地理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保障数据资料的安全。第十三条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经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其他有关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 *** 批准,由省人民 *** 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但国家审核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除外。第三章 测绘市场第十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和期限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第十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条件,并取得测绘执业证书。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第十六条 测绘项目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并实行测绘项目监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

测绘资质因为法人征信有问题不能变更怎么办

测绘资质因为法人征信有问题变更步骤如下。

1、公司所在管辖区的工商局领取如下表格:《登记申请书》,《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公司登记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 人的证明》,《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2、按顺序跑四个地方办理所有的手续工商局:所需物品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 *** 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单位公章,原正副本原件。

关于贵州测绘

贵州省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黔美测绘工程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贵州省第三测绘院、贵州省第二测绘院、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贵州省之一测绘院、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测量队、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一一七地质大队、林业调查规划院、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贵州总队、林东矿务局测量队、贵州五环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贵阳市房产测绘队、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贵州大学矿业学院、贵州省西能煤炭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贵州蓝岭地质勘测有限责任公司等等;

丙级测绘资质单位: 贵州省地矿局一一五地质大队、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设计院、贵州地矿工程勘察总公司、贵阳天马测绘技术有限公司、贵阳天仪测绘有限公司、贵阳市土地开发中心、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等等太多了。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怎么样介绍?

一、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怎么样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成立于1983年3月,隶属中华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系一家具有独立法人的工程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单位,注册资金1500万元,目前单位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南白镇。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册职工54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其中:注册岩土工程师6人、二级注册建造师7人、非注册岩土工程师的高级工程师有8人、工程师13人,工程技术人员中,有3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33人为大学本科学历。拥有与主营业务相配套的先进仪器设备。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拥有与主营业务相配套的先进仪器设备。实验室为国家计量认证单位,可进行岩、土、水样及建筑材料的分析测试及检测等业务。

展望未来,我院将以更新、更好的姿态服务于社会、奉献于社会,以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做好勘察、设计、施工、治理、劳务等业务范围。以诚信为本,质量为上,严格按照建筑规范办事、做事,讲究行业职业道德。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朝气且负责任的工勘院,向前进,加油!

二、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企业资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甲级

岩土工程勘察证书甲级

三、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企业经营信息:

通过中达咨询建设通查询,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中标2个,建筑企业资质0个,建筑不良记录0个,具体情况请登入中达咨询建设通查询。

以上建筑企业的中标情况、建筑企业荣誉、建筑企业资质、建筑不良记录由中达咨询建设通提供。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县南白镇南白社区一小区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联系方式:0851-27251341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传真:0851-2725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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