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修订)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军事测绘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全省测绘工作实行分级归口管理。
3、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之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管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5、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6、规章名称:甘肃省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暂行办法 发布文号:甘政发〔1987〕120号 说明:与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一致。
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基础测绘成果不合格的,由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依法处罚,给国家和用户造成工程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该项成果的测绘单位应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保证测绘成果的合理使用,提高测绘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测绘产品检验机构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第四条 测绘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负责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和测绘业务协调;实施测绘质量监督;负责测绘成果、测量标志和地图出版的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对测绘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甘肃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1、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规定委托测绘产品检验机构对基础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2、之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管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工程测绘项目中所形成的属于基础测绘内容的成果,应按基础测绘规定划分和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