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天津海发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报测绘资质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www.cityplan.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寄(送)到天津市规划局行政审批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单位)或签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邮编:300160。
电话:(022)24538185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2016年7月4日
附件:天津市规划局测绘资质审核意见表
序号 | 单位 | 审核意见 | 专业范围 |
1 |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 | 通过 | 乙级:地图编制:地形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教学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其他专用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真三维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电子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互联网地图服务。 还可以承担以下业务范围: 丙级: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县级行政区域以下。)。*** |
附件下载:
相关新闻:
原标题:市规划局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申请测绘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来源:https://ghhzrzy.tj.gov.cn/ywpd/cxgh_43015/zzgs/202012/t20201206_4512182.html