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又有点新的认知,补充一下。这次改革从实际管理来看感觉会推动,国土空间规划(或者说用途管控规划)与城市设计(主要是更新地区城市设计)的分离,城市更新现在职权主要在住建,以后城市更新是城市品质提升的重点工作,这样就可能会形成自资部门重用途管制,住建部门重设计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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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正式文章再补充一下。
结论:土地空间规划的名称取代了城乡规划,具有更多的内涵。城乡规划中的城市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被土地空间总体规划所取代,但仍将存在控制规则和城市设计,但进入土地空间规划体系,这在现阶段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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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自然资源部于5月28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行)〔 2019〕87号)提出“ 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统称为‘ 国土空间规划。 经批准的规划期为2020年以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市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划一体化试点,现有规划成果应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纳入新的同级土地空间规划。
现在很多城市都把在编的全市的土地空间规划称为XX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将城市体系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
---------以下是原答案
目前,我们所说的土地空间规划实际上更适合称为土地空间总体规划(李晓江在谈到广州土地空间规划时提到了总体二字),取代了城乡规划中的省级城市体系规划、城市/县/镇总体规划和相应的土地规划,但控祥、城市设计等原始城乡规划不会被取代。
当然,也不排除国土空间规划将成为一个系统,全面取代城乡规划的名称。毕竟,城市 乡镇和国土空间在空间上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