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林业测绘证书资质

2024-06-08 甘肃测绘资质 18
A⁺AA⁻

嘉峪关市人民 *** 森林防火令

一、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二、防火区域: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内的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域。三、在森林防火期内,防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进入林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下列规定:

(一)禁止在防火区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二)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防火区;

(三)禁止在防火区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等野外用火;

甘肃省嘉峪关市林业测绘证书资质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四)禁止在防火区吸烟、烧煮、烧烤食品等行为;

(五)禁止施工单位在防火区明火作业和爆破;

(六)禁止在防火区使用火把、点火取暖;

(七)禁止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四、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五、进入林地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与义务。六、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地,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八、凡阻挠、妨碍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九、凡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林业等有关部门,各区、镇 *** 、村委会要配合做好辖区森林防火预防宣传工作。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火警119;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937-6226263(工作日白天);0937-6222239(节假日、夜间)。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公司申请资质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办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公司目前不利于资质申请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申请资质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经营情况的资质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资质代办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资质参谋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