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监督实施土地空间规划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时代土地空间规划体系由五级、三级、四级体系组成。
一
五级是指由国家、省、市、县、乡组成的五级国土空间规划。
这五级规划对应中国五个行政层面,实现一级 *** 、一级权力、一级规划,统筹安排各级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空间开发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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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规划自上而下编制,下级规划服从,服务上级规划,不得违反上级规划的约束性内容。不同层次的规划反映了不同的空间规模和准备深度要求。
其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自然资源部和有关部门编制。其功能定位是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全面安排,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的政策和大纲。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注重战略,即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要功能区战略,明确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战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省级土地空间总体规划由省 *** 组织编制。其功能定位是实施国家土地空间规划,指导市县土地空间规划的编制,注重协调,即协调国家土地空间规划和市县土地空间规划。
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相应层级 *** 组织编制,其功能定位是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
所谓实施,就是在开发、保护、利用、修复等方面,对市县级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空间提出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实现全球各要素的规划和控制。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功能定位与市县级相同。
若干意见另外提出,各地可因地制宜,将市县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或多个乡镇为单位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二
三类是指由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种规划类型组成的规划类型。
总体规划是在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时间、空间等一定区域内土地空间的总体安排,强调国家、省、市、县、乡镇土地空间的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强度的实施安排。详细规划强调可操作性,是规划行政许可的依据,一般在市县及以下编制。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发展边界内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即控制详细规划。
乡镇 *** 在城市发展边界外,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村规划,作为详细规划。
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特定流域或特定领域对空间开发、保护和利用进行的专项安排,以反映特定的功能。这是一个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强调专业性。
相关专项规划也分为国家、省、市、县级。若干意见建议根据当地情况选择编制类型和准确性。
例如,京津冀城市群规划、自然保护规划、长江流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能源规划、市政规划等都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根据几种意见精神,总体规划是详细规划的基础,即后者的编制和修改应以前者为基础。总体规划是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即指导和约束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相关专项规划应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反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与详细规划衔接,主要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同时,相关专项规划应相互协调。
详细规划应根据总体规划进行编制和修改,并包括相关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
三
四个系统是指在规划运行系统中,由四个子系统组成:编制审批系统、实施监督系统、法律法规和政策系统、技术标准系统。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
各级 *** 按照一级 *** 、一级权力、一级规划的原则,组织编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空间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按照批准的要求,依法批准下级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目的是监督国土空间规划。
根据若干意见,各级 *** 应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督机制,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比如在实施方面,依据具有法定效力的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土空间实施用途管制,对城乡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许可。
同时,为加强规划权威,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下级土地空间规划中各种控制边界和约束指标的实施情况。
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保障。
根据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门应协调研究制定土地空间开发保险 ** ,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的建设迫切需要梳理旧法,出台新法。若干意见建议到2025年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支撑。
若干意见建议,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具体来说,主要是修订和完善涉及土地资源调查和规划的土地分类标准,以及各级各类土地空间规划的技术标准。
在这四个子系统中,编制审批系统和实施监督系统属于规划过程系统,形成完整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测、评估、预警、评估、改进等监督过程。
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属于规划支撑体系,其各自的功能作用如前所述。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健全后,将适当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