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想留在广西发展,请问广西区内有哪些水利设计单位?
广西设计院大全(根据广西建筑厅资质评估报告)
资质检查结果一览表
一、资质检查合格的单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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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1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3
广西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4
南宁市建筑设计院
5
广西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6
广西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7
南宁市勘测院
8
广西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9
广西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10
广西区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
11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12
广西大学设计研究院
13
广西区工业设计院
14
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15
广西区邮电规划设计院
16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17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
18
广西粮食设计院
19
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
20
广西农垦设计院
21
广西区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22
广西商业建筑设计院
23
南宁市南水供水设计有限公司
24
广西区人防设计研究院
25
广西区航务管理局航务综合设计室
26
广西南宁人防科研设计院
27
广西医药设计所
28
广西节能技术研究设计院
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
30
广西冶金研究院
31
广西区交通科学研究所
32
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33
南宁标德燃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4
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
35
广西区地质工程勘察院
36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
37
广西新捷路桥勘察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8
南宁市新点线交通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9
广西水电科学研究院
40
广西南宁锐建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41
广西通能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42
广西安科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3
南宁双鹤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44
广西土木勘察检测治理有限公司
45
广西地方铁路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46
南宁桂宝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7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48
广西区教育厅建筑设计室
49
武鸣县建筑设计所
50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设计室
51
南宁杭宇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2
南宁市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53
广西启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4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
55
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
56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设计所
57
宾阳县建筑设计院
58
南宁方泽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59
广西净宇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0
南宁市恒美晖综合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61
广西博阳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62
南宁顺能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63
广西美格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4
广西建工集团之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5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6
广西建林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7
广西天艺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68
南宁绿能供电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69
南宁大地建筑工程公司
70
南宁市雅凯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1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2
广西新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3
南宁市力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室
74
南宁泽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75
广西桂科诚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6
南宁市君禹建筑装饰设计事务所
77
南宁市源宇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78
广西华威园林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79
广西南宁新领域风景园林旅游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80
中化广西地质工程勘察院
81
广西达科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82
广西建工集团桂港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83
广西集美组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84
南宁商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85
广西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科技开发公司
86
广西必佳微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7
广西绿洲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88
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柳州设计研究院
89
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90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
91
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92
核工业柳州工程勘察院
93
柳州市市政设计科学研究院
94
广西区钢铁设计院
95
柳州市正禾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96
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
97
柳州中元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98
柳州市天和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9
广西中煤桂能地质工程公司
100
柳州市有色工程地质勘察公司
101
柳州市建科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102
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03
柳城县规划勘察建筑设计所
104
柳州市建厦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05
柳州市学苑建筑设计研究院
106
柳州园林规划建筑设计院
107
柳江县水利建筑设计室
108
柳城县水利电力设计室
109
融安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110
三江侗族自治县建筑设计室
111
柳州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12
柳州市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13
柳州铁路局建筑设计所
114
广西益福鑫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115
柳州市银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16
广西森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7
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
118
广西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119
桂林电器科学研究所
120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21
桂林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122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
123
桂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24
核工业桂林工程勘察院
125
桂林工学院勘察设计研究院
126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7
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工程勘察院
128
建材桂林地质工程勘察院
129
中国地质科学院桂林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130
桂林市市政综合设计院
131
桂林市园林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132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33
桂林市林业设计院
134
桂林市人防工程设计院
135
桂林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136
桂林路佳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37
桂林市润源供水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38
桂林市交通勘察设计院
139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140
桂林海林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141
桂林新恒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42
阳朔县工程勘测队
143
桂林市综合设计院
144
桂林市中城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5
桂林大运建筑设计室
146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民用建筑设计院
147
桂林市科协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148
桂林市蓝天建筑设计院
149
桂林市新城建筑设计院
150
临桂县建筑规划设计院
151
灵川县建筑设计院
152
阳朔县建筑设计院
153
龙胜县龙江水电设计室
154
灵川县卓远水电设计室
155
兴安县水利电力局设计室
156
永福县永利水电设计室
157
平乐县水利电力设计室
158
桂林嘉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59
兴安县建筑设计院
160
临桂县清源水电设计室
161
广西英特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2
桂林丰源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63
桂林市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64
桂林永兴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65
全州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166
龙胜县交通勘察设计室
167
桂林市天力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68
梧州市建筑设计院
169
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170
梧州市市政勘察设计院
171
梧州市信诚通信设计有限公司
172
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勘察测绘院
173
地矿梧州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174
梧州市第二建筑设计室
175
梧州市之一建筑设计室
176
梧州中房建筑设计室
177
梧州市住宅建筑设计室
178
岑溪市水利电力局设计室
179
梧州华光电力设计有限有限责任公司
180
广西梧州博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81
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
182
北海市勘察院
183
北海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184
合浦县城市建设测绘队
185
北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186
北海市建筑设计院
187
北海城市设计事务所
188
北海市建设信息中心设计事务所
189
合浦县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室
190
北海市水电设计室
191
北海河海水利水电设计院
192
北海市之一设计装修工程公司
193
北海金海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94
防城港计信基础工程公司
195
防城港市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96
防城港市规划设计院
197
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198
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言水利电力设计院
199
东兴市建筑设计院
200
上思县水电设计室
201
钦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
202
广西建业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203
钦州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
204
灵山县工程地质勘察队
205
广西三同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
206
钦州市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
207
钦州市公路管理处设计室
208
钦州市鑫源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9
贵港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10
核工业贵港工程勘察院
211
广西贵港工程地质勘察院
212
桂平市规划设计室
213
贵港市建筑设计院
214
桂平市建筑设计院
215
桂平市和力有限公司电力勘察设计室
216
贵港市福源电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17
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18
玉林市金盛公路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19
北流市建筑设计院
220
广西玉林市宇正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
221
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22
玉林市建筑设计院
223
博白县建筑设计院
224
容县建筑设计院
225
玉林市工业设计研究所
226
陆川县水利电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27
玉林市兴城市政工程设计室
228
广西玉林鸿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29
博白县顺达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30
广西南宁林业勘测设计院
2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综合设计院
232
崇左市建筑设计院
233
凭祥市建筑设计院
234
柳州地区综合设计院
235
广西区柳州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36
来宾市林业勘测设计院
237
柳州桂中公路勘察设计院
238
来宾市地质勘察院
239
来宾市桂安建筑设计院
240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矿务局设计院
241
来宾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42
广西区梧州水利电力设计院
243
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244
广西贺州市平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45
广西梧州顺达交通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46
贺州市建筑设计院
247
昭平县华宇建筑设计院
248
钟山县建筑设计室
249
贺州市华彩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50
百色水利电力设计院
251
百色市林业勘察设计院
252
百色市综合规划设计院
253
靖西县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54
德保县水电设计室
255
田阳县达那水电勘测设计室
256
田东县兴东水电设计室
257
百色市江河水电设计院
258
平果建筑设计院
259
那坡县百利水电设计室
260
百色路兴公路设计室
261
百色市瑞丰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62
广西区河池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63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
264
河池市基础工程公司
265
河池市交通勘察设计所
266
广西河池市公路勘察设计所
267
广西河池市综合设计院
268
宜州市建筑设计院
269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筑设计室,
270
东兰县水电设计室
271
河池市建筑设计院
272
凤山县水利局设计室
273
广西河池金网电力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74
南丹县水电设计室
275
河池市金城江水利电力设计室
二、资质检查基本合格的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备 注
1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工程地质、工程测量技术骨干不足。
2
南宁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骨干总数不足。
3
柳州市柳江宏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4
柳州市鹿苑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5
全州县建筑设计院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未报送2005年度勘察设计统计年报。
6
荔浦县综合设计院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7
岑溪市建筑设计院
缺给排水、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8
藤县规划建筑设计室
缺给排水、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9
梧州市交通建筑设计室
缺工程地质、供电照明专业技术骨干。
10
北海金港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缺结构、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11
广西东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12
防城港市交通规划设计室
缺给排水、供电照明专业技术骨干。
13
广西钦州市丰达装饰设计事务所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14
广西贺州市汇丽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15
贺州市八步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缺注册结构工程师。
16
广西巴马东巴凤建筑设计院
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17
苍梧县建筑设计院
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不足、缺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原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调整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范围限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和六层及六层以下砖混结构的民用建筑)。
18
上思县建筑设计室
注册结构工程师、给排水、电气专业技术骨干不足,地质工程师不足。
原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调整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范围限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和六层及六层以下砖混结构的民用建筑)。
19
防城港市建筑设计院
缺给排水、电气专业技术骨干。
原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调整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设计范围限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和六层及六层以下砖混结构的民用建筑)。
20
广西海信计算机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质检查材料。
21
南宁嘉一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质检查材料。
22
梧州天洋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资质检查材料。
三、资质检查不合格的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备注
1
广西海河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未报资质检查材料且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
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2
南宁市装饰公司
未报资质检查材料且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
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3
南宁市卓景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未报资质检查材料。
自动放弃资质证书。
大家给我介绍一个单位 我是2010年毕业生 测绘专业的
北京市
北京爱地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北京长地友好制图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图出版社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资料档案馆)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建设部遥感制图中心)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勘察技术工程公司
北京城市空间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导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星勘查新技术公司
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
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易图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灵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地质出版社
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天津市
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之一监测中心
中交之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天津海事局海测大队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勘察院
天津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港湾水运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天津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测绘院
天津金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
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冀东公司
河北省建设勘察研究院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
石家庄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一局测绘大队
河北省之一测绘院
河北省欣航测绘院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廊坊开发区中油四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北方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化学工程之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勘察设计院
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
水利部河北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北煤田地质局物测地质队
河北省制图院
保定地质图制印厂
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测绘工程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测绘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河北总队
秦皇岛市测绘大队
地质矿产部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保定九华地质勘查测绘总院(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
山西省基础地理信息院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队
山西省工程测绘院
太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西省第六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水利部山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地图集编篡委员会编辑部
西山煤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煤田地质综合普查队
山西华晋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
阳泉新宇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
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航空遥感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勘测设计院
包钢集团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隆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制印院
包头市测绘院
内蒙古自治区测绘院
核工业二○八大队
辽宁省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沈阳市地理信息中心)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辽宁省第二测绘院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之一测绘院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辽宁地矿测绘院
辽宁省第三测绘院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察局地质勘察研究院
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辽宁经纬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
辽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吉林省
吉林市勘测设计院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吉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长春市测绘院
吉林省地理信息工程院
吉林省之一测绘院
吉林省第二测绘院
吉林地矿测绘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黑龙江省
黑龙江地理信息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二大地测量队(黑龙江之一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三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二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四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哈尔滨测量高等专科学校测量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测绘航空遥感中心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航道局测量大队
黑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
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
齐齐哈尔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佳木斯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齐齐哈尔市水利勘察设计研究院
牡丹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上海市
上海市海事局
上海达华测绘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
上海市测绘院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上海东亚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
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
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勘察工程公司
上海海洋石油局之一海洋地质调查大队
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上海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江苏省
江苏省地质测绘院
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
华东有色测绘院
南通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徐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测绘工程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下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南京北极测绘研究院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镇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无锡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江苏省工程物理勘察院
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淮安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淮安市水利工程勘测院
苏州工业园区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常州市测绘院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浙江省
冶金工业部宁波勘察研究院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测绘大队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浙江省之一测绘院
浙江省第二测绘院
浙江煤炭测绘院
浙江有色测绘院
杭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宁波国土测绘院
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水利水电河口海岸研究设计院
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地理信息中心
安徽省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安徽地质测绘技术院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之一测绘院
安徽省第二测绘院
安徽省第三测绘院
安徽省第四测绘院
安徽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
马鞍山市华东探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福州市勘测院
福建省之一测绘
福建省第二测绘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国家地震局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福建省航道局勘测大队
福建省八闽煤田测绘院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厦门市测量队
福建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江西省
南昌市测绘勘察研究院
江西省第三测绘院
江西省之一测绘院
江西省第二测绘院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江西煤田地质局测绘大队
江西地质矿产勘察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核工业华东地质局测绘院
江西有色地质测绘院
江西省交通设计院
江西省瑞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
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地质测绘院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
淄博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
山东中煤物探测量总公司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山东省经纬工程测绘勘察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维坊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管理局
河南省
河南省地球物理工程勘察院
化工部郑州地质工程勘察院
中铁大桥局集团之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河南省航测遥感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测绘工程院
河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河南省地图院
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河南省水利勘测总队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
河南黄河水文勘测总队
河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焦作市中纬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有色测绘有限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
武汉科岛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武汉大学设计研究总院
武汉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航道局
湖北省之一测绘院
湖北省第二测绘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
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测绘总队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武汉测绘院
湖北省地图院
机械工业部第三勘察研究所
中南勘察设计院
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处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湖北省国土测绘院
湖南省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
湖南地质调查研究院
湖南中扬建设工程公司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株洲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
衡阳市规划设计院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湖南省之一测绘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地图出版社
长沙科创岩土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测绘院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湖南省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
中南石油局第五物探大队
广东省
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
深圳市易图资讯开发中心
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广州航道局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
广东省地质测绘院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院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测绘院
广东省测绘技术公司
广东省地图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测大队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
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广西之一测绘院
广西第二测绘院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测绘院
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西地图院
桂林市测绘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广西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海南省
国家测绘局第七地形测量队
国家测绘局海南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局第四航测遥感院
重庆市
国家测绘局第五地形测量队(四川省第二测绘工程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重庆市房屋勘测院)
四川省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
四川省之一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第三大地测量队)
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地下管线勘测工程院)(国家测绘局第六地形测量队)
成都地图出版社
四川省遥感信息测绘院
国家电力公司西南电力设计院
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
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
四川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成都勘察研究总院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
四川省煤田测绘工程院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
四川省地震局测绘工程院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机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院
四川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
贵州有色地质工程勘察公司
贵州省第二测绘院
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院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贵州黔美测绘工程院
贵州省之一测绘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第三测绘院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市测绘院
云南省
云南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航测遥感信息院
云南省测绘工程院
云南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
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地图院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
昆明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 自治区
*** 自治区测绘局测绘大队
陕西省
国家测绘局之一大地测量队(国家测绘局精密工程测量队)
国家测绘局之一地形测量队(陕西省第二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二地形测量队(陕西省第三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中心
国家测绘局之一航测遥感院(陕西省第五测绘工程院)
西安地图出版社(陕西省第六测绘工程院)
煤航(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
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陕西工程测绘院)
西北有色金属测绘院
西安市勘察测绘院
宝鸡市勘察测绘院
陕西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中交之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
煤炭工业西安设计研究院
西安中勘工程有限公司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陕西测绘资料档案馆)
西安国测航摄遥感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咸阳市勘察测绘院
甘肃省
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甘肃省测绘工程院
铁道之一勘测设计院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勘查院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兰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甘肃总队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甘肃省地图院
甘肃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青海省
青海省之一测绘院
青海省第二测绘院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青海省地矿测绘院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青海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宁夏 *** 自治区
宁夏 *** 自治区之一测绘院
宁夏 *** 自治区第二测绘院
新疆 *** 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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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二测绘院
新疆地矿测绘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新疆地震测绘研究院
新疆时代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部新疆 *** 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乌鲁木齐市城市勘察测绘院
新疆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是2015-04-2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29号5栋1单元701号。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501053402980932,企业法人龚 *** ,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西合峰测绘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测绘设计(凭资质证经营)、航空摄影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测绘软件开发服务(除国家有专项规定外);图文制作、测绘工程项目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批发兼零售:测绘仪器、仪器仪表、照相器材;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方可经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268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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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省的和地质勘查、建筑和岩土测绘有关的单位和公司(集团)。谢谢!
目前我国地质勘查队伍分布在以下部门: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管理
2、各地质勘查局、各有色地质勘查局、各煤田地质局、各核工业地质局、各冶金地质局
3、中国地质调查局: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4、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勘总局):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涿州):直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正部级事业单位。
6、中国核工业地质局: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7、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
8、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9、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黄金指挥部。
10、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
1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即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1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为主)
14、中国盐业总公司(即中盐勘察设计院)
15、延长油矿管理局(陕西省)
16、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质院校:
1、中国地质大学(原武汉和北京地院)
2、吉林大学(原长春地质学院)
3、成都理工大学(原成都地质学院)
4、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
5、石家庄经济学院(原河北地质学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
(一)将原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划归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人民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并逐步实行企业化经营。
(二)组建中国地质调查局,作为国土资源部所属的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的事业单位。具体职能和编制由国土资源部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各工业部门所属地质勘查队伍要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改革。冶金、有色、轻工、化工、建材等部门所属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从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改组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集团,具体实施方案由国家经贸委与各工业局研究确定。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可以从所属地勘队伍中保留一支从事放射性矿产勘查的精干队伍,其余与原地质矿产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同步进行属地化、企业化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由国防科工委研究确定。**黄金地质勘查部队的改革,按照****和国务院的有关决定执行。轻工局所属部分地勘单位,并入中国盐业总公司。
一、地质部地勘系统
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成立,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副部级事业单位。
天津地质研究所(天津地调中心)
沈阳地质研究所(沈阳地调中心)
南京地质研究所(南京地调中心)
宜昌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调中心)
成都地质研究所(成都地调中心)
西安地质研究所(西安地调中心)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全国地质资料馆)
国土资源部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中国地质图书馆
中国地质博物馆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 技术研究所
勘探技术研究所
探矿工艺研究所
探矿工程研究所
郑州综合利用研究所
成都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院机关):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各省市区地质勘查局(组建地质调查院)全部下放。
原石油地质系统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2000年划归中国石化集团。
二、冶金地勘系统(原冶金部地质勘查总局)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中国冶勘总局),成立于2001年。
中国冶勘总局一局(华北局):燕郊:之一地质勘查院(燕郊)、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原冶金部之一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河北天元地理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天元五一五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06年从中冶地勘岩土工程总公司分出):原编制为:一队:迁安;二队:衢州;515队:秦皇岛;516队:宣化;518队:邯郸;520队:邢台;522队:唐山;物探队:滦县;水文队:定州;超硬材料研究所:探矿技术研究所:燕郊;测绘大队:燕郊;建筑规划设计院:职工医院:二级甲等;子弟学校:
中国冶勘总局二局(原华东局606队):福州:第二地质勘查院、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
中国冶勘总局三局:太原:311队、312队、314队、316队、地勘院、岩土总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山东局:济南:2个专业公司,4个综合地质队、2个专业地质队、2个勘查院、1个测试中心和1所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正元资源勘查研究院、新疆地质勘查院(乌鲁木齐,外派单位)、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冶勘总局中南局:武汉,分布在湖北、湖南、广西三省八市:603队:大冶;604队:孝昌; 605队:襄樊;606队:黄石;607队:宜都;608队:黄石;609队:黄石;水文队:黄陂。
中国冶勘总局西北局:西安:西北地质勘查院(西安,原西安地质调查所);五队(酒泉);六队(汉中);乌鲁木齐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地球物理勘查院:保定,国内三大航空物探队伍之一。
中国冶勘总局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北京
中国冶勘总局昆明地质调查院:昆明,原西南局昆明地质调查所。
中国冶勘总局广州地质调查所:广州
四川省(西南)、辽宁省(东北)冶金地质勘查局和冶金华东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已下放。
三、煤炭地勘系统(即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总部原涿州,现迁北京丰台。
江苏煤炭地质局:常州,勘探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物测队、机械研制中心、勘探研究所、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浙江煤炭地质局:杭州,浙江华厦工程勘察院,浙江华厦建筑基础工程公司,浙江煤炭测绘院等。
广东煤炭地质局:广州新市镇,152地质队、201地质队、202地质队和江南基础工程公司。
广西煤炭地质局:柳州
湖北煤炭地质局:武汉,125队、182队、物探测量队、地质勘查院和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青海煤炭地质局:西宁,105勘探队、132勘探队、物测队、勘查院4和青海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公司。
之一勘探局:邯郸,119勘探队、129勘探队、173勘探队、物测队、科教中心、地质勘查院、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勘探局:北京,机械研制中心,建筑工程公司,地质制图印刷中心。
水文地质局:邯郸,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院、四个水文地质队和物探、基础工程、机电安装、物资供应、地能空调、污水治理等六个专业公司。
航测遥感局:西安
中煤地质工程总公司:北京
煤炭资源信息中心:涿州
地球物理勘探研究院:涿州
干部学校(党校) :涿州
中煤地质报社:涿州
河北省(邢台)、山西省、内蒙古、东北(沈阳)、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蚌埠)、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泰安)、河南省、湖南省(株洲)、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新疆煤田地质局已下放。
四、核地勘系统(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
核地勘队伍组建于1955年,现有6个地区性地质局、52个地质大队以及研究院所、工厂、医院等90个县团级以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核工业地质调查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为其业务支撑单位,以6个地区核地质研究所为主体,组建6个核工业地质调查分院,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16大队、核工业西北地质局208大队、核工业东北地质局243大队作为专业勘查队伍。
6个地质局所在省的48个地勘单位,以省为单元,整体属地化,组建辽宁省(东北)、江西省(华东)、湖南省(中南)、广东省(华南、由韶关迁花都)、四川省(西南)、陕西省(西北)核工业地质局,其余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9个单位属地化后(组建了河南省(信阳,原308大队)、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等4个核工业地质局),由省级人民 *** 指定的部门管理。
五、有色地勘系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
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有色地调中心):成立于2001年,北京地质调查所、桂林地质调查所、新疆地质调查所、地质资料馆、北京矿产地质研究院。
北京中色资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资环):成立于2003年,北京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遥感中心、北京测绘院、北京中色物探有限公司(原物化探中心)、河北有色测绘公司。
19个地质勘查局全部下放: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调查总院,含河北):原华北有色地质勘查局,下辖514队(承德)、517队(石家庄)、519队(保定)、地质四队(秦皇岛)、普查大队(燕郊)、核工业247队(宝坻,原属核工业东北地质局)等六个地质队和一所职工大学(保定),在天津局本部设有天津市地质勘查总院、地质研究所。
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
辽宁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黑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南京。下辖805(六合)、806(徐州)、807(南京)、809(南京)、810(南京)、813(南京)、814队(镇江)、研究所(南京)、测绘院(镇江)、矿产开发研究院(南京)、南京岩土工程勘查院。
浙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绍兴)
江西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河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东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广西有色地质勘查局
海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贵州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昆明,含四川)
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西安,属陕西省正厅级事业单位,有12二级单位,分布于西安、临潼、咸阳、宝鸡、汉中、商洛等地)
甘肃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青海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
六、化工地勘系统(原化工部地质矿山局)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明达化工矿业总公司):涿州,隶属于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16家地质勘查院(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阿城)、江苏(徐州)、浙江、福建、泰安(钾盐地质)、河南、山东、湖北(荆州)、湖南、广西、贵州(遵义南白)、云南、陕西)、1家地质研究院(化工地质调查总院(地质研究总院))、1家职工医院。辽宁省(锦州)、安徽省(马鞍山向山)、广东省(花都)、四川省化工地质勘查院(彭州军乐)等4家已下放。
七、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建材地调中心):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地质公司,辖26个各省、市、区总队,现隶属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八、中国人民武装**部队黄金指挥部
九、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成立于1974年徐水的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后总部迁涿州,2004年更现名。
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研究中心:高碑店,原为海洋石油勘探局。
十一、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公司
原地质矿产所属石油地质单位于1997年成立中国新星石油公司,各石油地质局改称石油局,2000年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
华北石油(地质)局:郑州
东北石油(地质)局:长春
华东石油(地质)局:南京
中南石油(地质)局:长沙。
西南石油(地质)局:成都,地质勘察总公司
西北石油(地质)局:乌鲁木齐
上海海洋石油(调查)局:
广州海洋石油(调查)局:2001年划归中国地址调查局。
十二、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勘察设计院(前身是轻工业部盐业勘探队):长沙
中国地学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布一览
冰冻圈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甘肃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湖北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黑龙江
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陕西省科技厅 陕西
大气边界层物理与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大气科学及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地震局 北京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湖北
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四川省科技厅四川
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甘肃
海洋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湖泊与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贵州
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陕西
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陕西
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福建
空间天气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矿床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贵州
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内生金属矿床成矿机制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江苏
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卫星海洋环境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国家海洋局 浙江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上海
现代古生物学和地层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江苏
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
油气资源与探测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教育部 北京
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广东
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气象局 北京
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地学 中国科学院 北京
仅供同行参考!!!
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专题调研报告
为摸清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2007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组织调研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勘局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实地调研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勘局(以下简称广西地勘局)的第四地质队、二七四地质队、二七一地质队和国土资源厅直属的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邀请地质勘查单位的各类人员填写了地勘行业问卷调查表200份(由于对问卷调查表要进行综合统计,说明材料将另行撰文,本文不再提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一)总体情况
1.地质勘查单位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广西共有地质勘查单位47个,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共29个。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中属地化管理地质勘查单位23个,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6个。拥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5个。
2.地质勘查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截至2006年末,全区共有职工8865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5089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3419人,地学专业人员2258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668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532人。
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职工人数6551 人,其中,地质勘查从业人员4310人。地质勘查从业人员中技术人员2783人,其中,地学专业人员1831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80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1233人。
全区地质勘查行业离退休人员10786人,其中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9462人;2006年全区离退休人员经费17093.24万元,人均经费15848元。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16833.24万元,人均经费17790元。
3.地质勘查单位经营情况
2006年全区地质勘查行业总收入139206.8万元,其中,地勘业收入38120.4万元,矿业权 *** 收入3514.6万元,矿产开发收入3750.4万元,工程勘察收入46682.6万元,其他产业收入22929.6万元。
全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总收入82923.1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分别拨付地质勘查费2081.9万元和22542.5万元,矿业权 *** 收入3357.8万元,矿产开发收入643.8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18469.4万元,其他产业收入21466.6万元。
(二)广西地勘局情况
广西地勘局有下属地质勘查单位45个,其中经自治区编委确认的地质勘查事业单位35个,属于自收自支从事多种经营工作的单位17个(含6个地勘事业单位)。全局有22个地质勘查单位持有地质勘查资质,其中地质勘查类的甲级资质14个,乙级11个,丙级17个,涵盖地质、矿产、物化探、水工环勘查、测试及施工。
2006年末,全局在编职工17267人,其中在职职工6841人(其中:地矿884人,建工1261人,基地3772人,工贸及其他924人),离退休职工10426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4998人(其中:地矿879人,建工1239人,基地2001人,工贸及其他879人),富余待岗职工1190人,内退、退养、长病职工653人。
全局在册在职专业技术人员3592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3人,高级职称403人,中级职称1622人。
2005年末全局资产总量20.06亿元,净资产10.22亿元,资产负债率49.04%。2006年全局完成总产值17.61亿元,实现总收入17.47亿元,其中,预算资金收入3.7亿元,实现经营收入13.77亿元。地质勘查项目收入9080万元,建筑业收入8.52亿元,制造业销售收入1.47亿元,住宿和餐饮业收入0.47亿元,采矿业收入0.22亿元,批发和零售业收入0.11亿元。全局47个单位有40个单位实现盈利。
2005年人均总收入185181元,人均增加值62558元;人均劳动报酬20107元;人均节余及利润5259元。
(三)地勘局第四地质队
广西第四地质队为地勘局下属更大的综合地质队,现有职工2137人,其中,在职职工701人,离退休职工1436人。在职职工中,在岗职工519人,富余125人,内退23人,其他34人;从事地勘业人员137人,工勘业人员72人,施工业人员110人,科室管理人员45人,生活基地管理服务人员63人,多种经营业(经济实体)人员92人;拥有专业类技术人员291人,其中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30人,工程师127人,其他133人。
第四地质队现有总资产10275万元,流动资产3246.79万元,净资产2230万元,其中设备资产411万元。
2006年,第四地质队财政拨款5687.30万元,对外增收2019.43万元,实现总收入7706.73万元,利润238.37万元,其中:地勘收入549.96万元,利润296.66万元;工勘收入1325.38万元,利润5.76万元;多种经营(修配厂、物资公司、测绘院)收入144.09万元,利润-64.05万元。全队职工人均工资收入为22639元/年。
2006年,第四地质队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总额27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矿产资源补偿费240万元,地方财政投入属地化地勘费267万元,社会资金投入中国内企业投入1900万元,个人投入152万元,其他类型投入207万元。
目前第四地质队具有“区域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咨询、监理)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丙级”、“液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丙级”、“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等资质证书。
(四)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00年机构改革后,环境监测总站划归广西国土资源厅直接管理,成为厅直属事业单位,共设9个科室,1个环境地质实验室,并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河池、百色、梧州等8个市设有直属分站,在来宾、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设有办事处。截至2006年底,环境监测总站共有在编人员150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3人(包括教授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18人,工程师64 人,初级职称30人),技术工人及工勤人员37人。此外,聘请各类技术人员13人。有离退休职工61人。
2006年,环境监测总站固定资产为720.87万元,自治区财政预算拨款1111.34万元,中央地质调查项目拨款300万元,市场项目收入1304.43万元,全年总收入2615.77万元。
环境监测总站现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甲级”、“液体矿产勘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勘查工程施工丙级”、“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丙级”、“环境影响评价证书”(乙级)、“地质灾害勘查甲级、设计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监理乙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乙级)等资质证书。
二、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发展方式
广西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于2000年开始实施,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之一阶段的改革为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于2001年完成;第二阶段的改革为产业下放与分类管理阶段,于2004年基本完成。
(一)集中合并和结构调整阶段
该阶段改革的特点是将全省原隶属地矿、有色和核工业的地质勘查单位统一整合管理,按专业化、做大做强的原则对原有地勘队伍进行跨区域的合并和调整,调整后进行分类管理。
根据国办〔1999〕37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的要求,广西于2001年一季度完成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的原地矿、有色、核工业三支地勘队伍的集中统一管理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局为单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按照“三个分开”的原则,开展跨地区、跨地质勘查单位的战略结构调整,从而打破了以队为基础的旧模式,建立了地质勘查、经济实体和基地管理分体运行的新机制。
首先,将全局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集中起来,组建集团公司;广西地质矿产集团公司于2001年底由自治区人民 *** 批准成立,该集团公司与地勘局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
其次,在集团公司内部,再以支柱产业为基础,以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产业公司。一是以建设精干地质勘查队伍为目标,将全局地质、物化探、水文、测绘、测试等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相对集中,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组建了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二是成立建设工程、旅游宾馆、工贸三个产业中心;三是以地质勘查单位的基地为依托,将全局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和人员、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分别留在原基地,保留事业性质,实行物业管理。
2001年底,广西全面完成了地勘总院所属各分院、三个产业中心所属各经营实体的重组改造和各地质勘查单位基地管理的组织机构的组建工作。
(二)产业下放与分类管理阶段
该阶段的工作特点是将之一阶段由于重组和结构调整划分出去的绝大部分人员重新划归原地质队管理,对部分地质队结构进行了专业性的划分和调整。
2003年,根据国家关于加快组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和广西执行部门二级预算的要求,广西地勘局开展了地质勘查单位集中分类管理工作,全面调整全局地质勘查队伍结构,撤销了建工、旅游宾馆产业中心,局部调整了工贸中心,归并了部分经营实体,将原归属局统一管理的广西地质勘查总院和三个产业中心的所属分院重新划分到地质队管理。从2004年开始,在全局执行了部门二级预算。
现行的地勘行业运行机制是以公益性为主的队伍和以商业性为主的队伍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同时也互有交叉、相互配合,以商业性为主的队伍也承担部分公益性地质工作,以公益性为主的队伍保留了一些商业性地质工作,总体上仍属于混合运作。
三、广西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成效和经验
(一)在管理体制上厅、局改革目标一致、工作配合协调、改革成果显著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印发了《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人民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将国家有关部委下放广西的原地矿、有色、核工业三支地勘队伍集中统一纳入地勘局进行管理,为下一步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2007年5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关于加强全区地质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7〕19号),为进一步深化广西地勘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在机制改革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通过地勘局以局为单元进行结构调整,采取分离的方式把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人员分离出来,进行了内部的事企分离改革。通过改革将经营性人员跟经营性资产企业化,将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人员留下来走事业的路子,减少了事业机制与企业机制的碰撞和摩擦。
(三)通过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和配置了资源
以局为单元对全局各类资源进行了有效的梳理和配置,从而相对集中了全局的生产要素,并使部分生产要素可以在同产业内流动,壮大了各产业实力,提高了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人才的相对集中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
通过人员调整,使得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地质勘查业,而其他各类产业则集中了过去一二十年改革中培养起来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集中管理以及同时进行的非经营性人员的分离,使地质勘查业和各产业可以专心地去考虑各自产业经济的发展,优化了人力资源结构,提高了管理效率。
(五)通过地勘行业改革促进了地勘经济发展
近几年,广西对地勘工作的投入(包括国家、市场等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对地方经济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地质勘查单位的经济总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收入有所增加。
四、地勘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深化改革遭遇体制障碍
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00年开始设计的地质勘查单位的体制改革,无论从改革目标的设定,到应该采取的改革步骤,都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但是在体制改革上并没有很大的突破,体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直到现在所有的经营单位都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各产业体制不顺、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已经进行了两次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了事企分体运行,但总体来说还是在事业体制下实行企业化管理,管理体制长期事企不分、产权不清、责权不明,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并且导致只负盈不能负亏。另外,具备企业化经营条件的地质勘查单位或地质勘查单位中的多种经营实体的企业化改革举步维艰,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不愿意摘掉“事业”的帽子,所以依然是“事企不分”。以至于目前地勘局几乎所有地质勘查单位仍实行混合运行,只不过在核算上、分配上有所差异而已。还有,地质勘查单位事业体制所表现的投资主体单一、分配僵化、积累低下等弊端,使已经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综合竞争力不强。以上种种因素,使得广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已由主动式的改革发展成为被动式改革,2003年的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结果也充分体现了现行的涉及事业单位的改革遭遇了难以逾越的政策性体制障碍。
(二)产业结构需要调整
广西地勘产业发展结构不合理,主导产业定位不清。应该作为优势主导产业的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发展速度慢,其优势培育不够,占领的市场份额很小,与优势产业地位不相匹配。据广西国土资源厅2006年的统计资料,全区所有地质勘查单位地勘业总收入为38120万元,占总收入的33.1%;矿业权 *** 收入3514.6万元,占总收入的3.1%;矿产开发收入3750万元,占总收入的3.3%;工程勘察施工收入46683万元,占总收入的40.5%;其他产业收入22930万元,占总收入的20%。由此可见,地勘主业(包括矿产开发)仅占总收入的39.5%,矿产开发收入仅占3.3%,还没有形成探采结合的体制。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业本应成为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导产业,但由于长期以来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不顺等方面的原因,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严重脱节,成果转化率偏低,矿产勘查基本游离于矿产开发业之外。在现有体制下,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大多是预算内国家资金项目,只为勘查而勘查,没有形成地质成果向矿业开发转换的产业链。由于自身资金和体制限制,商业性地质也绝大部分限于探矿权的引资合作勘查或出售,基本没有融入矿业开发这一环节,无法形成勘查、开发、经营一体化的良性矿业产业互动机制。与此同时,地勘主业之外的工勘和其他产业收入占总收入的60.5%,远高于地勘主业收入。而这些产业大多是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低、高成本、低利润的行业。这种产业发展格局容易导致地质勘查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困难,效益不理想,有的产业甚至处于下滑和亏损的边缘。还有一些产业则一直是处于不断更新投入的循环中,投入与安置、产出不成正比,这些产业特点导致其今后无法成为地质勘查单位的主导产业,因此现行的地质勘查单位产业发展格局面临着结构性的调整。
(三)运行机制阻碍产业发展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主要是体制因素)广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无法使事企完全实现分体运行,几乎所有的经营实体均呈现出事企混合运行的模式。而这种模式的种种弊端严重阻碍了地勘经济的产业发展。另外,没有经过产权改革尝试的全额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方式,只能导致单位和职工“等、靠、要”思想蔓延,无法调动职工参与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积极性。
(四)专业人才结构矛盾凸现
(1)地质勘查单位的人才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多,综合管理人员少;二是在二线的人才多,在一线工作的人才少;三是工作条件好、待遇高的地质勘查单位高素质的人才多,工作条件差、待遇低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少;四是低技能、年龄偏大人员多,年轻的专业人员特别是综合管理人才少;五是一些技术专业人员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如钻探)少。另外还存在着地质勘查单位专业人员知识老化、知识结构单一和新老接替断层等情况。
(2)地质勘查单位人才流失严重。前些年,由于地勘行业经济困难,一些地质勘查单位多年没有地质勘查项目,造成专业技术人才大量流失。近几年,由于社会对地勘工作需求增加,大量社会资金投入到地勘业,各方对地质勘查单位的专业人才采取了形式各异的吸引手段,也导致了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大量流失。
(3)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机制不畅。由于体制原因导致地质勘查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才引进机制不活、选人手段单一、用人观念陈旧等弊端。
(五)职工思想意识落后和历史负担沉重造成改革工作步履维艰
地质勘查单位长期以来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管理,“计划经济”的观念根深蒂固,“等、靠、要”思想普遍存在,还是热衷于向上要项目、要经费,不是积极开拓产业市场;多数职工对企业化经营信心不足,不愿意丢掉“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去闯荡市场,开辟产业。
长期以来,地质勘查单位自身没有积累,用于发展生产的经营性资产不足,技术装备落后,自我发展能力差,严重阻碍地勘产业经济的发展。养老、医疗、离退休、基地、住房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地勘产业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加重。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对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另外国家和自治区给予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许多优惠政策没有得到落实,也是导致了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无法深入进行下去的重要因素。
五、体会与建议
总结广西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经验,由自治区 *** 主导的对区内属地化的地质勘查单位进行整合并实施统一管理的方式在全国具有典型的借鉴意义。
(一)该改革方式实施的基本条件
(1)由地方省(区)级 *** 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导。广西壮族自治区 *** 依照国家对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基本要求,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并颁布了《自治区人民 ***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35号)和《自治区人民 ***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1〕3号)。为区内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的集中管理奠定了政策基础。
(2)以省(区)内更大的属地化队伍为整合基础。广西是以原地矿部下属的地质勘查局及其下属单位为队伍整合基础。按照上述自治区两个文件的要求由经过整合的地勘局负责管理区内全部属地化的地质勘查单位。
(3)以局为单位进行改革的设计和实施。无论是成立集团公司还是组建广西地质勘查总院以及建设工程、旅游宾馆、工贸等三个产业中心,均是以局为单元进行的,完全打破了地质队和原隶属关系的界限。
(二)该改革方式的特点
(1)改革起步比较早。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完成了区内属地化队伍的集中管理工作是在2001年之一季度,而这项工作的准备工作早在全国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时已经开始了。
(2)各产业调整的力度比较大。原属地矿部、有色和核工业的队伍的地勘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情况并不均衡,此次改革根据区内的条件和各地质勘查单位产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集中与整合并成立了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管理新组建的一个地调总院和三个产业中心。
(3)改革涉及的范围广。此次改革涉及了区 *** 的许多相关部门,涉及到了全区所有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关系到所有地质勘查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改革的综合协调难度比较大。
(三)该改革方式的缺憾
决定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是否成功的决定因素是体制因素和政策因素。
(1)体制因素。地质勘查单位的事业单位体制最终在改革实施的中后期成为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和发展不可逾越的障碍,这种体制的障碍因素迫使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进程迟滞甚至倒退。当然,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尚未开始,这种障碍在短期内不会消除。
(2)政策因素。国家给予地质勘查单位改革的种种优惠政策以及地方 *** 为推进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遭遇了体制障碍等因素,遭遇了各类相关政策壁垒。导致许多涉及地质勘查单位企业化改革的非常关键的优惠政策无法实施和推行,改革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不配套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一些地质勘查单位执行的地方性政策由于缺少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呈现出有权放、无权收的尴尬局面,使得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一味求稳、求平衡。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