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
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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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以其自身的优势,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协商就项目共同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负责实施项目,项目由乙方负责实施,并提供相应售后服务,承担整个项目的责任和义务。
2、在施工及售后服务中,出现任何问题及施工质量问题,都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施工责任及工程纠纷。
3、本项目中标,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管理费服务。其费用在开具收据或发票时必须结清。
4、甲方提供合同金额发票,乙方向甲方支付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此费用在实际开具发票时一次性付清(税款合计为______元,发票金额的______%)。
5、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而引起的甲方招待费、人员出差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私自对甲方的相关资质、合同等原件、影印件进行影印、挪作他用。
7、乙方不得向外界透漏关于甲方相关的公司机密和做有损甲方公司利益的行为。
8、此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同原件一份;施工完毕,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9、乙方因此项目需要使用甲方账户转账,甲方指定账户给乙方,项目款到指定账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费用______元。
10、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对用户负责、对合作方负责的精神,互谅互让、友好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___公司
乙方:
为了共同合作做好________________项目,优势互补,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乙方承包________项目。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项目的销售、实施和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相关资质。
3、乙方在投标成功合同签订后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用:合同总额(中标金额在500万以下的5%,中标金额在500万以上为3%)(从合同回款中直接扣除),协议签订时乙方预交5000元;投标盖章时交5000元。投标成功,冲抵管理费用;如投标失败,10000元作为甲方项目费用。
4、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该项目以外的任何业务(除另有协议规定外)。
6、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全面承担起_______项目的服务职责。
7、乙方必须及时响应客户服务请求,以及甲方转达的客户维护请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的项目问题,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8、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进度执行付款。在合同签订收到用户之一笔款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的50%;收到用户第二笔款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余下的50%。
9、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 日期:
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3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资质合作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合作期内的注意事项,特订立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乙方使用甲方资质承接“天泰摩尔城”项目建设工程。
二 管理费用及收取 ***
乙方向甲方交纳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工程价款的0.6‰作为项目管理服务费,该费用包括乙方使用甲方公司资质证件、印章、提供工程所需其他资料及甲方其他协助义务的费用;甲方不再收取乙方额外费用。
双方商定,按工期节点分四次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总管理费的25%,之一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第二次支付时间 年 月 号,第三次支付时间 年 月 日。至合同竣工日期,工程经验收合格备案后,结清应付剩余管理费。
三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1、乙方有权指定乙方任何人员为该项目的项目承包 *** 人。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项目部配备的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应岗位证书的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实验计量员、预算员、等专职岗位管理人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和管理。
3、其他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需缴纳开据发票的所有相关税金,所开发票应于最后一次工程款结清时,甲方交付给乙方。具体数额遵循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保证向乙方随时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甲方资质证件,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等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
3、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一切公司有效印章),乙方需要使用时,甲方应随时无条件出具相应的有效印章,配合乙方使用。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仅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要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五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和经营许可。
2、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3、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5、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6、工程施工由乙方下属施工班组进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7、乙方以甲方的名义自行开设银行账号,享有对该账户的管理权。所有有关项目的 *** 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国家现场施工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和省市有关现场施工的规定精心施工。
9、按照业主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期顺利进行,工程工期以业主验收签证为准。工期拖延造成业主罚款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10、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施工记录及质量记录,确保工程质量。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返工修复、返工费用及由此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11、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施工操作程序作业,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2、负责办理并承担工程开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和费用。负责实施工程过程中购臵所需要的各种施工材料费用的支付、人员工资费用和与施工有关的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及时缴纳各类税费,承担社会有关部门的检查、罚款等费用,承担建设单位,上级有关部门的工期、质量、安全、抵押、奖罚及保修的法律责任。
13、乙方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应工程需要而聘用员工,由乙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负责聘用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保险、安全、工伤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14、各项目部的各种人员的培训按市住建局及县住建局的要求,人员及费用由项目部安排和承担。
15、对工程质量、债权债务终身负责,承担因该工程所发生的债权债债务所引起诉讼费用及相关的债务费用。
16、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交纳税金,如不按规定交纳全额税款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做为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尉氏县。
八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 *** 人: 委托 *** 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项目名称:
业主: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的其它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文:
之一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就本项目以甲方名义投标,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负责协助乙方提供相应人员配合乙方工作,监控乙方项目跟踪和实施的所有情况;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前期市场工作,负责本项目中标后的项目实施,并承担本项目带给甲方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 合作管理费及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提供商务资料,在签订本协议后3天内且在乙方取得商务资料前,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一万元的商务咨询费,甲方出具有效发票给乙方。
本项目中标,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管理费的金额为中标通知书总金额或合同总金额(以合同为准)的6%,同时,乙方还应支付甲方在本项目中所有的应缴税金的金额,若之一次客户付款不足以支付甲方应得管理费用和应交税金,则依次从第二次及后续客户付款扣除,直至扣除甲方应的管理费用和应缴税金为止。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本项目中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由乙方完成,若须甲方配合,另行协商分工及费用,由于投标文件制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商务文件资料给乙方。
3、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工作,如项目考察等,甲方须配合乙方圆满完成考察任务,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人员的工资由甲方自行承担。
4、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投标协助及办理商务手续等相关工作,但相关的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5、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执行本企业实力项目的商务手续,如支付保证金等,但不承诺资金的垫付。
6、 甲方有权对乙方资信状况、项目运作和项目实施进行调查了解和实时监控,乙方不得有所隐瞒和欺骗。如果甲方判断乙方资信状况、实力规模、项目运作和执行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可能导致无法保证成功获取项目、执行实施项目等其他影响甲方企业形象问题,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继续合作。
7、 甲方有权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乙方须积极配合。
8、 甲方负责在受到业主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时提交给甲方项目有关的资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直至进度资料收集齐全。
9、 甲方在乙方取得甲方提供的商务文件前,在收取了乙方的商务咨询费后,出具相应的收据。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排他性与甲方合作,如果乙方违反了此条规定,须向甲方赔偿投标金额的30%作为损害赔偿金。
2、 乙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需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支付给甲方商务咨询费以及合作管理费。
4、 签署本协议后,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进行本项目后续的沟通,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业主、招标公司、施工方以及其他项目干系人的沟通。
5、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电子档及纸质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投标信息(其他厂商投标价格及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开工令、隐藏工程报验单、完工证书、初验证书、终验证书。作为甲方支付乙方款项的必备条件、
6、 若本项目中标,乙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要求实施本项目,并在甲方询问项目进度时,及时准确地告知甲方项目进度和情况并提供本项目实施过程文件;乙方须每周向甲方提交项目周报,若项目执行存在问题,必须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在甲方需要回访项目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7、 在本项目全部工作中,甲方不垫付及支付任何资金,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垫付保证金(现将款项打入甲方账户,再由甲方账户开出保证金)、支付市场费用及项目费用、支付甲方协助乙方的费用(甲方人员工资除外)、垫付供应商货款等。如需要甲方垫付资金,双方另行协商。
8、 乙方在本项目中必须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若乙方在项目运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对甲方任何经济、声誉或形象的不良影响,乙方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一切连带责任;
9、 甲方所提供的商务文件只针对本项目有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已甲方名义在其他任何项目中投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若乙方以甲方名义在其他任何项目中投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或对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必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向其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
10、 乙方不得在本项目投标中有违反国家招标法以及招标公司、业主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围标、制作假文件等行为;能使用假冒伪劣和非法渠道产品;若有,一经发现,必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的违约金。
第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相关的内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质、技术文件,乙方必须对其保密,并且不得用于除本次合同项目的其它项目中。
第五条 其它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若本项目中标,甲乙双方须以本协议为基础另外签订分包合同。
到期后,双方优先续签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的其他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文:
之一条: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就 项目以甲方名义投标,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负责协助乙方提供相应人员配合乙方工作,监控乙方项目跟踪和实施的所有情况;乙方负责项目中标后的实施,并承担本项目带给甲方的所有费用、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合共管理费及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提供商务资料,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且在乙方取得商务资料前,乙方支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 元的商务咨询费及风险承担保证金。(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退还,)
本项目中标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管理费(不含税收费),管理费为中标通知书总金额或者合同总金额的 %,管理费将分次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施工运作过
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收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项目中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由乙方完成,若需甲方配合,另行协商分工及费用,由于投标文件制作造成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的商务资料给乙方。
3、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投标协助以及办理商务手续等相关工作,但相关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自新状况、项目运作和实施进行调查了解和实时监控,乙方不得有所隐瞒和欺骗,如果甲方判定乙方资信状况、实力规模、项目运作和执行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可能导致无法获取项目、执行实施项目等影响甲方企业形象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继续合作。
5、甲方有权不定时对项目进行回访,乙方须积极配合。
6、甲方负责在收 *** 款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
第二条预定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时提交给甲方项目相关资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直至资料收集齐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本项目排他性与甲方合作,如果乙方违反此项规定,须向甲方赔偿投标金额的30%作为损害赔偿金。
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税收、医保、工伤赔付等费用)
3、乙方须按照协议支付商务咨询费。
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信息、中标通知书、入库单、质检报告等资料,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必备条件。
5、本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实施本项目,并在甲方询问项目进展时,及时准确的告知甲方进度情况并提供相应过程资料,若项目执行有问题,必须及时告知甲方,不得隐瞒。在甲方需要回访项目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6、乙方在本项目实施中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若乙方在项目实施中造成甲方任何经济、声誉或形象的不良影响,乙方须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
7、甲方提供的商务文件只针对本协议涉及项目有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于任何其他项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出现,由此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必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连带损失。
8、整个项目工程结算由乙方自行完成,甲方负责监督,如乙方需要甲方配合结算验收,需按市场行情支付甲方相关费用。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对合同的内容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相关的内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质、技术文件,乙方必须对其保密,且不得用于除本次合同项目的其他项目当中。
第五条:其他
对于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主合同一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项目实施完毕自然终止。
甲方: 乙方:
证件号: 证件号:
日期: 日期:
资质使用合作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之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包: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合作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按合同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之一次开票时,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2)甲方配合乙方开具发票,产生的税收由乙方负责,税收按开票时,乙方应按开票金额付清。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项目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4)甲方定期派专业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与安全监督,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落实整改。
(5)项目施工完毕,必须经甲方专业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报消防等验收。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乙方映象甲方提供工程总价的75%的正规发票(使用于本消防工程的发票、餐费发票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0.5%并只能算发票金额的60%,另还应提供工程总价的23%的带有签字手续完备的工资表并提供工资表上的人员身份证号码)。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7)乙方在整个项目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消防检测验收等)应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五条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用公司资质证书合作协议(2)
借用公司资质合作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乙方使用甲方企业资质证书,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协商,现签订协议如下:
之一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证书有效期限内发生变更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乙方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乙方的信息,并保留相关的资料。甲方有权合法地收集乙方的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资料保密。
第三条乙方保证使用证书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证书资质用于公司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凡使用证书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乙方应保管好甲方证书,且只限于安装工程项目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乙方在使用甲方资质证书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证书失效或丢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措施使甲方证书恢复效力,并负担证书恢复效力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证书的使用期限为20天。协议期满后,如需续签,协议另行签订。乙方在使用证书期间有维护其继续有效的义务,并承担其所需基本费用(包括继续教育及注册费用等)。
第六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使用甲方资质证书的押金为¥2000元/次。
第七条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协议的,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甲方原因需解除协议的,甲方要退还与甲方签订协议期内的证书使用费。因乙方原因需解除协议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证书使用费。
第八条如需甲方亲临现场配合工作的,甲方应前来现场,所需费用(差旅费)都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用公司资质合作协议篇五
资质借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资质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各自的经营优势,形成联合开拓经营,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项目(项目名称),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借用甲方的资质,以甲方的项目部名义,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活动;甲方承认该项目部的存在,同时该项目部受甲方管理,系不具法人资格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甲方将该项目交由乙方进行操作,甲方不再另行参与,乙方必须承担因操作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如因乙方的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及不利影响,乙方必须做出赔偿,赔偿金额应予甲方的损失相等。
三、若该项目中标,无论该项目的盈利情况如何,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该结果;因乙方原因放弃中标的,产生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
四、乙方不得借用甲方资质进行陪标活动,如借用甲方参与陪标,费用另计;如甲方隐瞒陪标的目的,导致甲方中标,乙方也必须无条件承担该结果;因乙方原因放弃中标的,产生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
五、该项目业务应以乙方自行承接为主,在承接工程业务过程中,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甲方将积极参与配合;最终该项目必须以甲方的名义签署该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由乙方签订了该合同,乙方仍然必须按照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项目所施工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若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意外伤亡事故以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七、甲方资质使用费为:300万以下工程按2500元收取;300万以上至1000万工程按5000元收取;1000万以上工程按10000元收取。如乙方在投标或谈判
过程中需要甲方派人的,甲方所派人员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提供甲方出差人员差旅补助每人每天200元,按照实际发生的进行结算。如因项目需要甲方派建造师出场的,需要额外增加建造师出场费(二级500元/天,一级建造师2000元/天),按实际发生天数结算。所需资质使用费及人员费用需提前汇入我单位。 八、安装工程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要和甲方签订项目分包协议,甲方根据项目的总金额向乙方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比例根据不同项目情况收取,管理费收取办法为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以下项目收取合同总金额的
2.5%,100万-500万以下的收取合同总金额的2%,500万以上项目收取合同总金额的1.5%。
8.1、项目操作过程中,如需开外经证,所产生的1%的企业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缴,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最终开票额及公司财务规定按比例提供1、工程分包发票(开票额在甲方给建设方开具发票额的95%)2、材料设备发票(材料设备发票总额在甲方给建设方开据发票总额的95%)3、乙方提供工程分包发票或材料设备发票的时间应在给建设方开据发票之前。4、如乙方未能足额提供所需发票,则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所差金额的25%的企业所得税。5、乙方应对其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按违约责任处理。
8.2、乙方承接的工程应按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缴纳工程施工及开票当中的所有税费,且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8.3、乙方承包项目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程施工应上交当地有关部门的费用、项目开票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由甲方代扣代交,或由乙方自行缴纳。 九、设备工程项目中标后,乙方必须要和甲方签订项目分包协议,甲方根据项目的总金额的1.5%向乙方收取管理费。
9.1、乙方如提供增值税发票金额与甲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金额相同,甲方按照1.5%税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包含所得税、五项基金、地税等相关费用)。
9.2、乙方如提供增值税票数额低于甲方开出的数额,差额部分按17%税费扣除(增值税),数额相等部分按1.5%税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包含所得税、五项基金、地税等相关费用)。
9.3、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是与甲方公司有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应对其所提供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负责。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按违约责任处理。
十、对于乙方承包经营的项目,甲方应在收到业主工程款扣除相关约定费用后5个工作日之内,转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帐号内。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财务要求必须提供相关发票以供甲方做账,冲抵成本。
十一、在对外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如发生甲方与乙方同时参与同一工程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经营决策。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2.1、乙方如经营管理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事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12.2、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3如乙方在期满后不再承包经营项目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在外仍有在建工程、债权债务及其它为了事项,应继续由乙方承担了结。
十三、违约责任
13.1、不履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没有免责事由或未经双方协商而不履行合同,违约一方均应支付对方已履行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13.2、乙方自行负责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等事项,甲方不承担相关义务,但甲方可以提供协助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因安装不当等非甲方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项目合同争议,由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特别违约责任:乙方经营管理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失),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除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并须向甲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5%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事实发生后30日内交付甲方。乙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加条款,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
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利用、销毁和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非基础测绘成果。
基础测绘成果包括:
(一)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下进行的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等所获取的数据、图件;
(二)基础测绘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资料,遥感卫星和其他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料;
(三)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四)对城镇及独立分布的大型工厂、矿山所进行的控制测量、地形测绘数据、图件;
(五)省内普通地图集、基本地理挂图等;
(六)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等。
非基础测绘成果包括:工程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导航电子地图等。工程测绘项目中所形成的属于基础测绘内容的成果,应按基础测绘规定划分和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第五条 测绘成果实行分级汇交制度。
省级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市州及县级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州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其他资金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出资人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州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测绘成果属于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汇交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汇交目录。副本和目录应当在测绘项目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汇交。副本和目录实行无偿汇交制度。
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测绘成果目录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编制目录向社会公布。第六条 国外组织或者个人与国内有关部门或单位合资、合作在本省内从事测绘活动所产生的测绘成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由省、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负责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和保管,不得损毁和丢失。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应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存放制度。第八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实行使用许可制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的,应当具备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范围。
省外单位需要使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交所在地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第九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供使用的决定。能当场审查作出决定的,应即时审批。不准予提供使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准予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应与申请人签订使用协议。基础测绘成果的保密要求、著作权、准予使用的范围和方式等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第十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的部门应当书面征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测绘。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成果只限于获得许可的法人单位内部使用。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复制、编辑、出版、 *** 、转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使用。确需复制的,必须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复制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按原密级管理。
利用基础测绘成果编辑出版地图、开发地理信息系统和其他经营性产品,应当标注测绘成果的所有权。测绘成果公开出版发行的,依照新闻出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相关数据,向社会提供服务,推进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