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兰州市测绘资质统计分析报告的简单介绍

2024-06-08 甘肃测绘资质 23
A⁺AA⁻

关于测绘资质

如果只自己用,不对地图进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测绘资质的。

如果是做导航电子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那一定要测绘资质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要具有与完成道路数据采集和数据信息加工处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和设备等等,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员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测绘资质跟一般测测绘资质不一样的。互联网地图制作的测绘资质要乙级以上,人员大概20人,具体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如果买的是国家基础测绘资料,一定要有出处的,地图在中国管得很严的,特别是地图涉及到国家安全等等,你说是自己测的,也需要有有关部门验收,质量检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东西,不能瞎蹦出来这么些地图数据,更何况国家基础地图你也做不出来的,也不会让你做。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你更好去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咨询一下,民间人士一下子讲不明白,也不一定准确。

甘肃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甘肃省兰州市测绘资质统计分析报告的简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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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甘肃省国土资源工作在省委、省 *** 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关怀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各市州党委、 *** 、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保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规范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及地类构成情况为:①农用地2541.73万公顷。其中,耕地462.71万公顷,占18.20%;园地20.54万公顷,占0.81%;林地517.76万公顷,占20.37%;牧草地1410.99万公顷,占55.51%;其他农用地129.72万公顷,占5.11%。②建设用地96.93万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7.60万公顷,占90.37%;交通用地6.47万公顷,占6.68%;水利设施用地2.86万公顷,占2.95%。③未利用地1909.08万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1850.28万公顷,占96.92%;其他土地58.80万公顷,占3.08%(图1)。

图1 2006年全省各类用地构成

2006年全省耕地面积中:旱地360.32万公顷,占77.87%;水浇地100.62万公顷,占21.75%,主要分布在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等地。

全省包括耕地中的水浇地及果园在内的农用地灌溉面积共有121.16万公顷。已有林地加灌木林地计算森林覆盖率为9.19%。

全省土地利用率为58.02%,尚未利用的土地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1.98%,包括沙漠、戈壁、裸岩、低洼盐碱地、沼泽地等。

全省土地总面积居全国第七位,人均占用土地量居全国第五位。耕地面积居全国第十一位,人均占有耕地2.63亩,居全国第六位。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3160.54公顷。其中,开发1595.13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50.47%;复垦460.95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14.59%;整理增加耕地828.66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26.22%;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72.00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5.44%;其他增加耕地103.80公顷(图2),占新增耕地总量的3.28%。

图2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构成比

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8678.3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69.29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19.24%;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525.51公顷,占耕地总减少量的6.06%;退耕还林6227.11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71.75%;全省灾毁耕地195.46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2.25%;其他原因减少耕地60.98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0.70%(图3)。

图3 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构成比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与减少相抵,净减耕地8.28万亩,减幅为0.12%,比2005年减少0.5%。如不考虑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等因素,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3160.54公顷。扣除各类建设占用后净增加耕地1491.25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至2006年底,全省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1.9376万公顷,保护片块数为207.9833万个,保护率达到84.7%,比国家规定高出5.7%。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 *** “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总体思路,积极为项目建设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全省各类项目建设的用地需要,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全省批准用地7531.7437公顷,其中,农用地4778.0815公顷,耕地3676.9720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长59.08%、67.90%和66.13%。

2006年上报国务院批准用地3725.1483公顷,其中农用地2128.6581公顷,耕地1481.3296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长100.34%、100.30%和100.23%

2006年上报省 *** 批准用地3806.5954公顷,其中农用地2649.4234公顷,耕地2195.642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1%、38%和42%。审批分批次建设用地2720.3335公顷,其中工矿用地501.801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67.8573公顷,公共建筑用地418.5728公顷,住宅用地319.3781公顷,商服用地156.60公顷。前四项指数分别是2005年的6倍、6倍、2.9倍和8倍。单独选址建设用地4811.4102公顷,比2005年的3084.05公顷增长56%(交通运输用地3491.5925公顷,比2005年的2068.14公顷增长68.8%,水利设施用地818.1949公顷,比2005年245.10公顷增长200.34%)。

上述数据表明2006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抓项目有了实质性进展。

全年征地总面积为4350.7955公顷,农用地3709.6399公顷,其中耕地3040.8789公顷,征地总费用224579.6279万元。安置农业人口75441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 *** 况

2006年全省土地整理项目44个,面积2797.81公顷,增加农用地1812.92公顷,其中,耕地1429.33公顷;建设用地84.37公顷。土地复垦项目243个,面积838.87公顷,增加农用地772.19公顷,其中,耕地435.7公顷。土地开发项目51个,面积3299.08公顷,增加农用地2936.34公顷,其中,耕地2486.72公顷。

全省未利用地约1850.28万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0.7%,通过2006年统计结果显示,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面积为6935.7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0.037%,今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潜力还很大。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甘肃省是一个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的省份,尤其是有色金属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至2006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73种(含亚矿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数的74%。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矿种数有97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5种、非金属矿产53种、水气矿产2种。编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地891处(含共伴生矿产),其中,大型矿床71个,中型202个,小型612个。

据《2005年全国主要矿产资源储量通报》,在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中,甘肃省列全国之一的矿产有10种,居前五位的有25种,居前十位的有49种。

至2006年底,全省查明固体矿产资源的矿种共有90个,与2005年相比,新增一个矿种:稼;有38种矿产资源储量发生了变化。其中矿产资源储量增加的有8种,减少的有30种,无变化的52种,分别占8.89%、33.33%和57.78%。变化幅度在-14.38%~32.46%之间。

甘肃省矿产资源有以下特点:①发现矿种多,保有查明资源储量相对丰富,人均占有量高;②伴生、共生矿床多、组分复杂,有利于矿产综合开发利用;③有色金属矿产品位高、易采选,资源在全国占优势;④某些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高度集中在一个地区或一个矿产地,利于规模开发;⑤有些矿种的资源储量稀缺,资源不配套;⑥能源矿产、贵金属矿产具有潜在优势;⑦地质矿产勘查程度低;⑧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⑨水资源不足,呈现区域性缺水。

矿产资源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①后备资源储量不足,特别是老矿业基地资源濒临枯竭;②矿业结构不尽合理,矿产品结构单一,企业效益低下;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集约化程度较低,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低。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的单位有27家,地勘资金投入22233.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7883.19万元(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394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097万元(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2338万元),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投入935.1万元,其他投入318万元。中央财政拨款占投入总额的35.46%,地方财政拨款占投入总额的58.91%;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投入总额的4.2%,其他投入占1.43%。比2005年勘查资金投入总额增长了6166.01万元。从资金来源上看,全省还主要靠 *** 投入进行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正在逐步加大勘查资金投入,可以看出商业性地勘工作逐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共核发勘查许可证1093宗,批准登记面积21818.27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248.56万元。其中,能源矿产勘查许可证29宗(煤矿19宗、地热10宗);黑色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139宗(铁矿109宗);有色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276宗;贵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577宗(金矿561宗);稀有、稀散稀土矿产勘查许可证8宗;非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58宗(化工矿产4宗、水泥灰岩4宗);水气矿产勘查许可证6宗;比2005年核发勘查许可证下降了6.3%。通过统计数据显示,矿产资源勘查主要以贵金属、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矿产为主,分别占发证总数的52.79%、25.25%和12.72%。

2006年共核发采矿许可证2203宗,批准登记面积1118.0835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205.83万元,其中,能源矿产291宗,黑色金属矿产13宗,有色金属矿产30宗,贵金属矿产35宗,非金属矿产1826宗,水气矿产3宗。全省矿产开发主要以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为主,分别占发证总数的82.89%和13.21%。比2005年核发采矿证增长了25.31%。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至2006年底,全省有矿山企业2819个,比2005年增加197个。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矿山企业155个,集体矿山企业868个,私营矿山企业1427个,其他经济类型矿山企业369个。按生产规模划分:大型矿山32个,中型矿山61个,小型矿山578个,小矿2148个。从业人员17.2113万人。开发利用矿种73种,年产矿量8504.26万吨(固体8469.78万吨,液体34.48万吨)。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国有矿山企业和集体矿山企业分别减少了15.48%和12.67%,私营矿山企业增长了19.21%。说明全省的民营矿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

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的工业总产值达1091011.58万元,比2005年增加29.84亿元;综合利用产值34083.41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058285.98万元,比2005年增长约30.70亿元,利润总额179442.23万元,比2005年增长9.23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依法合理供应土地,保障了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提高了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同时,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目标,指导和推动全省各地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一步加大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逐步开展了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和工业生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2006年全省有偿供给基础设施用地60宗,面积5.6119公顷。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27宗,面积2.1243公顷,出让价款407.8207万元;以协议方式出让33宗,面积3.4876公顷,出让价款1016.544万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118宗,面积237.422公顷,出让价款17116.4506万元。

1.一级土地市场

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供应总面积4116.3165公顷,纯收益85325.76万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710宗,面积698.2949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16.98%,纯收益54844.8154万元,占总纯收益的62.28%;协议方式供地888宗,面积1773.5858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43.09%。纯收益30217.19万元,占总纯收益的35.41%。划拨方式供地367宗,面积1633.2925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39.68%;较2005年减少87.7175公顷;租赁方式供地237宗,面积11.1433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2.71%;收取租金132.14万元,比2005年减少12.58万元。

据统计资料显示,在14个市州中,兰州、平凉、白银、天水、酒泉、陇南土地有偿使用取得的收益较大(图4)。

2006年供应的国有土地中,用于商服用地493宗,229.7767公顷,收益23247.56万元;工矿仓储用地519宗,1467.2516公顷,收益23922.99万元;公用设施用地64宗,42.4344公顷,收益3622.64万元;公共建筑用地57宗,63.3167公顷,收益618.97万元;住宅用地432宗,289.3069公顷,收益32769.46万元。其中,普通商品房234宗,198.7488公顷,收益21926.95万元,经济适用房42宗,12.4087公顷,收益689.25万元,其他住房156宗,78.1494公顷,收益10153.26万元;交通运输用地3宗,13.0993公顷,收益658.13万元;水利设施用地15宗,46.0488公顷,收益151.12万元;特殊用地15宗,320.6463公顷,收益64.15万元。

2.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在加大一级土地市场建设的同时,全省强化了二级土地市场培育和管理,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 *** ,从而减轻了新增用地的需求。全省共 *** 国有土地使用权1 862宗,面积280.17公顷,获取 *** 金26 404.51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9 774.57万元;出租土地使用权331宗,面积309.87公顷,获取租金131.39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49.01万元;抵押土地使用权1 640宗,面积3 433.8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1 605.92公顷,获取抵押金110 595.04万元,比2005年减少了87 251.66万元。

图4 2006年各市州土地出让纯收益情况

(二)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按照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全面展开了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通过制度建设,矿业权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肃南县老君庙玉石梁玉石矿、民乐县满山煤矿等3宗普查探矿权以39.5万元挂牌成交,景泰县大泉水—大沙岘煤矿、武都区唐坝金矿采矿权分别以200万元和295万元挂牌出让。完成了正宁南煤田采矿权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1.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审批探矿权14宗,比2005年减少224宗;挂牌7宗,金额1744.5万元。采矿权出让635宗,金额7084.7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4.12倍和1.83倍。其中审批162宗,金额1600.79万元,占总金额的22.59%,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2倍、5.08倍和2.78倍;拍卖8宗,合同金额4223.35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2倍和1.55倍,占总金额的59.61%,比2005年下降了10%;挂牌465宗,金额1260.62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3.32倍和1.49倍,占总金额的17.79%,比2005年下降了4.07%。

2.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 *** 29宗,成交价款25955.14万元,其中出售28宗,价款6955.14万元;作价出资1宗,价款1900万元。采矿权 *** 5宗,成交价款175.2万元,其中,出售3宗,价款163.3万元;其他2宗,价款11.9万元。分别比2005年减少8宗和1727.2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执法监察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631件,涉及土地面积422.72公顷(耕地215.75公顷)。本年发生791件,面积374.09公顷(耕地162.03公顷);历年隐漏案件65件,面积58.66公顷(耕地55.8公顷);2005年未结案2件,面积0.03公顷(耕地)。本年动态巡查发现违法案件1134件,涉及土地面积190.2公顷(耕地65.8公顷)。本年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877件,涉及土地面积110.19公顷(耕地45.03公顷),挽回经济损失66.21万元。

至2006年底,处理结案588件,面积345.87公顷(耕地211.34公顷);其中处理隐漏案件63件,面积52.13公顷(耕地49.27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523件,面积293.7公顷(耕地162.14公顷);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件,面积0.03公顷。已处理案件中,拆除构建物77.74百平方米;罚没款545.39万元;刑事案件移送4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3人。

据统计显示,土地违法案件发案率较高的仍然是未经批准占地的违法行为,占总案件的76%以上。

(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06年全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省委、省 *** 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 和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个别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比较混乱地区的 *** 和部门,思想认识和观念转变比较明显,越权行政、擅自审批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2)无证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全省共查处无证勘查55起,无证开采954起,超层越界开采15起,没收矿产品3.284万吨,罚没款278万元,吊销采矿许可证18个,注销采矿许可证229个,追究刑事责任1人。同时,对50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依法实施了关闭,并对2004年底前到期但未依法申请延续登记的46户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依法作出了注销处理。对114个“圈而不探”探矿区块,进行了依法查处和规范。

(3)公开暴光和查处了5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对康县犀牛江河道非法开采砂金、西和县六巷金矿和碌曲县拉尔玛金矿无证开采黄金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暴光和处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4)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贯彻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和针对整顿规范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办法》、《甘肃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甘肃省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回采率提高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为全面规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甘肃省矿产资源整合初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全面展开,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已经起步,其中徽县洛坝、谢家沟铅锌矿区已完成整合工作,为下一步全省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展开提供了经验。

2006年12月国家九部委工作组对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从五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甘肃省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之一阶段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矿产执法监察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7件(其中集体15件,个人86件),查处无证开采120起,查处越界开采9起,至2006年底处理结案136件(其中集体15件,个人86件),本年未结案1件。吊销采矿许可证6件,查处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管理补偿费1件,查处其他3件,罚没款158.49万元。

从统计数据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无证开采的案件占总案件的91%以上。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18件,比上年增加6件,加上上年未结的1件,共计14件。本年共审结19件,其中维持12件,撤销6件,责令履行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含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2867人,行政人员2179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0%,大本及大专生204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1.33%,高中及中专生65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2.85%,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12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42%。直属事业单位422个,职工数4500人。

2006年全省三级管理部门经费收入16478.1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7.56万元,比2005年增加28.06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204.9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1080.59万元;其他收入3235.65万元,比2005年增加1116.52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00万元。

2006年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机关人员108人次。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干部758人次。组织市州国土资源局长12人次,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局长培训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

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省级以上证书)达1555人,比2005年增加了11.71%。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2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52人次,其他培训1179人次(其中国外培训2人);学历教育298人次,比2005年下降39.60%人次,博士生1人,硕士生10人,本科生结业165人,大专结业122人。本年获得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人。

七、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土地资源信息

2006年,全省稳步推进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了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手段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和服务化,及时、全面地对全省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一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城镇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等方面的应用软件相继得到开发和应用,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全省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行,全省有58个市(县、区)建成1∶1万主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占全省应建数的67.4%。全省已有55个城镇建立了1∶500~1∶2000的地籍信息系统,占全省应建数的55%。

利用SPOT5卫星数据完成了全省18个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遥感技术,对兰州市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全省开发园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遥感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监测区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和60%的乡(镇)已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数字制图。这些信息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地籍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方面,为全省经济建设、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土地资源基础数据。

(二)矿产资源信息

甘肃省矿产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完成了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省市县三级采矿权数据库和省级探矿权数据库建设,并已运用于矿政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试点项目《甘肃省矿产资源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已进行入运行阶段,此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建设步伐。已建成了甘肃省1∶20万水文地质图数据库、1∶20万地球化学数据库、1∶50万、1∶20 万、1∶5万地质图数据库,大中型矿产地数据库等一批大中小各种比例尺的地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数据库。完成了1461份地质资料数字化的建库工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已用于资料目录的自动化查询系统。

(三) *** 网站建设

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局域网(内网)和 *** 门户网站(外网)的建设工作。省厅局域网一期建设工程的完成,实现了网上查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质资料、目录检索、发布信息和访问省国土资源网站的功能,市(州)和部分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也建起了一批门户网站。完成了部省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完成了全省“金土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写论证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务院和省发改委的要求正在开展本级“金土工程”项目的申报和论证工作,“金土工程”项目在全省的实施,必将促进甘肃省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全省从事信息化建设人员483人,其中研究生5人,大本、大专生401人,中专、高中生77人。技术人员78人,其中高级技术员16人,中级技术人员34人。累计投入经费2593.4万元,其中2006年投入787.71万元。

八、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珍惜、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

(2)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依法严格土地审批程序,把好土地“闸门”,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借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之机,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违法开采行为的清理整顿,为深化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矿产资源。

(4)根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主要违法情况,应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尽量使无证开采、未经批准占地等现象在萌芽状态时予以制止。

(5)加快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改革步伐,使统计数据和指标科学合理,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真正发挥统计数据的作用。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参考数据。

兰州现代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兰州现代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08-05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70号102室。

兰州现代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20102739638125B,企业法人高泽深,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兰州现代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测量、地籍测绘的乙级测量(以上各项凭资质证核定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测绘新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制图。(以上各项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取得其他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兰州现代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兰州现代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兰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电话

兰州市房管局(现名称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31-8463901。

局各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区号为0931)如下: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8480682传真:8489263

(二)人事科办公电话:8462843

(三)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8489378

(四)财务科办公电话:8463910

(五)审计督查科办公电话:8465465

(六)信息科办公电话:8463826

(七)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4818022

(八)综合规划科办公电话:8461022

(九)项目管理科办公电话:8463837

(十)勘察设计监管科办公电话:8465471

(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8456630

(十二)房产开发科办公电话:8464214

(十三)房政管理科办公电话:4607333-8242

(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办公电话:4607695

(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4607333-8266

(十六)住房保障科办公电话:4607685

(十七)物业管理科办公电话:4607052

(十八)城市建设科办公电话:8409030

(十九)村镇建设科办公电话:8461920

(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办公电话:4539192

(二十一)建设科技科办公电话:4539191

扩展资料:

一、局机关办公地址

按照市 *** 统一安排,自2019年11月1日起,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办公场所将由城关区甘南路701—1号伊真大厦22-24层和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13-14层迁移至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6层,邮政编码:730000。

二、机构职责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兰州市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市 *** 工作部门,整合了原“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原“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工作职能。2019年2月19日下午,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挂牌。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 *** 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专业规划、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

监管全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管各类资金。

(三)负责拟订全市住建行业的各类标准、定额和参数,并监督执行。

拟订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监管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

监管城市规划道路代征、代拆。

负责征收建设行政事业性规费。

负责编制下达城市维护建设计划和年度城建计划。

(五)负责全市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

指导编制全市小城镇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技术审查及监督实施。

指导全市村镇和小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开发及试点建设。

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前期工作。

会审投资额度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

监管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

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

(七)负责主城区内主次干道、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运维和管理。

监督指导主城区内供热、供气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各类建设活动。

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负责全市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

监管进兰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管理各类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资格。

核发管辖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九)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

负责认定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

组织并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负责监管房产开发和交易市场。

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资格。

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

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

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备案。

指导区县监管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

(十一)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

组织实施中央和省在兰单位及市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

审批、监管全市房改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国有直管公房。

组织评审房屋征收预评估结果。

负责对区县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收行为实施备案管理。

负责发布全市房屋征收信息。

(十三)负责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负责全市建设领域重大技术的引进和创新。

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志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十四)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

指导和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五)负责对全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不包括市政设施建成后的行政执法)的监督。

(十六)负责市 *** 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

(十七)负责完成市委、市 *** 和省住建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后勤保障、政务督办、政务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 维稳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系统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培训、人才服务、老干部服务、职称资格、党建党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全市住建行业地方性法规和市 *** 规章草案。负责局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系统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绩效管理、 *** 采购、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

(五)审计督查科。

负责对住建领域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的督办。负责对局系统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对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

(六)信息科。

负责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安全维护。负责对外开展舆论宣传。负责 *** 舆情的监测、应急和处置。负责新闻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编发。负责网民留言的协调办理。

(七)行政审批科。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审核。负责发放行政审批决定和行政许可证。负责制定和完善局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流程。

(八)综合规划科。

负责拟订住建领域各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综合年报。负责拟订保障房年度计划和城建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论证、筛选和储备。负责搜集整理行业内各类综合数据,汇总编报各类统计报表。牵头协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九)项目管理科。

负责组织各类项目的前期筹划、方案设计、资料收集和评审。负责研究编制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技术评审。负责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和报批。负责重大项目的包装和协调实施。负责组建和管理行业内各类专家库。

(十)勘察设计监管科。

负责监管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负责征收规定权限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对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登记。负责对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进行专项备案登记。负责核准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进行核准备案。负责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建筑市场监管科。

负责监管全市建筑行业和预拌混凝土行业。负责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 *** 、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和工程造价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核发规定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监管进兰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核查认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并处罚。负责管理全市从事建筑活动各类企业的资质、资格。

(十二)房产开发科。

负责兰州地区房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核发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对房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度检查。负责跟踪管理房产开发项目建设动态。负责出具商品房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核验证明。负责监管全市建设单位规划道路代征、代拆。

(十三)房政管理科。

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管理修缮全市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负责处理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十四)住房改革和发展科。

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负责住房货币化分配管理及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住房租金调整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产权比例的界定和审核。负责监管和使用房改资金。

(十五)房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负责监管全市商品房预售和销售行为。负责测算房屋重置价格、房屋租金标准。负责监管房屋租赁、买卖和抵押行为。负责管理存量房产交易资金。负责房产估价机构资质备案。负责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十六)住房保障科。

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分配。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的出售和售后管理。负责拟订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七)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核准和备案。负责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行业管理。

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

(十八)城市建设科。

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办法、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的占用、开挖、养护、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依附于市政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建设)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包括城市桥梁)行驶的审批。

参与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市供热、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的实施及监管。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燃气经营停业歇业许可。负责燃气设施改动的审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房热网及其它城市供用热设施的方案审核。负责核发供热许可证。

(十九)村镇建设科。

负责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村镇、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技术审查和实施。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住房质量安全工作。参与全市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申报。监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年报编制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二十)安全质量监管科。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管理直管公房安全。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不包括供水、节水和排水)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十一)建设科技科。

负责住建领域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的拟订和实施。负责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和评价标识申报。负责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备案登记。负责全市建设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科技项目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及对外技术合作交流项目的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考资料来源: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甘肃省电力设计院待遇:待遇怎么样?有发展前景吗?有在里面工作的高人给说下。谢谢。 单位要签了。

现在的电力设计院都是归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或者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了,以前是国家电网公司的。至于待遇,基本工资很低,主要是靠奖金吃饭,做得好待遇还是挺不错的。至于发展前景,这个要看你是什么专业了,假如你是电气专业的,在里面应该还不错,平台比较好,可以学到不少东西。将来跳槽也很方便。还有要提醒你一句,在设计院很辛苦的,加班是经常的事,可能还要经常出差,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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