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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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测绘资质申请,需要走哪些程序?
测绘资质办理相对于其他的资质办理要容易一些,当然想要办理测绘资质,对该资质的整体脉络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条件
合法合规的公司主体,对于公司名称原则上无特殊限制,对于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业等。对申报测绘资质的公司主体的出资形式有明确界定,目前只能是内资公司。
对于申报主体办公场所面积的要求:甲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50平米;乙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级资质不少于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级资质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档案室必须具备三铁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强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气体、防虫、防盗,且档案室中不能连接外网,对于存储信息数据的电脑应该做物理隔离;另外就是要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进行上墙且做好后期成果调阅登记处理。
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注册测绘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证件都需通过正规的评审部门颁发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术人员需需要满足:毕业证可以网查且学历真实有效;初级职称需大专毕业2或3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年以上;中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满5年以上;高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满15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0年以上。
二、办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甲级资质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最终要到自然资源部;
乙级资质一般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来审批;
丙丁级资质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然后转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签批发证即可。
如何进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
进行进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可以下载百度APP,在百度APP中搜索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后进行查询即可,步骤如下:
1、首先打开百度APP。
2、在搜索栏输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
3、输入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查询后,下拉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点击一键查询。
4、最后在出现的界面输入要查询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名称,点击查询即可。
注意事项:
查完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后返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上角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方便以后查询其他企业测绘资质。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地址在哪?电话网站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是国家级重点大学,也是兰州市唯一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和先进的教学设备,在资源环境领域和职业技术领域有着良好的口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不同的专业,毕业后可以在企业、 *** 部门和高校等多个领域发挥自己的才华。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联系方式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窦家山36号(校本部),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1173号(西校区)
联系方式收集于 *** ,如果错误,联系本站修改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概况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的前身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经教育部备案、甘肃省 *** 批准成立,其前身是隶属于中国气象局的原国家重点中专兰州气象学校(始建于1951年)和隶属于甘肃省煤炭工业局的甘肃煤炭职工大学(始建于1984年)。学院是一所以气象、采矿、安全、地质、冶金、水利、测绘、信息、珠宝等专业群为主要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建校以来,资环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深化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发展质量和效益创造了甘肃高职教育的“资环模式”,学院的办学历程成为甘肃高职教育敢为人先和艰苦创业的“一面旗帜”。
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 *** 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4年,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6年,被甘肃省 *** 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7年,被甘肃省人民 *** 、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省部共建院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遴选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院校,被亚洲教育论坛组委会评选为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院校,被教育部、财政部遴选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服务导向,重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来,学院不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与 *** 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企业合作,组建成立科技创新团队和协同创新中心,抢抓产业发展新机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中小企业发展。现设有具备国家二级安全培训资质的安全监管监察学院,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人才精准服务平台、甘肃省大学生海外就业服务中心、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分市场、中国气象局干部培训学院甘肃分院、兴陇兰州牛肉拉面国际商学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甘肃安全宣教培训基地、陇原工匠培训基地、甘肃省退役军人省级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甘肃省第八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社会服务机构,每年为社会、企业提供各类专业培训12000余人次。
设有安全工程学院、地质与珠宝学院、气象学院(气象培训中心)、机电工程学院、水利与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冶金工程学院、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工学院、民族工艺学院、财经商贸学院、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办公室)、基础教学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国际交流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部、图书馆、信息中心、应急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士官学院、教学督导室、中泰学院等23个教学及附属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教务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工作处、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团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科技处(校企合作办公室)、产业管理处、安全稳定处、工会等18个党政群团机构。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水文与工程地质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2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大类3智能机器人技术装备制造大类4应用气象技术(防灾减灾)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5工程造价土木建筑大类6电力与自动化技术(战略支援部队)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7环境工程技术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8矿山测量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9大气科学技术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1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11矿山机电技术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12工艺美术品设计文化艺术大类13矿物加工技术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14计算机 *** 技术电子与信息大类15电气自动化技术装备制造大类16选煤技术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17电气自动化技术(陆军)装备制造大类18信息安全与管理电子与信息大类19应用化工技术生物与化工大类20煤矿开采技术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周边环境学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窦家山36号,市内乘905/906路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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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测绘管理条例(2004修订)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省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对全省地理空间定位、地理空间数据和全省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测绘航空摄影依法进行审核。
(二)组织管理基础测绘和全省重大测绘项目,建立“数字甘肃”地理空间框架,管理和提供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三)依法管理全省各种地图的编制和更新,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
(四)依法对全省测绘资质、资格及测绘市场行为进行管理。
(五)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的管理。
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同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三条 有关部门、单位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采取合作、合资方式从事测绘活动的,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其监督。第四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质量依法实施监督。
基础测绘、涉外建设项目或者重大测绘项目的测绘成果,应当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质量验收。
测绘仪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定。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基础测绘第五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大城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市、县(市)及建制镇、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当地人民 *** 或者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区域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设区的市,其市区地域连续的,不得分区建立城市独立坐标系统。第六条 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基础测绘工作:
(一)在国家统一大地控制网基础上建立全省大地控制网;
(二)全省1∶1万或者1∶5千比例尺地图测绘和相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
(三)建立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维护和更新省级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库;
(四)编制全省普通地图;
(五)省 *** 确定的其他测绘项目。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工作:
(一)建立经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独立坐标系统及测量控制网;
(二)本行政区域内大比例尺基本地图测绘和相应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更新;
(三)建立本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本级 *** 确定的其他测绘项目。
设区的市基础测绘需要分解到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统一组织。
民族自治州需要建立本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或组织州内跨县(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的,由州人民 *** 确定。第七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照下列原则定期更新:
(一)全省统一布设的大地控制网10年复测一次;
(二)基本地形图,主要城市及交通沿线至少4年更新一次,农业地区至少8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区至少15年更新—次;
(三) *** 确定的局部重点地区按需要及时更新。第八条 市辖区不单独分区编制基础测绘规划。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基础测绘经费按国家统一的测绘成本定额核算,专款专用。第十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提供,使用者应当合法使用,不得以复制、借用等方式非法生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立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其他系统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一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卫星遥感资料购置计划,使用 *** 资金购置卫星遥感资料和进行基础航空摄影的,省人民 *** 可以委托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和提供,促进数据共享,减少重复投入。第三章 其他测绘第十二条 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省民政部门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订,报省人民 *** 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