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是1995-11-28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号汇金苑30层。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50000198228851N,企业法人苏胜良,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隧道工程项目监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大、中、小型水运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乙级;水运行业(航道工程、港口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工程技术咨询;公路、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工程代建;房地产开发;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贵金属的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资质证书的按资质证书核定的有效期、等级开展经营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0716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9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2处分支机构。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是2015-04-2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29号5栋1单元701号。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501053402980932,企业法人龚 *** ,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测绘设计(凭资质证经营)、航空摄影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测绘软件开发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图文制作、测绘工程项目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批发兼零售:测绘仪器、仪器仪表、照相器材;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方可经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268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见稿)
之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分级分类】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四条【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为自然资源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开便民】 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充分利用部门之间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务。
审批机关应当将申请测绘资质的方式、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材料目录、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申请条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申请和受理】 审批机关对申请单位提出的测绘资质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第八条【受理和审查的方式】 审批机关应当网上受理、审查测绘资质申请。必要时,审批机关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第九条【审查和决定】 审批机关受理测绘资质申请后,应当依据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条【审查结果】 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十二条【资质延续】 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审批机关应当根据测绘单位的申请,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三条【资质变更】 测绘单位变更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测绘资质审批。
测绘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有关部门的核准材料,申请换发新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十四条【资质注销】 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人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申请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
第十五条【合并转制】 测绘单位发生合并的,可以承继合并前的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
测绘单位发生转制或者分立的,应当向相应的审批机关重新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测绘监理】 测绘单位可以监理同一专业类别的同等级或者低等级测绘资质单位实施的该专业类别的测绘项目。
第十七条【证书换发】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证书遗失的,测绘单位可以向审批机关申请补领。
第十八条【信息变更报告】 测绘单位取得测绘资质后,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术装备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相应的审批机关报告。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测绘资质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测绘资质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其实施测绘活动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
(四)责令非法测绘的单位停止违反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隐瞒、拒绝和阻碍。
第二十条【测绘项目】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报送测绘项目清单。
第二十一条【随机抽查】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依法对测绘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测绘资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投诉举报多、有相关不良信用记录的测绘单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
第二十二条【信用惩戒】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测绘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
测绘单位在测绘行业信用惩戒期内不得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和增加专业类别。
第二十三条【法律责任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给予警告。该单位在一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法律责任二】 测绘单位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后,存在不符合其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专业类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条【法律责任三】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审批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该单位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条【法律责任四】 测绘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监督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第二十七条【行政机关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测绘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由自然资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的数量要求。具体调整标准于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自然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例外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测绘资质的申请、受理和审查,依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南宁有什么GIS相关的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内:
南宁市天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
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
河池市规划勘察测绘院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
广西之一测绘院
广西桂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国土资源测绘院
桂林理工大学
钦州市测绘院
桂林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广西百色水利电力设计院
北海市国土资源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档案资料馆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西第二测绘院
广西地图院
本文来自CSDN博客,转载请标明出处:
南宁有那些单位是有甲级测绘资质
关于南宁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可以去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官网上,点击网上服务,然后点击查询服务,选择广西资质单位查询,上面显示的是通过最近通过审核的测绘资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