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条件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审批条件包括:(一)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的单位或其他组织;(二)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和相应的使用范围;(三)申请人有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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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 *** 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办理要求
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办理要求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办理要求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申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2〕7号)。
二、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认定的企业类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条件
(一)甲级资质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GB/T19001—ISO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GB/T28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GB/T22080—ISO27001)。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5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拥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
(二)乙级资质
1、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2、依法缴纳社保金满1年的员工不少于20人。
3、经审计的上年度净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上2个年度各项纳税总额不少于2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自有产权或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有可封闭式管理的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安全可控。
5、拥有功能比较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
四、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材料
1、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3、企业事业单位章程;
4、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5、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保管场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及从事涉密业务印制、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7、验资报告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印制设备清单;
9、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及保密设施、设备清单;
10、其他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申请流程
1、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甲级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乙级资质;
2、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市地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地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审批权限分别报送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4、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5、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6、现场审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被审查单位;
(2)听取被审查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3)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知识测试;
(4)进行实地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
(5)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审查意见;
(6)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情况;
(7)签字确认现场审查结果。
7、现场审查结束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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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测绘资质办理中的保密资质怎么办理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会不定期举办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合格后会颁发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如果是单位的涉密资质,跟测绘资质类似,甲级由国家保密局审批,乙级及以下由省保密局审批。
甘肃省地图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保证地图质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内部地图、涉密地图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图包括:
(一)印制在纸、绸等介质上的地图;
(二)利用计算机技术、以数字方式存储和查阅的电子地图;
(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标牌、广告、影视等插附的地图;
(四)各类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
(五)其他形式的地图。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第五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服务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学校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国家版图知识的公益宣传,对危害国家 *** 、安全和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支持开发各类地图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其他方式向社会提供互联网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公益性地图服务。第八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地图内容表示的有关规定。
地图内容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绘制有中国地图图形的地图,要按照《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绘制国界线,不得危害国家统一、 *** 和领土完整;
(二)禁止标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三)禁止标注军事单位,国防、军事设施,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开发布的各项经济建设的数据,未公开的机场、机关、单位,以及其他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四)不得出现违背民族政策和风俗习惯,影响民族团结的内容;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发布行政区划、地名、交通、水系、植被、公共设施、居民点等与地图相关的公共信息和变更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采集相关信息,组织编制、更新、维护本行政区域的基础地理底图、地图集(册)等公益性地图。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图编制单位提供经保密技术处理的涉密测绘成果。
县级以上人民 ***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向地图编制单位提供编制地图所需的最新资料。第十一条 编制内部地图、涉密地图的,应当在地图明显位置注明“内部用图”字样或者密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或者登载。第十二条 编制地图应当选用最新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如实表示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内容,对主要的自然地理和人文要素进行必要的补充或者更新,正确反映地图内容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第十三条 在地图上表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表示省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按照省人民 *** 批准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绘制。
国务院、省人民 *** 没有公布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的,绘制本省、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省人民 *** 已经划定界线的,或者相邻市(州)、县(市、区)人民 *** 已经协商确定界线的,按照有关文件或者协议确定的画法图绘制;
(二)相邻市(州)、县(市、区)人民 *** 对行政区域界线有争议的,在绘制行政区域界线时,按照省民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画法绘制;
(三)注明行政区域界线画法的依据和来源。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乙级不少于150_,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 质量管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3、档案保密: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建立测绘成果核准、登记、注销、检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生产、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档案的设备设施与条件,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 人员配备:大部分新资质申请需要配备25名人员,其中包括2名高级工程师,8名中级工程师以及15名初级工程师。
5、仪器设备:按各专业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所有权非本单位的、报废的、检定有效期已过的仪器设备等,均不能计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